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業董事會法律制度研究》全面回顧總結中央企業建設規範董事會的歷程,藉助現代公司法學搭建的公司治理框架為試點工作面臨的挑戰提供理論指引並對未來加以展望,因此《中央企業董事會法律制度研究》的寫作是出於對現實的思考和實際工作的需要。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央企業董事會法律制度研究
- 出版社: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
- 頁數:257頁
- 開本:16
- 品牌: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
- 作者:李建紅
- 出版日期:2012年1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66305091
《中央企業董事會法律制度研究》全面回顧總結中央企業建設規範董事會的歷程,藉助現代公司法學搭建的公司治理框架為試點工作面臨的挑戰提供理論指引並對未來加以展望,因此《中央企業董事會法律制度研究》的寫作是出於對現實的思考和實際工作的需要。
《中央企業董事會法律制度研究》全面回顧總結中央企業建設規範董事會的歷程,藉助現代公司法學搭建的公司治理框架為試點工作面臨的挑戰提供理論指引並對未來加以展望,因此《中央企業董事會法律制度研究》的寫作是出於對現實的思考和實際工作的...
《中央企業董事法律制度研究》是2012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建紅。內容介紹 《中央企業董事會法律制度研究》全面回顧總結中央企業建設規範董事會的歷程,藉助現代公司法學搭建的公司治理框架為試點工作面臨的挑戰提供理論指引並對未來加以展望,...
《國有公司董事會法律制度研究》是2010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胡改蓉。本書沿著基點論—角色論—結構論—績效論—激勵論—責任論的邏輯線索逐層展開,以國有公司類型的“縱橫立體式”剖析為切入點,探究了國有公司董事會的...
《中國企業法律制度研究》主要以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公司這三類企業法律制度為中心內容;同時,又突出了在我國企業類型中占主導地位的國有企業法律制度和集體企業法律制度和公司法律制度,從而形成了國有企業法、集體企業法、公司法、獨資...
《獨立董事法律制度研究》是2004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謝朝斌。內容介紹 中國引進和移植獨立董事制度可以借鑑英美國家公司治理上的先進經驗。但必須聯繫中國的實際情況,處理好獨立董事制度本土化過程中的一系列問題,特被是要協調好...
一、對我國國有企業改革歷程的簡單回顧 二、企業國有資產監管法律制度改革對我國社會轉型的促進 三、我國企業國有資產監管法律制度研究脈絡梳理 四、出資人監管是企業國有資產監管法律制度的未來發展態勢 第一章導論 第一節選題來源和選題...
第八章公司內部風險的法律防範 第九章公司治理中的誠信保障機制 第十章關聯企業公司治理 第十一章國有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 第十二章股東權利保護及股東會的完善 第十三章加強董事會建設 第十四章完善監事會制度 第十五章經理層的激勵與...
主要研究方向為商法、經濟法。在《法商研究》《法律科學》等期刊發表學術論文二十餘篇;獨著、參編《國有公司董事會法律制度研究》《公司法》《證券法教程》等專著、教材。主持並參加包括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國有企業法律制度重構研究”...
保障職工民主權利,促進企業和諧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試點企業職工董事管理辦法(試行)》(國資發群工〔2006〕21號)等有關規定,我們制定了《董事會試點中央企業職工董事...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央企業建立董事會試點的國有獨資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職工董事,是指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並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同意,作為職工代表出任的公司董事。第四條 ...
中央企業是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中的骨幹企業,建立規範的董事會制度迫在眉睫。這也是使國有資產能保值增值,提高國有獨資企業在全世界的競爭力,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強大保障。現狀 截至2007年為止,我國的國...
第十條 企業內部審計機構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直接對企業董事會(或主要負責人)負責;設立審計委員會的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接受審計委員會的監督和指導。第十一條 企業所屬子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設立相應的內部審計機構;尚...
《中央企業總會計師工作職責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第37次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5月14日起施行。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李榮融 二OO六年四月十四日中文...
擬混改企業屬於主業處於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子企業的,其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由中央企業審核後報國資委批准,其中需報國務院批准的,由國資委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檔案規定履行相應...
本辦法所稱投資是指中央企業在境內從事的固定資產投資與股權投資。本辦法所稱重大投資項目是指中央企業按照本企業章程及投資管理制度規定,由董事會研究決定的投資項目。本辦法所稱主業是指由中央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確定並經國資委確認公布的...
合規是指中央企業及其員工的經營管理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行業準則和企業章程、規章制度以及國際條約、規則等要求。 指引明確了中央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的合規管理職責,提出央企設立合規委員會,與企業法治建設領導小組或風險...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國有資產保護,完善中央企業資產管理責任制度,規範中央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
第二條 中央企業公開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等中長期債券(以下統稱債券)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按本辦法的規定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式。中央企業發行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債券,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中央企業董事會或總經理...
(五)按照《中央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組織開展境外企業重大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工作;(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有關規定賦予的其他職責。第四條 中央企業依法對所屬境外企業國有資產履行下列監督管理職責:(一)...
第九條 中央企業相關負責人或總法律顧問擔任合規管理負責人,主要職責包括:(一)組織制訂合規管理戰略規劃;(二)參與企業重大決策並提出合規意見;(三)領導合規管理牽頭部門開展工作;(四)向董事會和總經理匯報合規管理重大事項...
第二條 中央企業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貫徹執行本指引。中央企業中的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負責督導本指引的實施;國有控股企業由國資委和國資委提名的董事通過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按照法定程式負責督導本指引的實施。第三條 本指引所稱企業風險...
為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規範中央企業投資活動,提高中央企業投資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有效防範投資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