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解讀》是2020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郭林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解讀
  • 作者:郭林茂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ISBN:9787521614671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實施。修改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補齊了現有法律中的短板,最大限度地保護未成年人權益。本次修改,對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作了大幅修改和完善,新增“網路保護”“政府保護”兩章,由7章擴展為9章,條文由72條增加到132條,修改幾乎涉及原法的每一個條文。為了進一步深入宣傳、學習和正確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特出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解讀》。

圖書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和依據】
第二條【未成年人的定義】
第三條【未成年人平等享有權利】
第四條【未成年人保護的基本原則和要求】
第五條【對未成年人進行教育】
第六條【保護未成年人的共同責任】
第七條【監護人和國家在監護方面的責任】
第八條【發展規劃及預算】
第九條【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
第十條【群團組織及社會組織的職責】
第十一條【檢舉、控告和強制報告制度】
第十二條【科學研究】
第十三條【統計調查制度】
第十四條【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家庭保護
第十五條【監護人及成年家庭成員的親職教育職責】
第十六條【監護職責】
第十七條【監護禁止行為】
第十八條【監護人的安全保障義務】
第十九條【尊重未成年人的知情權】
第二十條【監護人的報告義務】
第二十一條【臨時照護及禁止未成年人單獨生活】
第二十二條【設立長期照護的條件】
第二十三條【設立長期照護的監護人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父母離婚對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第三章學校保護
第二十五條【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政策】
第二十六條【幼稚園的保育教育職責】
第二十七條【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不得實施體罰】
第二十八條【保障未成年學生受教育權利】
第二十九條【關愛幫扶 不得歧視】
第三十條【社會生活指導、心理健康輔導、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
第三十一條【加強勞動教育】
第三十二條【反對浪費 文明飲食】
第三十三條【保障未成年學生休息權】
第三十四條【學校、幼稚園的衛生保健職責】
第三十五條【保障未成人校園安全】
第三十六條【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條【突發事件處置】
第三十八條【禁止商業行為】
第三十九條【防治學生欺凌】
第四十條【防治性侵害、性騷擾】
第四十一條【參照適用規定】
第四章社會保護
第四十二條【社會保護的基本內容】
第四十三條【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工作職責】
第四十四條【公用場館的優惠政策】
第四十五條【未成年人免費或者優惠乘坐交通工具】
第四十六條【母嬰設施的配備】
第四十七條【不得限制針對未成年人的照顧或者優惠】
第四十八條【鼓勵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創作】
第四十九條【新聞媒體的責任】
第五十條【禁止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
第五十一條【提示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
第五十二條【禁止兒童色情製品】
第五十三條【與未成年人有關的廣告管理】
第五十四條【禁止嚴重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的行為】
第五十五條【對生產、銷售用於未成年人產品的要求】
第五十六條【公共場所的安全保障義務】
第五十七條【住宿經營者安全保護義務】
第五十八條【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場所設定與服務的限制】
第五十九條【對未成年人禁售煙、酒和彩票】
第六十條【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銷售危險物品】
第六十一條【勞動保護】
第六十二條【從業查詢】
第六十三條【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五章網路保護
第六十四條【網路素養】
第六十五條【健康網路內容創作與傳播】
第六十六條【監督檢查和執法】
第六十七條【可能影響健康的網路信息】
第六十八條【沉迷網路的預防和干預】
第六十九條【網路保護軟體】
第七十條【學校對未成年學生沉迷網路的預防和處理】
第七十一條【監護人的網路保護義務】
第七十二條【個人信息處理規定以及更正權、刪除權】
第七十三條【私密信息的提示和保護義務】
第七十四條【預防網路沉迷的一般性規定】
第七十五條【網路遊戲服務提供者的義務】
第七十六條【網路直播服務提供者的義務】
第七十七條【禁止實施網路欺凌】
第七十八條【接受投訴、舉報】
第七十九條【投訴、舉報權】
第八十條【對用戶行為的安全管理義務】
第六章政府保護
第八十一條【政府、基層自治組織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落實主體】
第八十二條【親職教育指導服務】
第八十三條【政府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
第八十四條【發展托育、學前教育事業】
第八十五條【職業教育及職業技能培訓】
第八十六條【殘疾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權利】
第八十七條【政府保障校園安全】
第八十八條【政府保障校園周邊安全】
第八十九條【未成年人活動場所建設和維護、學校文化體育設施的免費或者優惠開放】
第九十條【衛生保健、傳染病防治和心理健康】
第九十一條【對困境未成年人實施分類保障】
第九十二條【民政部門臨時監護】
第九十三條【臨時監護的具體方式】
第九十四條【長期監護的法定情形】
第九十五條【民政部門長期監護未成年人的收養】
第九十六條【民政部門承擔國家監護職責的政府支持和機構建設】
第九十七條【建設全國統一的未成年人保護熱線,支持社會力量共建未成年人保護平台】
第九十八條【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
第九十九條【培育、引導和規範社會力量參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第七章司法保護
第一百條【司法機關職責】
第一百零一條【專門機構、專門人員及評價考核標準】
第一百零二條【未成年人案件中語言、表達方式】
第一百零三條【個人信息保護】
第一百零四條【法律援助、司法救助】
第一百零五條【檢察監督】
第一百零六條【公益訴訟】
第一百零七條【繼承權、受遺贈權和受撫養權保護】
第一百零八條【人身安全保護令、撤銷監護人資格】
第一百零九條【社會調查】
第一百一十條【法定代理人、合適成年人到場】
第一百一十一條【特定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護】
第一百一十二條【同步錄音錄像等保護措施】
第一百一十三條【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保護方針和原則】
第一百一十四條【司法機關對未盡保護職責單位的監督】
第一百一十五條【司法機關開展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
第一百一十六條【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參與未成年人司法保護】
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一百一十七條【違反強制報告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一十八條【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一十九條【學校等機構及其教職員工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條【未給予免費或者優惠待遇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一條【製作、複製、出版、發布、傳播危害未成年人出版物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二條【場所運營單位和住宿經營者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三條【營業性娛樂場所等經營者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四條【公共場所吸菸、飲酒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五條【未按規定招用、使用未成年人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六條【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單位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七條【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等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八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九條【民事責任、治安管理處罰和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一百三十條【相關概念的含義】
第一百三十一條【外國人、無國籍未成年人的保護】
第一百三十二條【施行日期】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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