賽事籌備
競賽辦法
(一)單項比賽
1.個人全能採用一次性決賽的比賽方式,比賽包括3米跳板和10米跳台兩個項目。男子項目進行3米跳板和10米跳台全套動作的比賽。3米跳板應選擇6個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其中包括5個選自不同組別以及1個選自任一組別的動作;10米跳台應選擇6個不同組別的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女子項目進行3米跳板和10米跳台全套動作的比賽。3米跳板應選擇5個不同組別的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10米跳台應選擇5個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其中從1、2、3、4組各選1個,從5組和6組中任選1個。以實得分累計決定名次。
2.雙人3米跳板和雙人10米跳台採用預賽和決賽的比賽方式,預賽的前12名進入決賽。各單位只能有1對運動員進入決賽(含跨單位配對運動員)。
青年組雙人跳台採用預賽和決賽的比賽方式,可以在5米或者10米進行。預賽的前12名進入決賽,各單位只能有1對運動員進入決賽。
3.3米跳板和10米跳台採用預賽、半決賽和決賽的比賽方式,預賽的前18名運動員進入半決賽,半決賽的前12名運動員進入決賽。
青年組跳台比賽可以在5米、7.5米或10米進行,採用預賽和決賽的比賽方式,預賽的前12名運動員進入決賽。
4.如果獲得決賽前8名的運動員中有兩名(對)或兩名(對)以上的最終得分相同,則比較其半決賽的得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還相同,則比較其預賽的得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還相同,則上述運動員進行附加賽,一次性決賽的項目直接進行附加賽,以附加賽的實得分累計決定名次;如還相同,則再次進行附加賽,直至決出名次為止。
(1)個人全能附加賽中,運動員應完成2個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這2個動作須選自不同組別並分別在3米跳板和10米跳台上完成。
(2)3米跳板附加賽中,運動員應完成3個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其中必須從1、4組中選1個,從2、3組中選1個,從5組中選1個。
(3)男子10米跳台和青年組男子跳台附加賽中,運動員應完成4個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其中必須從1、4組中選1個,從2、3組中選1個,從5組和6組中各選1個。
(4)女子10米跳台和青年組女子跳台附加賽中,運動員應完成3個不同組別的無難度係數限制動作,其中必須從2、3組中選1個,另2個動作組別任選。
(5)雙人3米跳板、雙人10米跳台和青年組雙人跳台附加賽中,運動員應完成2個不同組別的無難度係數限制動作,如果在跳板中選用面向前起跳的動作,該動作不得以立定姿勢完成。
(二)團體比賽
1.團體比賽進行3米跳板、10米跳台、雙人3米跳板、雙人10米跳台4個項目的比賽。
2.3米跳板和10米跳台的比賽中,運動員完成全套無難度係數限制的動作。
3.雙人3米跳板和雙人10米跳台的比賽中,運動員在3米跳板和10米跳台各完成3個不同組別的無難度係數限制動作。如果在跳板中選用面向前起跳的動作,該動作不得以立定姿勢完成。
4.以各單位各項目運動員的實得分累計決定名次。
5.如果獲得前8名的單位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最終得分相同,則上述單位進行附加賽。在3米跳板、10米跳台、雙人3米跳板和雙人10米跳台項目中各選一個動作,4個動作需選自不同組別,每名運動員最多只能參加1個項目的比賽,以4個動作的實得分累計決定名次。如還相同,則再次進行附加賽,直至決出名次為止。
(三)採用國際泳聯2017-2021年跳水規則和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審定的裁判法。
參加辦法
(一)資格賽2021年全國跳水冠軍賽和2021年全國青年跳水錦標賽將作為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跳水項目決賽的資格賽。
(二)決賽
1.單項比賽(各單人和雙人項目)
(1)以下參加辦法的條款,涉及到青年組的比賽項目,如無特別說明,則青年組比賽參照執行。
(2)獲得2021年全國跳水冠軍賽各單人項前18名和雙人項前12名的運動員可報名參賽,可在所有比賽項目中進行選擇報項。在2021年全國跳水冠軍賽10米跳台預賽和雙人10米跳台決賽中,符合青年組比賽報名要求,10米跳台預賽成績前18名運動員,雙人10米台成績前12名運動員獲得青年組參賽資格,可在兩個比賽項目中進行選擇報項。
(3)獲得2021年全國青年跳水錦標賽各單人項前12名和雙人項前8名的運動員,以及根據規程依次遞補的運動員,可報名參賽。在報項上,通過男子3米跳板、男子跳台、女子3米跳板、女子跳台獲得參賽資格的運動員,在上述4個項目中只能報名參加獲得資格的項目,並可在其他項目中選擇報項;通過上述4個項目之外的其他項目獲得參賽資格的運動員,不得報名參加上述4個項目,只能在其他項目中選擇報項。
在2021年全國青年跳水錦標賽跳台預賽和雙人跳台決賽中,符合青年組比賽報名要求,跳台預賽成績前12名運動員,雙人跳台成績前8名運動員獲得青年組參賽資格,可在兩個比賽項目中進行選擇報項。
(4)如因疫情等原因不能舉辦2021年全國青年跳水錦標賽,則以全國跳水冠軍賽為準錄取參賽資格,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5)各單位可另報男、女運動員各2人,每人只能在3米跳板、10米跳台中選報1項,另外可在其他項目中選擇報項(不含青年組比賽)。
(6)每名運動員最多只能參加2個項目的比賽。
(7)各單位各單人項目最多報2人,雙人項目最多報2對運動員參賽(含東京奧運會雙人項目跨單位配對運動員)。青年組雙人跳台不允許跨省配對。
(8)東京奧運會雙人項目的跨單位配對運動員,可繼續配對參加全運會同一雙人項目的比賽(不含青年組比賽)。
2.團體比賽
(1)各單位限報男、女各1個隊參賽,每隊參賽人數不低於7人。
(2)報名運動員必須具有決賽階段的參賽資格。
(3)設3米跳板、10米跳台、雙人3米跳板和雙人10米跳台4個項目的比賽。
(4)各單位各單人項目最多報2人,雙人項目最多報2對運動員參賽。
(5)每名運動員最多只能參加2個項目的比賽。
3.東京奧運會參賽運動員,可直接參加決賽階段的單項比賽和團體比賽。凡因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選派備戰或參加國際比賽而未能參加資格賽的運動員,經國家體育總局批准,可直接參加決賽階段的單項比賽和團體比賽。直接獲得決賽階段單項和團體比賽資格的運動員若報名單項和團體的雙人項目比賽,其配對運動員須具有決賽階段的參賽資格。
4.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代表隊可直接參加決賽階段的單項比賽和團體比賽。
5.上述運動員中,2011年1月1日以後(含)出生的運動員不得報名參加單項和團體比賽中的10米跳台、雙人10米跳台項目。
6.如各單位在賽前要求更換參賽運動員,則只能在報名表範圍內進行更換,不得更換未報名的運動員。
7.如參加東京奧運會雙人項目的跨單位配對運動員,因傷病不能參加比賽,則跨單位配對運動員不允許進行更換,但其所代表單位在符合第三條第二款第6點的情況下,可再報本單位一對運動員參賽,且只能在報名表範圍內進行更換,不得更換未報名的運動員。
獎勵辦法
決賽階段比賽的錄取名次和獎勵按照《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的通知》(體競字〔2019〕121號)和《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補充規定的通知》(體競字〔2020〕168號)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1.參賽隊伍數量不足獎勵名額的,按照實際參賽隊伍數量獎勵;其它項目有11名(含)以上運動員(隊)參加決賽的,獎勵前8名;有8名至10名參加決賽的,獎勵前6名;有6名至7名參加決賽的,獎勵前3名。
2.獲得各項目比賽前3名的,分別頒發金、銀、銅牌和獎勵證書;獲得其它名次者只頒發獎勵證書。
3.獲得各項目比賽前3名運動員的教練員也分別頒發金、銀、銅牌。
4.華人華僑運動員參賽實施“一次比賽、兩次排名”政策,即華人華僑參加的比賽結束後,根據成績進行第一次排名,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現有參賽單位運動員進行第二次排名,華人華僑比賽名次與第二次排名相同名次並列,並予以公布。
5.設“創世界紀錄獎”和“體育道德風尚獎”,辦法另定。
賽事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跳水比賽設有16個單項,分別如下:
男子:3米跳板、10米跳台、個人全能、雙人3米跳板、雙人10米跳台、團體。
女子:3米跳板、10米跳台、個人全能、雙人3米跳板、雙人10米跳台、團體。
青年組男子:跳台、雙人跳台。
青年組女子:跳台、雙人跳台。
賽事陣容
賽事場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跳水比賽安排在西安奧體中心游泳跳水館,西安奧體中心游泳跳水館位於西安國際港務區西安奧體中心裡,是新建甲級大型體育館,建築面積10.28萬平方米,座位數4046座,以“鼎”作為建築形體的本源,該項目通過菱形柱廊與玻璃幕牆的虛實結合,蘊含鼎盛中華的寓意。
賽事進程
2021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跳水比賽產生2塊青年組金牌,分別是青年組男子雙人跳台和青年組女子雙人跳台。
2021年7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跳水比賽產生2塊青年組金牌,分別是青年組男子跳台和青年組女子跳台。
2021年9月3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跳水比賽的運動隊報到時間。
2021年9月6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跳水比賽的第一比賽日,總計產生1塊金牌,是女子團體雙人10米跳台。
2021年9月7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跳水比賽的第二比賽日,總計產生1塊金牌,是男子團體雙人10米跳台。廣東隊以2907.90分的總成績摘得金牌,山東隊以2772.80分獲得亞軍,銅牌歸屬東道主陝西隊,成績為2592.65分。
2021年9月8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跳水比賽的第三比賽日,總計產生2塊金牌,是男子個人全能和女子個人全能。陝西選手林珊以698.25分的總成績奪得金牌;北京隊曹緣以1075.60分奪得冠軍。
2021年9月9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跳水比賽的第四比賽日,總計產生2塊金牌,是男子雙人3米跳板和女子雙人10米跳台決賽。東京奧運冠軍組合張家齊、陳芋汐,以聯合隊名義出戰,決賽以348.96分獲得女子雙人10米跳台的冠軍。謝思埸、王宗源以聯合隊的名義出戰男子雙人3米跳板,最終以495.18分奪冠。
2021年9月10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跳水比賽的第五比賽日,總計產生2塊金牌,是女子雙人3米跳板和男子雙人3米跳板。東京奧運會冠軍組合施廷懋、王涵以聯合隊名義出戰,以338.10分獲得女子雙人3米跳板的冠軍。東京奧運會亞軍的曹緣、陳艾森以483.21分的總成績獲得男子雙人3米跳板的冠軍。
2021年9月11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跳水比賽的第六比賽日,無金牌產生,進行女子10米跳台和男子3米跳板的預賽和半決賽。
2021年9月12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跳水比賽的第七比賽日,總計產生2塊金牌,是女子10米跳台和男子3米跳板。全紅嬋以419.25獲得女子10米跳台的冠軍。謝思埸以541.95分奪得男子3米跳板冠軍。
2021年9月13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跳水比賽的第八比賽日,無金牌產生,進行女子3米跳板和男子10米跳台的預賽和半決賽。
2021年9月14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跳水比賽的第九比賽日,總計產生2塊金牌,是女子3米跳板和男子10米跳台。廣東隊的陳藝文以370.05的成績奪得女子3米跳板冠軍。楊健以574.20分獲得男子10米跳台的冠軍。
賽事數據
賽事之外
2021年7月12日,在U14組比賽女子雙人跳台項目中,江蘇省運動員阮莉麗、吳心怡以311.70分獲得第一名,為江蘇代表團拿下第十四屆全運會的首枚金牌,這是第十四屆全運會第一個決賽項目,也是第十四屆全運會產生的首枚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