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院質量安全管理第2-11部分:患者服務重症監護

《中國醫院質量安全管理第2-11部分:患者服務重症監護》是2019年10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醫院質量安全管理第2-11部分:患者服務重症監護
  • 外文名:Quality and safety management of Chinese hospital—Part 2-11: Patient service—— Intensive care
  • 標準編號:T/CHAS 10-2-11—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05月31日
  • 實施日期:2019年10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技術內容,

起草人

管向東、劉大為、邱海波、陳德昌、康焰、陳娟、隆雲、楊毅、金曉東、劉勇軍(執筆)、劉月輝、劉麗華。

起草單位

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北京協和醫院,東南大學中大醫院,上海交通大學附屬瑞金醫院,四川大學華西醫院,中國醫院協會。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二級醫院及以上醫療機構重症醫學科重症監護治療質量安全管理,非重症醫學科監護病房可參考本標準。

技術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重症監護收治、監護治療和轉歸質量安全問題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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