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舉重比賽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舉重比賽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舉重比賽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體育總局主辦、天津市人民政府承辦的舉重比賽,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的正式比賽項目,於2017年8月28日至9月5日在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體育館舉行,共產生十五枚金牌,十五枚銀牌,十五枚銅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舉重比賽
  • 舉辦時間:2017年8月28日 至 9月5日
  • 舉辦地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
  • 賽事類型: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正式比賽項目
  • 主辦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體育總局
賽事籌備,賽事場地,

賽事籌備

參加辦法
1、預賽每個級別總成績獲得前16名的運動員可以參加決賽,參賽級別與預賽相同,運動員不能更改級別參加決賽。
2、如果運動員因故無法參加決賽,則決賽名額按預賽名次遞補。
3、男子比賽有5名以上(含5名)運動員參賽的單位可選派教練員和領隊共3人;有5名以下運動員參賽的單位可選派教練員或領隊2人。
4、女子比賽有4名以上(含4名)運動員參賽的單位可選派教練員和領隊共3人;有4名以下運動員參賽的單位可選派教練員或領隊2人。決賽運動隊官員按照《第十三屆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草案)》(體競字[2015]57號)相關規定,由代表團統一分配確定。
競賽辦法
(一)比賽將按照國際舉重聯合會最新技術規則進行。
(二)仲裁委員會對執行裁判進行現場評估。出現兩次明顯錯誤,即撤換。
(三)男子比賽運動員第一次試舉的抓舉與挺舉之和不能低於報名總成績的20公斤;女子比賽運動員第一次試舉的抓舉與挺舉之和不能低於報名總成績的15公斤。
(四)技術會議於賽前一天召開,將最後確認參賽運動員名單,教練員或領隊簽字後生效並不能更改。

賽事場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舉重比賽在天津濱海新區大港體育館舉行。該館於1986年落成,位於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世紀大道179號,距全運村約38公里,承辦過東亞運動會羽毛球比賽、中國女子排球聯賽等重要賽事。比賽場地長40米,寬23米,高12米;觀眾座席2511個;主席台座位20個;記者席312個;燈光照度1500勒克斯;大螢幕2塊,可顯示文字、圖像。附屬設施包括:運動員休息室、裁判員休息室、興奮劑檢測站、貴賓室、新聞發布廳等,具備IT網路和電視轉播條件。賽前熱身館場地長50米,寬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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