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貴州茅台酒廠有限責任公司貴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十一·五”新增萬噸茅台酒建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告是新增萬噸茅台酒建設工程環境影響,隸屬中國貴州茅台酒廠有限責任公司、貴州茅台酒股份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6[28]號《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將中國貴州茅台酒廠有限責任公司貴州茅台股份公司“十一·五”新增萬噸茅台酒建設工程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概況
建設項目名稱:中國貴州茅台酒廠有限責任公司 貴州茅台酒股份公司“十一·五”新增萬噸茅台酒建設工程
建設單位:中國貴州茅台酒廠有限責任公司 貴州茅台酒股份公司
建設性質:擴建。
建設規模:新增萬噸茅台酒。
占地面積:2386畝。
總投資:570000萬元。
擬建地址:茅台鎮向陽村、小河村。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本工程採用採用傳統與創新並重的技術及設備,基本不污染周邊環境。
擬建工程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有:(1)鍋爐廢氣排放(包括風險事故排放)對大氣環境的影響;(2)廢水排放對周圍地表水環境產生的影響;(3)煤灰渣、污水站污泥等固廢堆放對生態環境的影響;(4)交通噪聲對聲環境的影響。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廢氣
主要為鍋爐廢氣,其治理設施為是雙膜法,淨化後的尾氣進入80m煙囪排放。
2、廢水
(1)水處理
本工程新建處理站一座,生產廢水主要為鍋爐沖渣廢水等,統一排至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值後,排入赤水河。
(2)生活污水處理
本工程生活污水排至新建生活污水處理站統一處理。
3、固廢處置
擴建工程小河廠區區產生的酒槽運往二合茅台酒循環經濟工業園進行綜合利用,煤灰渣全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送往垃圾填埋場處理。
4、噪聲
本工程新增噪聲設備均置於廠房內,車間房屋隔聲效果可達15~20dB(A),通過對噪聲設備採取的消聲、隔聲措施,可有效降低設備噪聲值,控制廠界噪聲達《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90)Ⅱ類標準要求。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1、國家政策法規相符性
經查《關於進一步加強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協調配合,控制信貸風險有關問題的通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40號)等檔案,本項目不屬於限制、淘汰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
本工程項目採用傳統與創新並重的技術——高溫制曲、高溫堆積、高溫入池、高溫流酒、兩次投料、八次加曲、八次發酵、九次蒸酒、以酒養窖、七次摘酒、長期陳釀、微機管理、精心勾兌、包裝出廠。
2、選址可行性
新增萬噸茅台酒工程在茅台鎮建設,與仁懷市用地規劃相容。該片區的大氣、聲環境質量均能滿足相應標準的要求,地表水質量滿足要求。工程投產後,對區域大氣質量影響不大,對區域地表水、聲環境質量無明顯影響,工程選址建設是可行的。
3、總量控制
項目建成後全廠的排放總量為:廢水排放量為2548.5m3/d, COD52.24t/a,NH3-N7.84t/a。廢氣中煙(粉)塵131.83t/a,SO2555.78t/a,固體廢物0t/a。
4、污染物排放達標可行性
交通噪聲等採取相應的治理措施後,均能做到達標排放。窯泥、煤渣等固廢堆放符合環保要求。
5、環境影響
(1)環境空氣品質影響
本工程投產後,在正常工況和正常氣象條件下,大氣污染物的排放對周圍環境和敏感保護目標影響不明顯,區域大氣環境質量仍符合規劃功能要求。在小風、靜風和熏煙的不利氣象條件下,大氣污染物的排放對周圍的大氣環境產生短時不利影響。在風險事故排放情況下,廢氣污染物排放對環境空氣品質影響較大。
(2)地表水環境影響
本工程廢水處理達標後排放對地表水水質影響不明顯,評價區地表水水質仍保持原有狀況。廢水事故排放時,將對評價區地表水水質影響較大。(3)聲環境影響
本工程的噪聲源採取降噪措施後,廠界噪聲可達《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90)Ⅲ類標準。本次擴建工程征地後,本工程噪聲不會產生擾民情況。
(4)固體廢物影響
本工程固體廢物酒糟綜合利用,生活垃圾等運往垃圾填埋場處置,可有效地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對環境的影響甚微。
(5)環境風險分析
本工程風險事故主要來自場地土壤侵蝕和地質災害,因此應加強管理,杜絕風險事故的發生。
6、清潔生產水平
中國貴州茅台酒廠有限責任公司貴州茅台酒股份公司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生產經驗,擬建工程採用成熟技術,清潔生產水平屬國內中等水平。
綜上所述,本工程建設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採用成熟技術實現基本不污染周邊環境的目標。工程建成投產後周圍環境質量現狀和正常情況下的環境影響能夠達到其功能區的要求。本工程主要問題為場地土壤侵蝕和地質災害,通過落實本評價報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風險防範措施,按“三同時”要求並經有關環境保護部門驗收合格後,本工程建設從環境保護上看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以在本公告發布後的10個工作日內,向本項目的環評單位(貴州省環境科學研究設計院)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
六、徵求公眾意見的範圍和主要事項
1、徵求公眾意見的範圍
徵求公眾意見的範圍主要是項目附近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及附近的農村住戶。
2、徵求意見的主要事項
①公眾對建設項目所在地目前的環境質量狀況是否滿意。
②公眾對建設項目的了解狀況及反應。
③公眾了解建設項目情況後,從環保角度考慮,對該項目建設持何種態度。
④對本工程的環境保護工作有何建議和要求?
⑤對本次公眾意見調查工作的建議。
七、徵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告後,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傳送電子郵件、電話、傳真、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於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為本次信息公示後至公示有效期限內。
[注]: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儘量提供詳盡的聯繫方式,以便我們及時向您反饋相關信息。
九、聯繫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貴州茅台酒廠有限公司、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聯繫人:劉強
地址:仁懷市茅台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