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擊劍比賽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擊劍比賽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擊劍比賽是由花劍、重劍、佩劍個人賽及團體賽組成,比賽日為期6天,共產生12枚金牌、12枚銀牌、12枚銅牌。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擊劍比賽男子佩劍、男子花劍、男子重劍個人賽金牌分別被仲滿(江蘇)、陳海威(福建)、張成傑(上海)獲得;女子花劍、女子重劍、女子佩劍個人賽金牌分別被孫超(天津)、許安琪(江蘇)、梁慧賢(廣東)獲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擊劍比賽
  • 外文名:Fencing Competition In The 13th National Gam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舉辦時間:2017年8月28日 至 2017年9月3日
  • 舉辦地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
  • 賽事類型: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正式比賽項目
  • 競賽項目:花劍、重劍、佩劍
賽事籌備,競賽辦法,獎勵辦法,參加辦法,賽事陣容,賽事場地,賽事進程,賽事獎項,賽事之外,

賽事籌備

競賽辦法

(一)參賽名額分配辦法
1、團體賽
(1)中國錦標賽每劍種團體前8名的隊伍獲得決賽團體賽資格。
(2)香港、澳門直接獲得決賽團體賽資格。
2、個人賽
(1)獲得決賽團體賽資格的8至10支隊伍,每隊參加團體賽的3名正選運動員自動獲得決賽個人賽資格,共錄取24至30名運動員。團體賽替補運動員屬編外人員。
(2)此後,根據資格賽個人總積分排名,依次錄取尚未獲得團體賽資格的隊伍的運動員進入決賽,每隊最多錄取2名運動員。
(3)參加個人賽決賽的運動員總數,每劍種錄取不超過43人。
(4)如某名運動員因故放棄或失去已經獲得的個人賽資格,其名額根據資格賽個人總積分排名依次再分配給其他運動員。
3、運動員或其代表單位出現以下情況的,酌情取消其已獲得的參賽名額,因此造成的名額空缺,不得由原單位其他運動員替換,其名額進行再分配:(1)興奮劑違規問題;(2)因賽風賽紀問題被停賽。
4、各隊參賽名單的確定截止至最後一次報名。
(二)決賽階段競賽辦法
1、個人賽根據2017年全部4站資格賽總積分排名,前8名運動員輪空,其他運動員按照資格賽總積分排名排位,進行小組循環賽,小組賽後排名前24位的運動員和8名輪空運動員組成32表進行直接淘汰賽。其中,輪空的8名運動員於小組賽後按照兩兩抽籤的原則進行再排位。第3名不並列。
2、團體賽團體賽進行直接淘汰賽。團體賽排位辦法如下:
(1)第一排位:非港、澳隊伍按照指標“4站資格賽總積分排名+決賽3名運動員個人賽名次之和的排名(除香港、澳門外)”獲得第一排位;如並列,依次採取以下方式決定先後次序:比較個人賽名次之和、比較個人賽最好名次、比較個人賽第二好名次、抽籤。
(2)第二排位:所有隊伍(含香港、澳門)按照指標“決賽3名運動員個人賽名次之和的排名”獲得第二排位;如並列,依次採取以下方式決定先後次序:比較個人賽最好名次、比較個人賽第二好名次、抽籤。
(3)正式排位:將香港、澳門按照第二排位得出的位置同時插入第一排位中,後續隊伍位置同時依次順延,形成團體賽正式排位。第一排位中與第二排位中香港、澳門位置相同的非港、澳隊伍,與香港、澳門在正式排位中的先後次序由決賽個人賽最好名次決定;如並列,依次採取以下方式決定先後次序:比較個人賽第二好名次、比較個人賽第三好名次、抽籤。
(4)如香港、澳門不參加決賽團體賽,第一排位即為正式排位。
(5)如團體組成運動員未在個人賽中獲得有效成績或由其他劍種運動員兼項補充,其個人賽名次按照最後一名“加1”計算。
3、如參加決賽的隊伍成員中有因傷病不能參加團體賽者,可於賽前24小時報大會競賽委員會同意,由同一性別其他劍種獲得決賽資格的運動員兼項替補。
4、比賽所需器材裝備由各參賽隊自備,並須符合競賽規則。

獎勵辦法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草案)》執行。

參加辦法

(一)各劍種選拔最多3名運動員參加個人賽、8至10支隊伍參加團體賽。
(二)資格賽隨隊官員人數按照資格賽競賽規程執行;決賽隨隊官員人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草案)》執行。
(三)運動員資格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運動員註冊和代表資格確定辦法》有關規定。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草案)》有關規定。
3、符合《關於取消全運會、冬運會解放軍兩次計分政策和奧運會聯合培養運動員奧運會成績計入全運會政策後續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有關規定。
4、香港、澳門直接獲得決賽個人賽以及團體賽資格。
5、決賽參賽運動員須至少參加一站預賽並取得有效成績(除香港、澳門外)。

賽事陣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擊劍項目參賽名單
參賽代表團(人數)
參賽代表團(人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安徽省體育代表團(16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北京市體育代表團(14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澳門特別行政區體育代表團(3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香港特別行政區體育代表團(24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福建省體育代表團(16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廣東省體育代表團(24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貴州省體育代表團(9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河南省體育代表團(6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湖北省體育代表團(11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解放軍體育代表團(16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黑龍江省體育代表團(2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江蘇省體育代表團(24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江西省體育代表團(4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遼寧省體育代表團(20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寧夏回族自治區體育代表團(2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山東省體育代表團(16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上海市體育代表團(22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山西省體育代表團(6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天津市體育代表團(20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體育代表團(20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雲南省體育代表團(16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浙江省體育代表團(8人)
參考資料:

賽事場地

天津工業大學體育館
2012年落成,占地12478平方米,位於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9號天津工業大學校內,占地12478平方米,距離全運村約15公里,是東亞運動會籃球比賽、中國大學生運動會健美操比賽等比賽承辦場館。比賽場地長61米,寬31米,高26米;觀眾座席4771個;活動座席192個;主席台座位75個;記者席38個;大螢幕2塊,可顯示文字、圖像。附屬設施包括:運動員休息室、裁判員休息室、興奮劑檢查站、貴賓休息室、新聞發布廳等,具備IT網路。賽前熱身館場地長46米,寬43米。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擊劍比賽
天津工業大學體育館外景圖

賽事進程

2017年8月28日
擊劍項目第一比賽日,依次進行男子佩劍(個人賽)小組循環賽、男子佩劍(個人賽)直接淘汰賽、女子花劍(個人賽)小組循環賽、女子花劍(個人賽)直接淘汰賽、男子佩劍(個人賽)決賽、女子花劍(個人賽)決賽,共角逐2枚金牌、2枚銀牌、2枚銅牌。
2017年8月29日
擊劍項目第二比賽日,依次進行女子重劍(個人賽)小組循環賽、女子重劍(個人賽)直接淘汰賽、男子花劍(個人賽)小組循環賽、男子花劍(個人賽)直接淘汰賽、女子重劍(個人賽)決賽、男子花劍(個人賽)決賽,共角逐2枚金牌、2枚銀牌、2枚銅牌。
2017年8月30日
擊劍項目第三比賽日,依次進行女子佩劍(個人賽)小組循環賽、女子佩劍(個人賽)直接淘汰賽、男子重劍(個人賽)小組循環賽、男子重劍(個人賽)直接淘汰賽、女子佩劍(個人賽)決賽、男子重劍(個人賽)決賽,共角逐2枚金牌、2枚銀牌、2枚銅牌。
2017年9月1日
擊劍項目第四比賽日,依次進行男子佩劍(團體賽)直接淘汰賽、女子花劍(團體賽)直接淘汰賽、男子佩劍(團體賽)決賽、女子花劍(團體賽)決賽,共角逐2枚金牌、2枚銀牌、2枚銅牌。
2017年9月2日
擊劍項目第五比賽日,依次進行女子重劍(團體賽)直接淘汰賽、男子花劍(團體賽)直接淘汰賽、女子重劍(團體賽)決賽、男子花劍(團體賽)決賽,共角逐2枚金牌、2枚銀牌、2枚銅牌。
2017年9月3日
擊劍項目第六比賽日,依次進行女子佩劍(團體賽)直接淘汰賽、男子重劍(團體賽)直接淘汰賽、女子佩劍(團體賽)決賽、男子重劍(團體賽)決賽,共角逐2枚金牌、2枚銀牌、2枚銅牌。
參考資料:

賽事獎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擊劍比賽獲獎名單(個人賽)
項目
榮譽
運動員(代表隊)
教練員
男子佩劍
金牌
仲滿(江蘇)
張雙喜
銀牌
孫偉(江蘇)
張雙喜
銅牌
王石(遼寧)
馬文波
女子花劍
金牌
孫超(天津)
齊山全
銀牌
張赫男(天津)
齊山全
銅牌
樂慧林(福建)
黎照強
女子重劍
金牌
許安琪(江蘇)
許學寧
銀牌
郝佳露(山西)
張學工
銅牌
孫玉潔(遼寧)
徐佩珍
男子花劍
金牌
陳海威(福建)
李喆
銀牌
崔浩然(香港)
汪昌永
銅牌
李晨(江蘇)
Kojin
女子佩劍
金牌
梁慧賢(廣東)
趙春生
銀牌
沈晨(解放軍)
肖建華
銅牌
楊恆郁(江蘇)
賈桂華
男子重劍
金牌
張成傑(上海)
張朔
銀牌
馬權(遼寧)
趙剛
銅牌
方凱申(香港)
Tavi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擊劍比賽獲獎名單(團體賽)
項目
榮譽
代表隊
教練員
男子佩劍
金牌
上海
苟黎煜
銀牌
遼寧
馬文波
銅牌
江蘇
張雙喜
女子花劍
金牌
福建
黎照強
銀牌
天津
齊金山
銅牌
江蘇
Kojin
女子重劍
金牌
山東
勒瓦·瓦瑟
銀牌
遼寧
徐佩珍
銅牌
江蘇
許學寧
男子花劍
金牌
廣東
謝偉明
銀牌
江蘇
Kojin
銅牌
香港
汪昌永
女子佩劍
金牌
江蘇
賈桂華
銀牌
廣東
趙春生
銅牌
天津
寧君
男子重劍
金牌
遼寧
趙剛
銀牌
山東
勒瓦·瓦瑟
銀牌
江蘇
劉琪
參考資料:

賽事之外

歷史首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擊劍比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運動會歷史上第一次使用國際裁判。
冠軍退役
2017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擊劍比賽男子佩劍(個人賽)金牌、男子佩劍(團體賽)銅牌獲得者仲滿正式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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