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經媒體著作權保護聯盟

中國財經媒體著作權保護聯盟

中國財經媒體著作權保護聯盟由中國行業報協會召集,現由中國經濟傳媒協會主管,協調國內30多家行業、財經媒體共同發起成立,是以各傳統主流媒體發展需求和各方共同利益為基礎,以具有法律約束力契約為保障,形成媒體自律、相互監督、優勢互補、互利互惠、資源共享的合作、非盈利性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經濟傳媒協會著作權分會
  • 外文名:Copyright Branch of China Economic Media Association
  • 主管單位:中國經濟傳媒協會 
  • 成立時間:2018年12月15日 
  • 技術支持:原本區塊鏈 
主要職責,成立背景,章程,大事記,

主要職責

中國財經媒體著作權保護聯盟,協調國內30多家財經、行業媒體於2018年12月15日成立,以自律為基礎、維權為手段、合作為目的,把各主流媒體聯合起來,共同抵制未經授權擅自轉載新聞作品的行為。著作權聯盟成立至今,已與30家傳統主流媒體完成簽約,截至目前,已經有100餘家主流媒體簽約及有意願加入著作權聯盟。

成立背景

國家著作權局發布的《著作權工作“十三五”規劃》中指出,“十三五”時期,著作權工作要堅持實施著作權嚴格保護、推動著作權產業發展、健全著作權工作體系三大基本原則。
隨著政策的向好,越來越多的權利人深知,要想真正實現網路轉載市場的規範,不僅需要依賴高效的司法審判和嚴格的行政執法,更需要權利人主動維權,探索出一套有效的合作機制。
在這個背景下,為了更好地鼓勵創新、擴大傳播力、加強影響力、創造品牌競爭力,中國行業報協會召集,《傳媒茶話會》與各主流財經媒體共同發起成立了中國財經媒體著作權保護聯盟的倡議。希望在各聯盟成員單位共同努力下形成合力,提高聯盟成員單位對其作品轉載體的議價標準、常態化監控和維權、市場化交易等。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聯盟名稱為中國財經媒體著作權保護聯盟(以下簡稱為“聯盟”)。
第二條聯盟由國家著作權局、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指導,中國行業報協會召集,《傳媒茶話會》倡議各財經媒體共同發起成立,以各主流財經媒體的發展需求和各方共同利益為基礎,以具有法律約束力契約為保障,形成媒體自律、相互監督、優勢互補、互利互惠、資源共享的合作組織,聯盟為非盈利性組織。
第三條聯盟的指導思想是保護財經媒體著作權,將各財經媒體聯合起來,共同抵制未經授權擅自轉載新聞作品的行為。聯盟將通過簽訂著作權許可協定等方式建立網路轉載著作權合作機制,並努力提高主流財經媒體對其他轉載體的議價能力,探索出一套合理的授權價格體系,實現常態化維權和有序的市場化交易。
第四條成立聯盟的基本原則:
(一)遵循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市場經濟規則。提倡行業自律,反對不正當競爭。聯盟要立足於各財經媒體的發展和各方共同利益的需要,通過平等協商,建立有法律效力的聯盟契約,對聯盟成員形成有效的行為約束和利益保護;
(二)發揮政策引導作用。創新溝通方式,發揮協調引導作用,營造有利的輿論環境,隨時掌握政策方向,緊扣時代脈搏。
第五條聯盟的宗旨是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並積極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相關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
第二章 工作範圍
第六條組織專門技術支撐方,對相關技術程式進行專業維護與疊代;定期對各財經媒體開展相關知識培訓;負責市場化項目的開發及智慧型契約的制定。
第七條開設維權辦公室,協調聯盟各成員單位之間以及對外的著作權保護、維權及交易協助工作。
第八條《傳媒茶話會》與各聯盟成員單位網站、微信公號、微博和客戶端進行聯動,統一就著作權保護、侵權行為發布等統一發聲,聯盟設立對外聯絡部,用於新增會員及其他聯盟對外合作事宜等。
第三章組織機構和職責許可權
第九條 聯盟組織機構主體設定為聯盟成員大會、理事會和秘書處。
(一)聯盟成員大會由全體聯盟成員組成,是聯盟的最高權力機構;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每屆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
理事會設有:
理事長:1人(發起單位中的領導同志自主報名參選,理事大會不記名選舉產生)
副理事長:若干人(聯盟成員各單位選一位領導同志擔任)
常務理事:若干人(由副理事長提名)
(三)理事會下設秘書處,秘書處負責聯盟的日常事務及活動策劃,秘書處設秘書長1名,常務/執行副秘書長1名,由理事長提名,副理事長三分之二同意才可任職,副秘書長10名,由秘書長提名。
第十條 聯盟成員大會
(一)聯盟成員大會職責:
1、參與制定聯盟發展規劃和工作方針;
2、審議聯盟年度工作報告和年度工作計畫;
3、決定聯盟議程的變更和終止;
4、審議聯盟成員提交的其他報告。
(二)聯盟成員大會會議包括聯盟大會和聯盟大會臨時會議,由理事長或秘書長召集。遇到重大或緊急情況,經半數以上理事會成員提議,可召開聯盟大會臨時(線上/線下)會議。
(三)聯盟大會需半數以上成員參加,2/3以上參會成員表決通過的決定有效。
第十一條 聯盟理事會
理事會為聯盟的決策機構,其職責是:
(一)維持聯盟穩定運行,制定和修改聯盟章程;
(二)批准和取消聯盟成員資格;
(三)選舉聯盟理事長、秘書長;
(四)聽取和審議秘書處的工作報告;
(五)根據指導單位的建議,決定聯盟的發展方向與重點工作內容,協調資金籌措、使用、成果轉化及收益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項;
(六)審議、批准和修改聯盟內部管理條例;
(七)決定秘書處內部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八)審議財務預、決算報告;
(九)討論和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以會議作為其決策方式。理事會每年定期召開,經四分之一理事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必要時可增加、提前或延遲,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召開通訊會議。理事會由理事長或受理事長委託的副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實行一人一票表決制,須有理事會成員2/3以上代表出席方為有效會議。理事會形成的決議,應由出席理事會成員2/3以上同意方能有效。但以下事項須經出席理事會的成員一致同意方能生效。
⑴修改聯盟章程及有關著作權保護的協定及相關約定;
⑵聯盟的終止、解散、分立、合併;
⑶其他規定需理事會成員一致通過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秘書處
秘書處是聯盟的常設辦事機構,是聯盟具體事宜的執行組織。
秘書處的職責是:
(一)行使協調責任,保持聯盟高效運行的原則,負責《聯盟項目管理辦法》《聯盟經費使用與管理辦法》《聯盟著作權保護管理辦法》等協定起草。協調聯盟各方工作進度,協調各方的責、權、利以及工作方式,尋找各方的最佳契合點,提高聯盟經營效率;
(二)具體執行理事會的決定、決議,協助理事會管理各專業部門及成員在聯盟內的活動;
(三)對成員單位承擔的戰略聯盟各項工作的進度進行督促,協調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合作;
(四)向成員單位提交年度工作報告,及時準確提供聯盟相關信息,提高各方信任度;
(五)負責聯盟檔案的收發、起草、存檔等日常事務工作。
第四章 聯盟成員
第十三條聯盟成員的組成和加入
聯盟由各財經媒體組成。
聯盟新成員加入程式:
(一)由至少1名副理事長推薦,承認並遵守聯盟章程,自願向聯盟秘書處提交申請表;
(二)聯盟秘書處初審申請表並上報理事會;
(三)開展理事大會(線上/線下),需經2/3理事成員審議通過;
(四)簽署相關協定;
(五)成為聯盟成員。
第十四條聯盟成員的權利
(一)發起單位的領導同志有直接成為理事會成員及副理事長的資格;
(二)可以使用聯盟發起單位的標識;
(三)對聯盟的各項事宜有質疑、監督和表決權;
(四)擁有中國財經媒體著作權保護聯盟發起單位的名譽權,依照聯盟章程行使成員單位的權責;
(五)享受免費的著作權及相關智慧財產權的侵權取證、維權、交易(定價及對外銷售)的技術支持;
(六)優先參加本聯盟舉辦的國內外活動;
(七)對本聯盟工作提出批評或建議,實施監督;
(八)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九)聯盟成員未經理事長/秘書處同意,不得以聯盟名義召開會議或舉辦活動,且應全權承擔相應後果。
第十五條聯盟成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聯盟章程,執行本聯盟決議;
(二)關心和支持聯盟工作,積極參加本聯盟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自覺維護本聯盟的聲譽和合法權益;
(四)每周聯盟成員應啟用網站、微信、微博、客戶端同聯盟商議固定時間一起發布侵權榜單;
(五)聯盟成員單位必須指派一位固定的理事與聯盟秘書處聯繫,該理事建議由聯盟成員單位的主編室、新媒中心或負責著作權的負責同志來擔任,副理事長提名。
(六)副理事長需參加以季度為單位的著作權會議;常務理事需參加以月度和季度為單位的會議及聯盟組織的相關培訓。
第十六條如發生如下情況之一者,成員資格終止:
(一)聯盟成員自願退會,並書面通知本聯盟,交回聯盟成員證;
(二)聯盟成員連續兩年不參加本聯盟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三)聯盟成員單位解散或依法註銷,並書面通知本聯盟,交回聯盟成員證;
第五章改進方法
第十七條由於聯盟成立之初各項制度尚不健全,常務理事可以季度為聯盟在技術和聯盟制度提出修改意見,聯盟秘書長需在一周內回復處理意見,依照解決難度最遲一年內做出修正,如果沒有做到,常務理事有權對聯盟秘書長做出彈劾,理事會2/3成員通過即替換聯盟秘書長。
第六章監察委員會
第十八條監察委員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以及外聘的觀察員組成。
第十九條監察委員會的權利
(一)監察聯盟工作人員及聯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的履行情況,對於未履行權利和義務的聯盟成員上報理事會,並進行通報批評;
(二)監督聯盟成員內部和外部的著作權交易,嚴格遵守聯盟章程,對於違反聯盟章程的聯盟成員上報理事會,一次警告,再次聯盟通報批評,三次視為主動放棄聯盟資格。
第七章法律諮詢委員會
第二十條各報社法律顧問律師需進入法律諮詢委員會,互相支持以及為聯盟各成員單位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
第八章終止程式
第二十一條本聯盟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中止提議並經2/3成員表決通過。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自2018年12月15日開始執行。

大事記

2019年3月15日,在國家著作權局評選的“2018年中國著作權十件大事”中,中國財經媒體著作權保護聯盟成立入選。
2019年4月26日,著作權聯盟承辦了國家著作權局主辦的“2019年網路著作權保護與發展大會”媒體融合發展的著作權保護與運用主題分會,會議得到國內50餘家主流媒體的報導。
2019年10月29日,著作權聯盟與騰訊達成戰略合作,雙方將攜手保護媒體新聞作品著作權,鼓勵優質原創內容生產,研究並試行更有針對性的著作權保護措施,解決著作權領域問題。
2019年12月7日,中國財經媒體著作權保護聯盟攜《經濟參考報》《中國汽車報》《人民郵電報》等20家聯盟成員單位集體授權“學習強國”學習平台(以下簡稱“學習強國”)數字內容轉載,並首先與“學習強國”簽訂了《戰略合作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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