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簡稱“重慶銀監局”,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在重慶市的派出機構。重慶銀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中國銀監會的授權,對轄內銀行業事務實施監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
  • 簡稱:重慶銀監局
  • 地區:重慶市
  • 工作內容:轄內銀行業事務實施監管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辦公室(黨委辦公室),政策法規處,國有銀行監管處,股份制銀行監管處,城市商業銀行監管處,外資金融機構監管處,政策性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監管處,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處,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處,業務創新監管協作處,統計信息處,信息科技監管處,財務會計處,人事處(黨委組織部),監察室(紀委辦公室),機關黨委(黨委宣傳部),後勤服務中心,派出機構,

機構職能

(一)根據中國銀監會的授權,制定有關監管法規、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
(二)負責對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和業務活動的監督管理;
(三)依法對金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四)審查和批准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五)統計有關數據和信息;
(六)負責轄內黨的建設、紀檢和幹部管理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組織協調銀監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公文審核及有關綜合性檔案和材料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信息調研和信息綜合工作;負責機要、文秘、文檔、信訪、保密、外事、新聞宣傳、調研等工作;負責統籌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防控(安全保衛)的組織、協調工作。

政策法規處

根據銀監會授權,制定和審查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工作的規範性檔案;開展政策法規研究工作;開展法律事務工作;配合查處和取締轄內非法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非法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活動;指導和聯繫銀行業協會開展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轄內銀監分局開展相關工作。

國有銀行監管處

負責轄內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德住房儲蓄銀行相關分支機構的監管工作;擬定監管規章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審核上述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範圍;負責對上述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和動態管理;負責對上述機構進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上述機構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上述機構案件防控(安全保衛)工作及辦理有關信訪、投訴工作;組織、指導轄內銀監分局開展相關工作。

股份制銀行監管處

負責轄內股份制銀行、異地城市商業銀行相關分支機構的監管工作;擬定監管規章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審核上述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範圍;負責上述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和動態管理;負責對上述機構進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上述機構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上述機構案件防控(安全保衛)工作及辦理有關信訪、投訴工作;組織、指導轄內銀監分局開展相關工作。

城市商業銀行監管處

負責轄內重慶銀行、重慶三峽銀行的監管工作;擬定監管規章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審核上述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範圍;負責上述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和動態管理;負責對上述機構進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上述機構異地分支機構監管工作的協調;負責上述機構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上述機構案件防控(安全保衛)工作及辦理有關信訪、投訴工作;組織、指導轄內銀監分局開展相關工作。

外資金融機構監管處

負責轄內外資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擬定監管規章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審核上述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範圍;負責上述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和動態管理;負責對上述機構進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上述機構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上述機構案件防控(安全保衛)工作及辦理有關信訪、投訴工作。

政策性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監管處

負責轄內政策性銀行及國家開發銀行、郵政儲蓄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相關分支機構的監管工作;擬定監管規章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審核上述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範圍;負責上述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和動態管理;負責對上述機構進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上述機構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上述機構案件防控(安全保衛)工作及辦理有關信訪、投訴工作;組織、指導轄內銀監分局開展相關工作。

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處

負責轄內非銀行金融機構(證券、期貨、保險類除外)的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以及現場檢查工作。

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處

負責轄內重慶農村商業銀行和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擬定監管規章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審核上述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範圍;負責上述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和動態管理;負責對上述機構進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上述機構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上述機構案件防控(安全保衛)工作及辦理有關信訪、投訴工作;組織、指導轄內銀監分局開展相關工作。

業務創新監管協作處

負責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產品、新業務進行調查研究和市場跟蹤,制定相應的監管策略;對地方金融創新進行前沿研究;負責金融衍生產品的跟蹤調研;負責牽頭組織、開展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理財業務、電子銀行業務、銀行卡業務和代理保險、代理基金等跨市場產品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負責為局內監管部門開展業務創新活動監管提供專業支持;負責牽頭開展公眾及投資者教育、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工作;負責與證監局、保監局等金融監管部門的日常聯繫和協調配合;組織、指導轄內銀監分局開展相關工作。

統計信息處

蒐集、匯總轄內經濟、金融統計信息,開展統計分析、調查研究工作;向地方政府和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統計信息服務;根據批准和授權對外披露轄內銀行業統計信息;組織、指導轄內銀監分局的監管統計等相關工作。

信息科技監管處

負責制定轄內信息科技監管實施細則;開展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科技風險監管;指導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科技建設管理工作;負責銀監局轄內信息化建設歸口管理和對外交流合作;負責牽頭現場檢查系統(EAST系統)的套用和推廣工作。

財務會計處

管理本局系統的財務工作;負責編制本局系統的年度預算、決算;負責本局系統的基本建設和固定資產管理;承擔轄內銀行業會計規章制度管理和會計事務協調工作。

人事處(黨委組織部)

負責本局系統的幹部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員工培訓等工作;負責退休幹部的管理;負責本局系統各級機構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承辦本局系統出國(境)人員事務。

監察室(紀委辦公室)

組織協調銀監局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銀監局系統行政監察工作;指導、協調重慶銀行業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等。

機關黨委(黨委宣傳部)

負責銀監局系統黨的宣傳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黨的建設;負責銀監局系統工會工作和共青團工作。

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局機關辦公用房的管理;負責局機關辦公用品的購置、固定資產的管理及行政事務的管理;負責有關會議的接待和會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的交通服務、車輛管理等工作。

派出機構

(一)萬州銀監分局
(二)涪陵銀監分局
(三)黔江銀監分局
(四)兩江銀監分局
(五)巴南銀監分局
(六)永川銀監分局
(七)江津銀監分局
(八)合川銀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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