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學校令

中等學校令是日本1943年1月頒布。規定廢除以往的中學校令、高等女學校令和實業學校令,將中學校、高等女學校、實業學校一律改為中等學校,以皇國之道為準則,對國民實施高等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培養中堅有為的皇國國民。

修業年限由原來的中學 5年改為 4年或 3年,即凡國民學校初等科畢業入學者為 4年,高等科畢業入學者為 3年,業餘中學、國民學校高等科程度的入學者為 3 年或 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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