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輻射源安全監管司是生態環境部的內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輻射源安全監管司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輻射源安全監管司是生態環境部的內設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輻射源安全監管司是生態環境部的內設機構。主要職責負責核燃料循環設施、放射性廢物處理、貯存和處置設施、核設施退役項目、核技術利用項目、放射性物質運輸的核安全、輻射安全和環境保護的行政許可和監督檢查。...
潘蘇 潘蘇,現任生態環境部輻射源安全監管司副司長 。人物履歷 現任生態環境部輻射源安全監管司副司長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為正部級,對外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牌子,加掛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公室牌子。生態環境部位於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
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七)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
負責核設施核與輻射安全的日常監督;負責核設施輻射環境管理的日常監督;負責由生態環境部直接監管的核技術利用項目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管理的日常監督;負責由生態環境部直接監管的核設施營運單位和核技術利用單位核與輻射事故(含核與輻射恐怖...
2003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6號)正式頒布,確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國家核安全局)代表國家對全國核與輻射安全實施統一監管,獨立行使安全監管權。依據此法,輻射監管職能正式從原來的衛生部調整到環保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為主管全國環境保護工作的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其前身為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8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組建。2018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撤銷。歷史沿革 2008年3月,第十一屆...
2008.12—2010.09 環境保護部核安全管理司核安全設備處處長 2010.09—2019 環境保護部北方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副主任 2019—2021.04 生態環境部核設施安全監管司副司長 2021.04—今 國家核安全局副局長、生態環境部輻射源安全監管司...
2010年,加掛“環境保護部核安全設備監管技術中心”。2019年,更名為生態環境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加掛“生態環境部核安全設備監管技術中心”。主要任務 中心主要任務是為我國民用核設施及輻射環境安全監管提供全方位的技術支持技術保障的...
國家核安全局,1984年10月成立,原為由國家科委代管的國家局。據國發〔2018〕6號和國發〔2018〕7號檔案,生態環境部對外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牌子。歷史沿革 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制的發展分為三個階段:核安全局的創建、核安全局的成熟、核...
江光,男,1963年生,漢族,北京人,中共黨員,北京科技大學碩士畢業,研究員級高工,國家註冊核安全工程師。現任環境保護部輻射源安全監管司司長。人物履歷 1981.07-1985.07北京鋼鐵學院物理化學系金屬腐蝕專業學習;1985.07-1986.03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