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關心下一代事業聯盟

為搭建關心下一代及相關行業互動、交流的公益平台,促進關心下一代行業的約束與發展,推動中國的早期教育事業,在完全不收費的基礎上,於2010年初創立了“中國關心下一代事業聯盟”。因工作重心調整,聯盟公益平台自2016年底停止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關心下一代事業聯盟
  • 原則:平等、合作、共享資源、共同發展
  • 創立時間:2010年
  • 類型:教育事業
“中國關心下一代事業聯盟”介紹,“中國關心下一代事業聯盟”綱領,第一章:總則,第二章 聯盟的成員,第三章 聯盟的主要活動內容,第四章 前景規劃,第五章 退出機制,

“中國關心下一代事業聯盟”介紹

“中國關心下一代事業聯盟”是關心下一代及相關行業機構自發、自願組建的行業非盈利組織,旨在促進行業間信息溝通、業務合作、資源共享、經驗交流和行業自律。
“中國關心下一代事業聯盟”旨在加強信息溝通。本著平等、合作、共享資源、共同發展的原則,為共同維護關心下一代相關行業整體形象,創造早期教育服務市場的規模效應,進而推動我國早期教育相關服務產業鏈的健康發展。為推進各自的行業發展,入盟成員可在聯盟內互贈可供參考推廣的內部報刊、文獻資料,建立網站連結,實現信息溝通。
“中國關心下一代事業聯盟”鼓勵開展業務合作。各個領域可以通過網路平台擴大自己的業務範圍,形成完善的、健康的產業鏈。對聯盟成員共同關心的問題,組織交流活動,起到共同提高的作用。促進我國關心下一代相關行業服務商之間的協調與交流,鼓勵聯盟單位實現雙邊和多邊形式的聯合、互補、創新、發展;自覺規範市場行為,減少無序競爭,以維護聯盟單位共同的長遠利益。“中國關心下一代事業聯盟”將推動資源共享。入盟成員互相開放經營資源,提供成員電視、網路等平台供成員展示自己的資源,促進行業間資源共享。聯盟將在在廣大關心下一代相關行業的支持中,共同探索我國早期教育的發展模式和策略,協助政府制定相關的行業規範、技術標準和產品標準,並協調貫徹實施。
中國早教傳媒網首席顧問 郭建國中國早教傳媒網首席顧問 郭建國
中國關心下一代事業聯盟的成立將集合我國最具實力和行業優勢的機構,將各自在用戶、技術、內容上的優勢充分、有機地整合起來,以強有力的信心和力量投入到關心下一代的事業中,形成一種行之有效的資源整合效應,為廣大用戶提供方便、快捷、及時、實用的有效信息。

“中國關心下一代事業聯盟”綱領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中國關心下一代事業聯盟(簡稱“關心下一代聯盟”),是關心下一代及相關行業自發、自願組建的行業公益性平台。
第二條:聯盟的宗旨
促進行業間信息溝通、資源共享、行業自律、經驗交流和業務合作。
第三條:聯盟的理念
團結協作、平等協商、加強交流、共同發展。
第四條:聯盟的行業範圍
嬰幼童教育行業、嬰幼童食品行業、嬰幼童玩教具製造行業、嬰幼童教育信息傳播媒介和IT領域的開創性企業、嬰幼童教育人才培訓行業、嬰幼童家庭服務業及涉及到下一代健康成長的行業。

第二章 聯盟的成員

第五條:申請加入的條件
1.聯盟成員單位必須是在總則列舉的行業範圍內的企業。
2.聯盟成員單位必須是依法註冊的合法企業。
3.聯盟成員單位並在行業內部有一定的影響力,支持並積極參與公益活動。
4.回響並支持聯盟的宗旨和理念。
第六條:申請加入聯盟成員單位的方式
1.關心下一代聯盟定期舉行聯盟成員評選,每一屆關心下一代聯盟評選活動將在中國早教傳媒網進行網上初選階段,符合要求的企業可進入複選階段。
2.進入複選階段的企業經實地考察、公示評議通過後,對符合條件的單位可批准加入關心下一代聯盟。
3.關心下一代聯盟成員單位有效期為一年,在有效期截止日前的30天內,可再次向聯盟提出申請。
第七條:申請加入聯盟常務單位的方式和要求
1.關心下一代聯盟常務單位通過申請和指定的方式從成員單位中產生。
2.關心下一代聯盟常務單位需在行業內具有代表性,對公益事業和社會活動做出過突出貢獻,受到社會廣泛認可的方可申請。
3.關心下一代聯盟常務單位每年至少舉辦一次社會公益活動,並通過聯盟網路進行宣傳,在聯盟內樹立良好的公益形象,發揮常務單位的帶頭作用。
4.關心下一代聯盟常務單位有義務聯合聯盟成員單位協同開展社會公益活動,促進業內的信息交流和資源共享。
5.關心下一代聯盟常務單位的有效期為一年,在有效期截止日前的30天內,可再次向聯盟提出申請,第二次獲批的機構有效期為二年,以此類推。
6.關心下一代聯盟常務單位可以向聯盟申請成為關心下一代聯盟指定用品或指定服務商,時效與常務單位的時效相同。
(詳見《中國關心下一代事業聯盟常務單位評選暫行規定》)
第八條:聯盟成員單位、常務單位的權利和義務
1.關心下一代聯盟成員單位、常務單位擁有以下權利:
A.對聯盟的工作享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B.優先參加聯盟發起組織的各種社會公益活動。
C.可在聯盟綱領範圍內合法使用聯盟的公共資源。
2.關心下一代聯盟成員單位、常務單位應承擔以下義務:
A.回響聯盟的倡議並遵守聯盟的綱領,執行聯盟的決議,承擔和完成聯盟委託的任務,積極參與聯盟開展的各項社會公益活動。
B.聯盟的所有成員有義務向聯盟夥伴單位提供新聞宣傳、技術開發、市場經營和信息諮詢等方面的協助。
C.聯盟成員單位不得擅自以聯盟的名義開展未經批准的活動。

第三章 聯盟的主要活動內容

第十一條:聯盟活動
1.定期舉行關心下一代聯盟的評選活動,並召開聯盟常務單位會議對聯盟綱領進行修改,研究確定下一階段工作計畫和方案,對新加入成員單位進行審核、保障聯盟工作有效開展。
2.關心下一代聯盟高峰論壇,每年擇機舉行,各聯盟常務單位可申請協辦。
3.關心下一代聯盟的主要宣傳工作依託中國早教傳媒網,所有聯盟成員必須進行網路連結。聯盟成員之間可以在自願的基礎上展開合作,互贈可供參考推廣的內部報刊、文獻資料,實現信息溝通、資源共享。
4. 鼓勵聯盟成員單位在新聞宣傳、市場經營和業務培訓等方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交流、研討、考察等活動,關心下一代聯盟專家團隊優先支持活動的開展。

第四章 前景規劃

第十二條:聯盟成員互相開放信息資源,互相提供網路平台連結,供聯盟成員展示資源,促進行業間資源共享。聯盟將在廣大關心下一代相關行業的支持中,共同探索我國關心下一代事業發展的模式和辦法。
聯盟平台的搭建將集合我國行業內具有優勢和影響力的機構,將各自在內容、服務、理念上的資源充分、有機地整合起來,以強有力的信心和力量投入到關心下一代的事業中,形成一種行之有效的資源整合效應,為我國關心下一代事業的發展提供方便、快捷、及時、實用的有效信息。
相信關心下一代聯盟的建立,將有利於加強對我國關心下一代事業發展的有效監管,有利於加深社會對關心下一代事業發展的認知和把控,有利於提升我國關心下一代事業發展的整體實力,增進關心下一代行業的交流與合作。聯盟將用積極進取的姿態,為推進我國關心下一代事業的健康發展做出不懈的努力!

第五章 退出機制

第十三條:本著誠實守信、遵守契約的原則,聯盟成員有權根據自身的意願申請退出聯盟。
第十四條:對違反聯盟宗旨、損害聯盟利益的成員單位,聯盟秘書處有權取消該成員單位的資格。
第十五條:本綱領的解釋權歸中國關心下一代事業聯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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