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4號一般指本詞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4號是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於2004年9月1日簽發的命令。

第414號令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任命何厚鏵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二任行政長官的國務院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4號)
  • 簽發日期:2004年9月1日
  • 就職日期:2004年12月20日
  • 發文字號:國令第414號
  • 發文機關:國務院
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4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二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人選,任命何厚鏵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二任行政長官,於2004年12月20日就職。
總 理 溫家寶
二○○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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