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配套規定(第4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配套規定(第4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配套規定(第4版)》是2010年5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法律及其配套規定叢書》編寫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配套規定(第4版)
  • 作者:《法律及其配套規定叢書》編寫組
  • 出版時間:2010年5月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頁數:264 頁
  • ISBN:9787509318515
  • 定價:16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1.以法釋法。將與主體法條文聯繫緊密、能直接對主體法條文有注釋說明作用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條文置於主體法條文之下,標明效力層級,從專家的角度對主體法條文進行解讀。
2.請示答覆。收錄全國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以及國務院各部委對於具體問題的請示答覆。這些請示答覆是對具體法律適用的問題或具體案件的處理所作出的答覆,反映了對某一具體問題或個案的處理思路、方法,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3.條文注釋。對主體法條文以及密切聯繫的條文進行綜合適用解釋,注釋法條中的重點、難點,幫助讀者把握法律規定的精髓,掌握法律原意。
4.案例指引。緊扣法律條文,收錄人民法院公報案例以及人民法院相關部門公布的典型案例的裁判摘要。通過相關案例,可以進一步領會和把握法律條文的適用,從而作為解決實際問題的參考。

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編 總 則
第一章 任務和基本原則
2第一條 [立法宗旨]
2 第二條 [本法任務]
3 第三條 [專門機關職權]
3 第四條 [國家安全機關職權]
3 第五條 [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原則]
4 第六條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適用法律平等原則]
4 第七條 [三機關相互關係]
4 第八條 [檢察監督]
4 第九條 [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
4 第十條 [兩審終審]
5 第十一條 [公開審判原則辯護原則]
5 第十二條 [未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得確定有罪]
5 第十三條 [人民陪審員陪審制度]
6 第十四條 [保障訴訟權利]
6 第十五條 [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定情形]
7 第十六條 [外國人刑事責任的追究]
7 第十七條 [刑事司法協助]
第二章 管 轄
7 第十八條 [職能管轄]
9 第十九條 [基層法院管轄]
9 第二十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10 第二十一條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
10 第二十二條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
10 第二十三條 [級別管轄變通]
11 第二十四條 [地域管轄]
12 第二十五條 [優先、移送管轄]
12 第二十六條 [指定管轄]
13 第二十七條 [專門管轄]
第三章 回 避
14 第二十八條 [迴避理由和方式]
15 第二十九條 [辦案人員行為之禁止]
J5 第三十條 [迴避的決定程式及效力]
16 第三十一條 [其他人員的迴避]
第四章 辯護與代理
16 第三十二條 [自行辯護與委託辯護]
18 第三十三條 [委託辯護人的時間]
18 第三十四條 [指定辯護]
20 第三十五條 [辯護人的責任]
20 第三十六條 [辯護人的權利]
21 第三十七條 [律師調查取證權]
22 第三十八條 [辯護人的義務]
22 第三十九條 [被告人拒絕與變更辯護]
23 第四十條 [訴訟代理]
24 第四十一條 [委託訴訟代理人]
第五章 證 據
24 第四十二條 [證據的概念及種類]
25 第四十三條 [證據的收集]
26 第四十四條 [運用證據要求]
26 第四十五條 [向單位和個人收集證據]
26 第四十六條 [重證據、不輕信口供]
27 第四十七條 [證人證言的審查判斷]
27 第四十八條 [證人的資格與義務]
27 第四十九條 [證人及其近親屬的保護]
第六章 強制措施
28 1第五十條 [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概括性規定]
28 第五十一條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條件與執行]
29 第五十二條 [取保候審申請人]
29 第五十三條 [取保候審方式]
30 第五十四條 [保證人的條件]
30 第五十五條 [保證人的義務]
32 第五十六條 [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
32 第五十七條 [被監視居住人的義務]
32 第五十八條 [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的期限]
33 第五十九條 [逮捕的批准、決定與執行]
33 第六十條 [逮捕的條件]
35 第六十一條 [拘留的條件]
36 第六十二條 [異地拘留、逮捕]
36 第六十三條 [扭送]
36 第六十四條 [拘留程式]
37 第六十五條 [拘留後的訊問]
37 第六十六條 [申請逮捕]
38 第六十七條 [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
38 第六十八條 [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的決定]
38 第六十九條 [提請批捕和批捕的時限]
39 第七十條 [不批捕的異議]
39 第七十一條 [逮捕的程式]
39 第七十二條 [逮捕後的訊問]
39 第七十三條 [強制措施的變更或撤銷]
40 第七十四條 [逾期羈押的變更]
40 第七十五條 [被追訴方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40 第七十六條 [偵查監督]
第七章 附帶民事訴訟
41 第七十七條 [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
42 第七十八條 [附帶民事訴訟的審理]
第八章 期間、送達
43 第七十九條 [期間及其計算]
43 第八十條 [期間的耽誤與恢復]
44 第八十一條 [送達]
第九章 其他規定
44 第八十二條 [有關用語的解釋]
第二編 立案、偵查和提起公訴
第一章 立 案
45 第八十三條 [立案偵查機關]
45 第八十四條 [立案材料來源]
46 第八十五條 [報案、控告、舉報的形式及注意事項]
46 第八十六條 [立案程式]
46 第八十七條 [立案監督]
47 第八十八條 [自訴案件的起訴與受理]
第二章 偵查
第三章 提起公訴
第三編 審判
第一章 審判組織
第二章 第一審程式
第三章 第二審程式
第四章 死刑覆核程式
第五章 審判監督程式
第四編 執行
配套法規
綜合
迴避
辯護與代理
強制措施
附帶民事訴訟
立案與偵查
普通程式
簡易程式
死刑覆核程式
審判監督程式
未顧年人訴訟程式
請示答覆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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