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道路客運招呼站設定和管理規範

各相關單位:

  為明確我市道路客運招呼站管理有關事項,根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20〕第17號)、《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實施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辦法〉的通知》(粵交〔2021〕3號)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我局制定了《中山市道路客運招呼站設定和管理規範》,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山市交通運輸局

  2021年8月2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山市道路客運招呼站設定和管理規範
  • 頒布時間:2021年8月23日
  • 實施時間:2021年9月1日
  • 發布單位:中山市交通運輸局
全文,解讀,

全文

第一條 為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便捷出行需求,保障道路旅客運輸安全,進一步加強道路客運招呼站管理工作,根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20〕第17號)、《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實施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辦法〉的通知》(粵交〔2021〕3號)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道路客運招呼站(以下簡稱招呼站)是指在公路和城市道路沿線設立,設施和設備雖不符合便捷車站配置要求,但具有等候標誌和候車設施,能夠為道路客運車輛提供旅客上落服務的車站。
  第三條 本規範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招呼站及相關業務的經營、管理。本規範未規定事項,按照《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條 班車客運企業、等級車站和便捷車站經營者按照本規範,結合旅客出行需要設定招呼站,並自覺接受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對其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招呼站的設定應當結合等級車站和便捷車站布局,遵循客流聚集、交通便利、等級車站和便捷車站周邊不設點、依線設點、站點共享、不影響交通安全與擁堵等原則,並滿足城市規劃、市容環境、社會治安等綜合整治方面要求。
  招呼站的選址原則上在具備停靠條件的公交站點,以及具備停靠條件的口岸、火車(高鐵)站、酒店、購物中心(廣場)、工業園區、旅遊景區、大專院校用地紅線範圍內設定。
  第六條 招呼站應當具備如下條件:
  (一)具備至少1個客車停車位,且設定明顯標識;
  (二)配備與生產經營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及必要的安檢、消防、反恐、視頻監控等設備設施;
  (三)有健全的業務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務規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人員和車輛進出站安全管理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制度,以及查堵國家規定的危險物品及其他禁止攜帶的物品(以下統稱違禁物品)。
  第七條 申請設定招呼站的,應當向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以下備案材料:
  (一)申請報告(內容包括站名、設定地點、客運線路信息牌設定情況,並附上停車位置示意圖、車輛進出流線圖等);
  (二)招呼站安全管理制度、工作人員配置、安檢設備配備等情況說明。
  第八條 招呼站與等級車站、便捷車站的直線距離應不少於3千米。在城市主幹道擬申請設定的招呼站之間直線距離應不少於3千米,在中心城區、中心鎮街擬申請設定的招呼站之間直線距離應不少於1.5千米,否則將視為在同一地點申請設定招呼站,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申請人申請均符合條件標準的,根據受理申請的先後順序予以備案。
  第九條 招呼站的站名為“地名+地理標誌+招呼站”,在一個分公司(分局)範圍內不應有相同的站名。
  第十條 招呼站經營者應當遵守以下運營管理規定:
  (一)招呼站不得改變用途和服務功能;
  (二)做好各種設備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三)做好信息公示,公布進站班次和配客時間;
  (四)進站配客的客運車輛不得超出停車位標線範圍外停車候客,採取“人等車”運營模式,進站道路客運車輛在站內停留時間原則上不超過5分鐘;
  (五)服務對象須為符合實名制管理要求的乘客;
  (六)通過“廣東省綜合運輸管理服務平台”做好車輛進站備案工作。應當提前3個工作日向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送進站配客車輛信息;進站配客車輛發生變更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報送變更信息;
  (七)不得接納未經備案或非營運客車進站上下客;
  (八)做好容量管理,在接納能力範圍內接納道路客運車輛進站上下客,嚴防造成交通擁堵或秩序混亂等不良情況。
  第十一條 招呼站經營者應當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一)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落實乘客100%實名制管理,對上車乘客實行實名查驗;
  (三)對上車乘客及行李實行100%安檢,嚴防違禁品上車;
  (四)清點出站道路客運車輛載客人數,確保道路客運車輛不超載出站;
  (五)節假日客流聚集期間,適當加派工作人員做好現場管理,確保全全、有序運營。
  第十二條 進入招呼站上下客的道路客運車輛,應當遵守以下相關規定:
  (一)通過“廣東省綜合運輸管理服務平台”中“進站備案管理”功能模組辦理相關備案手續後,方可進站;
  (二)進站配客的班線客運車輛,須在核定的始發客運站始發,且安全例行檢查合格。
  第十三條 招呼站終止運營的,按照如下要求辦理:
  (一)參照《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提前30日告知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二)自終止經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自行拆除標識、標牌等設備、設施,取消進站車輛備案,並在終止經營前15日向社會公告。
  第十四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招呼站日常檢查,發現招呼站經營者違反本規範的,應當責令改正。招呼站存在不落實實名查驗和安檢制度、未按規定對進站車輛進行備案、接納未備案客運車輛、存在安全隱患、發生影響惡劣的服務質量事件等情況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交通執法部門應當加強對招呼站的巡查,依法查處違法、違章行為。
  第十六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結合有關站點周邊道路交通情況對進入招呼站客運車輛進行總量控制。
  第十七條 本規範自2021年9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解讀

為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便捷出行需求,保障道路旅客運輸安全,進一步加強道路客運招呼站管理工作,我局草擬了《中山市道路客運招呼站設定和管理規範(徵求意見稿)》。根據《中山市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管理規定》(中府〔2015〕14號)的相關規定,現就檔案解讀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2019年11月29日,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印發了《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印發關於規範省際市際道路客運許可和加強道路客運行業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粵交〔2019〕10號),檔案規定班線客運企業或客運站可根據旅客出行需要,在客運需求集中、具有停靠條件的公交站點或其它場所設定招呼站或上客點,並負責落實實名制和行李安檢。相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當地客運站(場)布局,遵循客流聚集、交通便利、客運站周邊不設點、依線設點、站點共享等原則制定招呼站或上客點的管理規範。
  二、制定目的和必要性
  (一)設定道路客運招呼站的要求。
  根據《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實施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辦法〉的通知》(粵交〔2021〕3號)檔案要求,地級以上市交通運輸局主管部門應制定相關規範對招呼站的設定和管理予以明確。
  (二)設定道路客運招呼站的目的。
  通過制定《中山市道路客運招呼站設定和管理規範》(以下簡稱《管理規範》),在有條件的交通接駁便利地段設定招呼站,結合新技術的套用,方便乘客安全出行,進一步促進客運行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實現招呼站“設定科學化、運營規範化、管理制度化、服務人性化”的工作目標,有效扼制站外攬客的行為。
  (三)設定道路客運招呼站的需求。
  目前,在客流聚集區設定正規招呼站已迫在眉睫,主要問題有三個方面:一是客運車輛路邊攬客行為屢禁不止,部分乘客為貪圖方便和比進站買票更低的乘車費用,選擇在路邊上車,如國道G105富華立交橋周邊、中江高速東升入口處、坦背市場路邊、三鄉古鶴加油站周邊等路邊上客黑點。雖然交通執法部門持續加大路面和非現場抓拍執法力度整治,但該現象仍得不到有效根治,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旅客便捷出行需求與正規客運站點配置不足矛盾日增。二是商業區、工業廠區、旅遊度假區等區域流動人員多,出行需求大,卻無正規招呼站設定,供需矛盾突出。三是隨著近些年省內中短途旅遊的發展迅猛,其客流量增大已影響周邊道路通行和治安環境。
  鑒於上述原因,制定《管理規範》作為中山市開展道路客運招呼站設定和管理的主要依據。
  三、制定檔案的合法性
  (一)制定主體合法性。
  根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六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道路客運及客運站管理工作。根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從事客運站經營的,有相應的設備、設施。具體要求按照《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實施〈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辦法》、《汽車客運站級別劃分及建設要求》規定有關規定執行,明確了廣東省範圍內道路客運站按照規模和使用用途,分為等級客運站、便捷車站以及招呼站。其中,招呼站可在不影響城市交通的前提下,依託公車站、捷運口、旅遊景點、酒店等具備設立條件的,在公路與城市道路沿線,為客運車輛設立的旅客上落點。
  (二)與上位法之間的衝突情況。
  《管理規範》的管理範圍為在中山市從事道路客運招呼站經營,屬於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範圍,不存在與上位法之間衝突的情況。
  (三)檔案協調性。
  目前除《管理規範》外,中山市尚未有其他規範招呼站設定和管理的相關檔案,沒有與本《管理規範》同位階的規範性檔案。
  四、檔案的主要內容。
  《管理規範》明確了招呼站定義、實施單位和執行單位,明確了設定原則、工作要求、規範運營管理等內容。
  五、預期實施效果
  通過制定《管理規範》,有效滿足客運站外客流聚集區乘客交通需求,為中山市招呼站的設定和管理提供檔案依據,消除客運車輛站外隨意上下客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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