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2010)》是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2008年工程建設標準制訂、修訂計畫)(第一批)的通知》(建標102號)的要求,河南省建築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泰宏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會同有關單位,在原《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2001(2006年版)基礎上修訂完成的。
基本介紹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出版日期:2013年7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158017752304
- 品牌:中國計畫出版社
- 外文名:Code for Indoor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rol of Civil Building Engineering
- 出版社:中國計畫出版社
- 頁數:82頁
- 開本:32
- 定價:18.00
內容簡介
圖書目錄
2術語和符號
2.1術語
2.2符號
3材 料
3.1無機非金屬建築主體材料和裝修材料
3.2人造木板及飾面人造木板
3.3塗料
3.4膠粘劑
3.5水性處理劑
3.6 其他材料
4工程勘察設計
4.1一般規定
4.2工程地點土壤中氡濃度調查及防氡
4.3材料選擇
5工程施工
5.1一般規定
5.2材料進場檢驗
5.3施工要求
6驗 收
附錄A材料表面氡析出率測定
附錄B環境測試艙法測定材料中游離甲醛、TVOC釋放量
附錄C溶劑型塗料、溶劑型膠粘劑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苯系物含量測定
附錄D新建住宅建築設計與施工中氡控制要求
附錄E土壤中氡濃度及土壤表面氡析出率測定
附錄F室內空氣中苯的測定
附錄G室內空氣中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的測定
本規範用詞說明
引用標準名錄
附:條文說明
文摘
附錄F 室內空氣中苯的測定
F.0.1空氣中苯套用活性炭管進行採集,然後經熱解吸,用氣相色譜法分析,以保留時間定性,峰面積定量。
F.0.2儀器及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
1恆流採樣器:在採樣過程中流量應穩定,流量範圍應包含0.5L/min,並且當流量為0.5L/min時,應能克服5kPa~10kPa的阻力,此時用皂膜流量計校準系統流量,相對偏差不應大於±5%。
2熱解吸裝置:能對吸附管進行熱解吸,解吸溫度、載氣流速可調。
3配備有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的氣相色譜儀。
4毛細管柱或填充柱:毛細管柱長應為30m~50m的石英柱,內徑應為0.53mm或0.32mm,內塗覆二甲基聚矽氧烷或其他非極性材料。填充柱長2m、內徑4mm不鏽鋼柱,內填充聚乙二醇6000—6201擔體(5:100)固定相。
5 容量為1L、10L的注射器若干個。
F.0.3試劑和材料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活性炭吸附管應為內裝100mg椰子殼活性炭吸附劑的玻璃管或內壁光滑的不鏽鋼管。使用前應通氮氣加熱活化,活化溫度應為300℃~350℃,活化時間不應少於10min,活化至無雜質峰為止;當流量為0.5L/min時,阻力應在5kPa~10kPa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