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地方“分灶吃飯”體制是1980年國家對部分省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一定5年不變的財政體制。目的是打破過去統收統支或統支不統收,“吃大鍋飯”的局面,明確劃分收支,分級負責,責權利結合。人們形象地稱為“分灶吃飯”體制。這種體制規定屬於地方包乾的收入有地方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和調劑比例分成收入三類; 將全部支出項目劃分為屬於地方包乾的支出和不屬於地方包乾支出兩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和地方“分灶吃飯”體制
- 實行時間:1980年
中央和地方“分灶吃飯”體制是1980年國家對部分省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一定5年不變的財政體制。目的是打破過去統收統支或統支不統收,“吃大鍋飯”的局面,明確劃分收支,分級負責,責權利結合。人們形象地稱為“分灶吃飯”體制。這種體制規定屬於地方包乾的收入有地方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和調劑比例分成收入三類; 將全部支出項目劃分為屬於地方包乾的支出和不屬於地方包乾支出兩類。
中央和地方“分灶吃飯”體制是1980年國家對部分省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一定5年不變的財政體制。目的是打破過去統收統支或統支不統收,“吃大鍋飯”的局面,明確劃分收支,分級負責,責權利結合。人們形象地稱為“分灶吃飯”體制...
1.財政分權體制可以使公共物品的提供更適合不同地方居民的需要。在社會經濟生活中,信息具有不完備性和不確定性,因此,中央政府對全體居民的偏好難以完全清楚地了解(中央政府所了解的居民的偏好可以被視為一個隨機變數)。所以,中央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的過程中存在著失誤的可能性:或者公共物品供給過量,或者供給不足...
我國現行的預算管理體制是1994年起實行的分稅制財政體制。分稅制財政體制是在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之間,根據各自的職權範圍劃分稅源,並以此為基礎確定各自稅收許可權、稅務機構和協調財政收支關係的一種制度。我國從1994年開始實施以分稅制為核心內容的預算管理體制。分稅制財政體制的主要內容包括:1.劃分中央、地方的支出...
一方面,實行分灶吃飯的財政體制後,地方政府的預算規模主要取決於以下兩個因素:一是與本地經濟發展水平相聯繫的財政收入規模;二是中央和地方分享財政收入的比例。由於分享比例經過一對一談判已預先確定,且一定五年不變,所以地方政府可支配財政預算規模直接與本地社會總產出水平正相關。權力中心在下放財權的同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