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高質量崛起,培育一批規模大、創新能力突出、具備產業生態引領作用的製造業龍頭骨幹企業,打贏中山經濟翻身仗,重振中山工業虎威,根據《關於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制定本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山市促進制造業龍頭骨幹企業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
- 頒布時間:2020年5月14日
- 實施時間:2020年5月14日
- 發布單位: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工作目標
力爭到2024年,培育營業收入500億級製造業龍頭骨幹企業1家,200億級2家,100億級10家,50億級以上30家。
二、認定標準
企業在我市註冊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自主技術、自有品牌、自控的市場網路以及較強的資本運作能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可認定為龍頭骨幹企業:
(一)企業總部或區域總部、職能總部在中山,上年度合併下屬子公司主營收入50億元以上(子公司需在中山註冊且為絕對控股的下屬機構),財政貢獻率不低於2%,形成財政貢獻1億元以上。
(二)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達20億元以上,財政貢獻率不低於2%,形成財政貢獻5000萬元以上。
三、扶持措施
(一)營業收入突破專項。鼓勵龍頭骨幹企業做大做強。以認定當年為基準,對營業收入首次突破30億元、40億元、50億元、60億元、80億元、100億元、150億元、200億元、250億元、300億元、400億元、500億元的龍頭骨幹企業,分別給予300萬元、400萬元、500萬元、600萬元、800萬元、1000萬元、1500萬元、2000萬元、2500萬元、3000萬元、4000萬元、5000萬元獎勵。已獲得營業收入突破獎勵資金的龍頭骨幹企業再次獲得更高檔次的,按增量部分獎勵。其中,獎勵資金按80%比例直接用於獎勵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稅務局)
(二)人才專項。
1.人才激勵。龍頭骨幹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速分別超過5%、10%、20%的,對其上年度個人稅前薪金所得超過50萬元的企業管理人員給予薪酬補貼,對應增速檔次分別按企業管理人員上年度在我市個人稅前工資薪金的10%、12%、15%執行,每人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稅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入學服務。對於龍頭骨幹企業員工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需求,由市教育部門每年協調安排2個市內優質學校學位,同時根據企業上年度形成的財政貢獻規模給予相應額外入學名額。(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
(三)技術改造專項。鼓勵龍頭骨幹企業加大技術改造投入。對股權投資、設備獎勵、貸款貼息等扶持方式均按頂格執行;企業技改項目可以同時申請省、市專項資金,單個項目獲得資助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創新發展專項。支持龍頭骨幹企業開展工業設計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龍頭骨幹企業獲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獲認定為國家級、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5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五)質量品牌專項。鼓勵龍頭骨幹企業質量品牌水平提升,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對龍頭骨幹企業獲得國家工信部認定“全國質量標桿”的,一次性獎勵300萬元;獲得“製造業單項冠軍產品”“製造業單項冠軍示範企業”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獲得“製造業單項冠軍培育企業”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六)用地保障專項。龍頭骨幹企業增資擴產、新建項目優先予以安排用地指標,優先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畫。市級以上重點工業項目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對應工業用地基準地價確定土地出讓起始價;符合《廣東省優先發展產業目錄》和集約用地條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工業項目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對應工業用地基準地價的70%確定土地出讓起始價。(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有關鎮區)
(七)提供管家式服務。對龍頭骨幹企業開展“管家”式服務,“管家”負責協助解決企業經營生產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四、附則
(一)龍頭骨幹企業可按規定申報我市各項產業扶持政策,如與本政策有重複、交叉的,根據企業意願擇一執行。
(二)本政策檔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中山市促進龍頭骨幹企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中府辦〔2017〕9號)同時廢止。
印發的通知
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區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中山市促進制造業龍頭骨幹企業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5月14日
解讀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部署,為促進制造業龍頭骨幹企業發展,我市制訂出台了《中山市促進制造業龍頭骨幹企業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中府辦〔2020〕22號,以下簡稱《政策措施》),於2020年5月14日起實施。現就檔案解讀如下:
一、修訂的背景說明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高質量崛起,打贏中山經濟翻身仗,重振中山工業虎威。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要求,不惜重本、敢下血本,扶持企業做大做強。力爭到2024年,製造業50億元級企業超30家、100億元級企業超10家、500億元級企業有突破,打造企業“星月同輝”新格局,需對有效期至2020年3月的《關於中山市促進龍頭骨幹企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中府辦〔2017〕9號)進行修訂。
二、檔案主要修訂內容
(一)調整龍頭骨幹企業認定條件。
1、企業總部或區域總部、職能總部在中山,上年度合併主營收入由“25億元以上”改為“50億元以上”,財政貢獻率不低於2%,形成財政貢獻1億元以上;
2、將原認定條件“企業上年度產值達10億元以上,且企業上年度稅收負擔率不低於所屬行業全市平均稅收負擔率”修改為“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達20億元以上,財政貢獻率不低於2%,形成財政貢獻5000萬元以上”,集中力量推動一批製造業企業加快發展。
(二)將產值突破專項改為營業收入突破專項,獎勵檔次更多。《政策措施》增加首次突破30億元、40億元、60億元、80億元、150億元、200億元、250億元等7個檔次,使企業通過努力更容易獲得營業收入突破專項獎勵;增加“獎勵資金按80%比例直接用於獎勵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內容,鼓勵企業高管人員積極發揮能動性,提升企業發展。
(三)對人才專項的內容進行修訂和補充。一是增加人才激勵等有關內容,龍頭骨幹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速分別超過5%、10%、20%的,對其上年度個人稅前薪金所得超過50萬元的企業管理人員給予薪酬補貼,對應增速檔次分別按企業管理人員上年度在我市個人稅前工資薪金的10%、12%、15%執行,每人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二是對入學服務內容進行修訂。對於龍頭骨幹企業員工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需求,由市教育部門每年協調安排2個市內優質學校學位,同時根據企業上年度形成的財政貢獻規模給予相應額外入學名額。
(三)修訂技術改造專項內容。鼓勵龍頭骨幹企業加大技術改造投入,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省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按規定同時申報市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扶持。
(四)增加創新發展專項內容。新增龍頭骨幹企業獲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獲認定為國家級、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500萬元。
(五)增加質量品牌專項內容。對龍頭骨幹企業獲得國家工信部認定“全國質量標桿”的,一次性獎勵300萬元;獲得“製造業單項冠軍產品”“製造業單項冠軍示範企業”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獲得“製造業單項冠軍培育企業”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