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3號《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已經2016年10月8日國務院第14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簽發的行政法令、授權有關部門發布的國務院行政命令或下發的行政操作性檔案。
《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已經2016年10月8日國務院第14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3號《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已經2016年10月8日國務院第14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簽發的行政法令、授權有關部門發布的國務院行政命令或下發的行政操作性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