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島)國際博士後創新創業園

中國(青島)國際博士後創新創業園

青島國際博士後創新創業園是在國家人社部的支持下,由山東省人社廳、青島市人社局和城陽區委區政府聯手打造的山東省首家博士後創新成果轉化基地。園區實行省、市、區三級共建機制,按照“全球視野、國內領先、山東標桿”的目標,建立支持博士後青年人才創新創業的全鏈條服務體系,儘快打造成為全省乃至全國的示範園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國際博士後創新創業園
  • 外文名:Qingdao International Postdoctoral I&E Park
  • 園區面積:一期運營面積5.6萬平方米 
  • 所屬城市:青島市
  • 園區地址:城陽區蔚藍創新天地 
園區介紹,招才引智,園區特色,扶持辦法,地圖信息,

園區介紹

在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的支持下,中國(青島)國際博士後創新創業園實行省、市、區三級共建機制,按照“全球視野、國內領先、山東標桿”的目標,建立支持博士後青年人才創新創業的全鏈條服務體系,儘快打造成為全省乃至全國的示範園區。
園區圍繞支持博士後創新孵化與創業加速兩個重點,積極構建集人才引進、技術轉化、產業加速、資本支持於一體的創新產業鏈公共服務體系,推動高新技術研發、高科技成果轉化、高科技企業孵化,為依託高端人才引領支撐區域創新提供新樣板。
園區一期運營面積5.6萬平方米,涵蓋產業孵化和產業加速兩大類載體,其中產業孵化區面積2萬平方米;產業加速區面積3.6萬平方米。隨著博士後人才和項目的引進,園區將繼續擴大載體承載規模,形成規模效應和對外美譽度、影響力。

招才引智

青島國際博士後創新創業園將園區積極面向國內外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博攬英才,重點引進新一代信息技術、智慧型製造、海洋經濟、醫養健康、新材料等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產業發展領域高端項目,誠邀廣大博士後等高層次人才落戶園區創新創業。

園區特色

1、線上與線下協同聯動
線上通過建設基於大數據的中國(青島)國際博士後科研成果公共服務平台,為交易科研成果的供需雙方提供有效對接服務,力爭成為國內技術力量最強、交易額最大、影響力最廣的雙創平台。線下通過博士後創新創業園、博士後成果轉化基地等載體及活動平台建設,進一步拓展規模,提高項目承載力,聚集和支持各類博士後創新創業人才及項目入園發展。
2、孵化與加速無縫銜接
園區將圍繞入園人才及項目,針對孵化到加速產業化的整個鏈條,構建“產業創新+產業孵化+產業加速”三位一體的創新生態體系,實現政策引導、創業場地、創業輔導、科技金融、人才服務、技術創新、企業上市、後勤保障、後期追蹤等全方位、零距離、無縫隙的全程對接,提供“店小二”、“一條龍”的定製服務,讓博士後人才專注項目產業化發展。
3、產業與人才有效對接
園區將堅持“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創業加速、創投基金”四位一體的理念,以博士後人才引領產業,以產業集聚博士後人才,重點引進海洋經濟、新一代信息技術等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產業領域的博士後等高層次人才創業團隊,推動博士後創新創業項目與區域產業落地的深度結合,實現博士後人才集聚與產業培育的聯動發展、互促共贏。
4、平台與服務有機結合
聘請國內知名、經驗豐富、高水平的園區運營管理團隊,實現園區人才引進、管理、服務的高標準。通過聚合各類服務資源,建立標準化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與園區運營體系,形成面向博士後創新創業的特色服務品牌,打造圍繞博士後人才和項目的高端資源聚合平台。

扶持辦法

為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市委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加快集聚博士後創新創業項目,全力打造中國(青島)國際博士後創新創業園品牌,根據青島市《關於實施人才支撐新舊動能轉換五大工程的意見》(青發〔2018〕26號)與《青島市博士後培養留青資助實施細則》(青人社發〔2019〕3號)等有關檔案,制定本辦法。本辦法適用於入駐中國(青島)國際博士後創新創業園(以下簡稱園區)從事成果轉化以及創業活動的博士後創新創業人才及團隊。
第一條 為博士後等高層次人才根據項目層次和實際需要提供相應的辦公用房及工業廠房,三年內免收租金。對重點項目及人才對辦公及廠房需求,實施“一事一議”。
第二條 大力吸引博士後來我區創新創業,對出站(基地)後來園區註冊創辦企業的博士後,或出站(基地)後與園區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契約且落戶在青島的博士後,分別給予25萬元的安家補貼;對出站(基地)與園區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契約但未落戶在青島的博士後,給予12.5萬元的安家補貼,分三年發放,滿一年後發放40%,滿兩年後發放30%,滿三年後發放30%。
第三條 對來我區創新創業的博士後,在我區範圍內購買首套商品房的,給予15萬元一次性安家費。
第四條 鼓勵博士後以自主智慧財產權形式等在我區實施科研成果轉化,對科技含量高、產業化前景好並在我區創辦企業的項目,經評審認定後,給予50萬元至150萬元的創業資助。
第五條 設立博士後創新創業基金,委託專業機構運營,引導撬動社會資本投入,不斷擴大基金規模,用於投資博士後創新創業園的項目,加快科研成果轉化。
第六條 對在園區創新創業的博士後等高層次人才項目,根據風險投資公司投資及企業發展情況,城陽區政府可按照1:1比例跟投。
第七條 對園區運營機構和其引進服務的博士後創新創業企業,根據項目對區域的經濟貢獻度,自註冊之日起給予5年的資金扶持,標準如下:按項目當年新增區級貢獻給予產業資金扶持,前三年按100%給予扶持,後兩年按照50%給予扶持,按照1:4的比例分別扶持園區運營機構和博士後創新創業企業。
第八條 對出站(基地)在園區註冊創辦企業的博士後,或出站(基地)與園區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契約的博士後,均可免費租住我區人才公寓3年,對自行租住其他住房的博士後,分年度給予3年的住房補貼,補貼金額為每人每年3萬元。
第九條 實施博士後子女入托就學優待政策。入駐園區創業或工作的博士後子女按實際居住地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中國小(義務教育階段)。
第十條 實施招才引智“紅娘”獎勵,對介紹引進博士後創新創業人才及團隊來園區創新創業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每引進1人或1個項目獎勵3萬元。
第十一條 對博士後創新創業項目的資助經費發放至博士後在我區註冊單位,單位應專款專用,妥善用好經費,不得挪作他用;對博士後個人的生活補助、獎勵等發放到博士後個人賬戶。
第十二條 對於弄虛作假騙取博士後各項資金的申報人和申報單位,一經發現,立即追回已發放的扶持資金,並對相關情況予以公示和通報,列入誠信缺失黑名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三條 本辦法涉及的各項扶持資金從區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十四條 本辦法所列優惠扶持政策與區、市其他人才優惠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複享受。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19年6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

地圖信息

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薈城路506號6號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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