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是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於1949年10月設定的一個部門。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即告結束。國務院按照《國務院組織法》的規定,將原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接替相關工作,成為國務院的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
- 上級機構: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
- 總部地址:北京市
- 成立時間:1949年10月1日
- 撤銷時間:1954年9月
簡介,職責許可權,組織機構,歷任部長,
簡介
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是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於1949年10月設定的一個部門。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即告結束。國務院按照《國務院組織法》的規定,將原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接替相關工作,成為國務院的組成部門。
職責許可權
按照相關規定,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在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的指導下展開工作。負責全國範圍內的公安工作。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同日設立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任命羅瑞卿為公安部部長,10月15日至11月1日,公安部召開第一次全國公安工作會議,討論全國公安工作的任務、方針和當前必須解決的若干問題。
組織機構
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成立後,機關設定為辦公廳和第一至第八專業局,1953年增設第九至第十一專業局,1954年又增設政治部。
- 辦公廳
- 政治部
- 第一專業局
- 第二專業局
- 第三專業局
- 第四專業局
- 第五專業局
- 第六專業局
- 第七專業局
- 第八專業局
- 第九專業局
- 第十專業局
- 第十一專業局
歷任部長
羅瑞卿(1949年10月19日 - 195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