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外事僑務局(港澳事務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

根據《中山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現公布中山市外事僑務局(港澳事務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諮詢受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六部分組成,內容涵蓋局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情況。

一、概述
2012年,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公開、透明為原則,建設服務型部門為抓手,加強組織領導,不斷豐富內容,拓展方式,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效增強了外事僑務港澳工作的透明度,較好地做到服務民眾,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現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信息公開機制
我局堅持重視信息公開,把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作為服務社會服務民眾的一項重要舉措。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完善機制。形成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有領導、有專人負責,責任到人的工作機制;二是健全各項制度。通過建立健全政務公開責任、審議、評議、反饋、備案和監督等制度,促進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走上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三是主動與上級業務部門溝通聯繫,及時掌握政務信息公開的各項規定和要求。
(二)豐富信息公開載體
我局不斷豐富信息公開載體,除加強網路載體建設,還以《中山僑刊》、新聞媒體、《外事僑務港澳工作動態》和《推進落實粵港澳合作工作信息》作為有效途徑,宣傳我局的工作,有效提高了信息公開工作效能。一是針對業務更新和民眾要求,對中山市外事僑務局(港澳事務局)網站的版面不斷進行更新改版,新增了更多業務查詢功能,實現因公簽證、申請APEC商務旅行卡業務從網上下載資料表格,大大節省了辦理業務者和工作人員的工作量。經過不斷的改版最佳化,外事僑務局(港澳事務局)網站已成為我局發布工作信息,服務民眾獲取業務資源的重要平台,市外事僑務局榮獲了“2012年政府入口網站建設先進單位”。二是對《中山僑刊》不斷創新,不再局限於僑務信息,把外事友好來往、僑務工作交流和港澳業務信息及時公開,使遠在海外的鄉親都能了解家鄉的動向。三是通過《中山日報》、電視台等媒體渠道,向社會宣傳我市的外事僑務港澳工作動態。四是定期印製《外事僑務港澳工作動態》和《推進落實粵港澳合作工作信息》,將友好往來、鄉情聯誼、為僑服務、推動粵港澳合作等工作近況分別向上級部門和相關部門通報。
(三)嚴把公開信息質量關,提高政務信息質量
一是及時修正補充政務信息公開的內容。根據我局的領導分工和內設機構職能的調整,及時對政務信息公開的內容進行更新。二是公開的內容更加充實。對政務信息公開的範圍、內容、形式、制度等作了進一步的明確,並做好政務信息公開以及已公開內容存檔備查工作。三是公開的重點更加突出。堅持把民眾最關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項公開作為政務信息公開的重點,從信息公開、電子政務和便民服務三個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務公開的力度。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2年,我局主要通過局網站、政府信息一體化平台、新聞媒體等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通過局網站公開情況。2012年,我局在外事僑務局(港澳事務局)網站發布工作動態470多條,僑鄉簡訊500多條,海外傳真54條,港澳連線44條,友好城市和僑企動態10多條、政策法規4條、關於出國(境)辦事指南69條。
(二)通過媒體公開情況。2012年,我局向《中山日報》等新聞媒體發布通稿30多篇,接待中外記者來人來訪10多人。
(三)通過其他途徑公開情況。2012年,我局編印《中山僑刊》共6期,每期發行7000冊,向海外80多萬鄉親傳遞家鄉信息。
(四)行政服務線上、中山網路問政平台公開信息情況。2012年,我局利用網路服務問政平台接受民眾諮詢、建議及問政,並對行政服務線上內容及時進行更新,包括我局機構職能、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業務須知、相關法律法規及熱點難點問題進行政務信息公開,在市政府信息一體化平台接受民眾依申請公開1件。
三、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中山市外事僑務局(港澳事務局)依申請提供信息公開沒有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
四、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2年,我局並未發生因信息公開項目提出的行政複議案件。
五、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我局2012年信息公開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進步,但仍存在有待改進的地方。
(一)抓好學習,促信息公開工作上新台階。抓好相關人員業務學習,成立學習小組,定期組織培訓練習,切實提高信息員的業務素質。
(二)抓好制度建設,促進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化。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務信息公開制度,規範公開內容,提高公開信息透明度。重點抓好公開形式、公開實效等規範化建設和建立健全“四項制度”,即定期公開和臨時政務公開評議和考核制度;政務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報告制度,使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朝規範化、制度化方向發展。
(三)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以《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廣東省政務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為對照,進一步梳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使每一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都有法可依。提供清晰的諮詢、投訴監督電話,方便民眾諮詢業務。進一步深化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加強業務指導和培訓,提高服務水平和業務素質,有效滿足申請人各方面的信息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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