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加拉瓜共和國關於恢復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加拉瓜共和國關於恢復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加拉瓜共和國,根據兩國人民的利益和願望,茲決定自公報簽署之日起相互承認並恢復大使級外交關係。

2021年12月10日,中國同尼加拉瓜在天津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加拉瓜共和國關於恢復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加拉瓜共和國關於恢復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 簽署時間:2021年12月10日
  • 簽署地點:中國天津
  • 檔案類型:聯合公報
  • 簽署人馬朝旭、勞雷亞諾·奧爾特加
公報簽署,公報全文,

公報簽署

2021年12月10日,中國同尼加拉瓜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加拉瓜共和國關於恢復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兩國政府決定自公報簽署之日起相互承認並恢復大使級外交關係。

公報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尼加拉瓜共和國,根據兩國人民的利益和願望,茲決定自公報簽署之日起相互承認並恢復大使級外交關係。
兩國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原則基礎上發展兩國友好關係。
尼加拉瓜共和國政府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尼加拉瓜共和國政府即日斷絕同台灣的“外交關係”,並承諾不再同台灣發生任何官方關係,不進行任何官方往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尼加拉瓜共和國政府的上述立場表示讚賞。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國政府商定,將根據1961年《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規定和國際慣例,儘早互派大使,並在對等基礎上在各自首都為對方設立使館和履行職務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
雙方代表受各自政府授權,於2021年12月10日在天津簽署公報中文、西班牙文文本一式兩份,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
尼加拉瓜共和國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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