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中山支行於1997年08月1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任春來,公司經營範圍包括:人民幣存款、貸款、結算業務;票據貼現;代理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兌付、銷售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結匯、售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監管部門批准的其他業務等。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中山支行
- 成立時間:1997年08月14日
- 總部地點:瀋陽市和平區和平北大街69號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中山支行於1997年08月1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任春來,公司經營範圍包括:人民幣存款、貸款、結算業務;票據貼現;代理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兌付、銷售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結匯、售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監管部門批准的其他業務等。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中山支行於1997年08月1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任春來,公司經營範圍包括:人民幣存款、貸款、結算業務;票據貼現;代理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兌付、銷售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外匯存款...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於1992年06月0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李飛,公司經營範圍包括:許可該機構經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定批准的業務,經營範圍以批准檔案所列的為準等。所獲榮譽 2021年8月,中國銀行遼寧瀋陽分行營業部被命名為“第20屆全國青年文明號“。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和平支行於1989年10月1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王凱,公司經營範圍包括:辦理人民幣存款、貸款、結算業務;辦理票據貼現;代理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兌付、銷售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外匯存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監管部門批准的其他業務等。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開發區支行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開發區支行於1992年03月3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宋罡,公司經營範圍包括:許可該機構經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定批准的業務,經營範圍以批准檔案所列的為準等。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渾南支行於1989年12月1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付立峰,公司經營範圍包括:人民幣存款,結算業務;票據貼現;代理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兌付、銷售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外匯存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監管部門批准的其他業務等。
程驍 程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金融部主任。人物經歷 現任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金融部主任。所獲榮譽 2023年4月,獲得遼寧五一勞動獎章。
劉凌冰 劉凌冰,現任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副行長。人物履歷 2023.12—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副行長。職務任免 2023年12月2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遼寧監管局核准劉凌冰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副行長的任職資 格。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於2005年04月15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盛春艷,公司經營範圍包括:許可經營項目:辦理人民幣存款、貸款、結算業務;人民幣銀行卡業務;辦理票據貼現;代理兌付、銷售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保管箱租賃業務及代理保險業務(機動車輛保險、企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貨物運輸保險、船舶...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中山支行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中山支行於1994年10月2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王婭卉,公司經營範圍包括:辦理人民幣存款、結算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國庫券;代理收付款項;外匯匯款、存款;對私結售匯;國際結算;代理國外信用卡付款;通過上級行辦理代客外匯買賣(限於實盤交易)等。
孫進,2013年6月獲得東北財經大學金融學博士研究生學歷,擁有高級經濟師職稱。現任盛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人物履歷 曾任中國銀行遼寧省分行人力資源部總經理、黨委組織部部長,中國銀行遼寧省分行辦公室主任,中國銀行遼寧省大連市莊河支行副行長、中山支行副行長、省分行營業部副總經理、大連市甘井子支行...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東北大學支行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東北大學支行於1994年11月1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韓雪,公司經營範圍包括: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檔案所列為準等。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鐵西支行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鐵西支行於1989年04月1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梁水清,公司經營範圍包括:許可該機構經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定批准的業務,經營範圍以批准檔案所列的為準等。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新民支行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新民支行於1995年10月0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甄大為,公司經營範圍包括:許可該機構經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定批准的業務,經營範圍以批准檔案所列的為準(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