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臨時仲裁實務指南》是2017年6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高菲。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國臨時仲裁實務指南
- 作者:高菲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6月
- 頁數:470 頁
- 定價:8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08542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旨在幫助那些願意以特定仲裁或臨時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當事人了解臨時仲裁程式並參與其中,從而推動臨時仲裁在中國的套用與發展,促使仲裁法適時修改以適應國際仲裁的發展需要。烏愚院建議制定的《中國臨時仲裁示範仲裁規則》借鑑了《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2006年)、《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2013年)、《倫敦海事仲裁員協會仲裁條款》及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等機構仲裁規則的精華部分,以適應中國臨時仲裁當事人的需求和習慣。實務部分緊緊圍繞該示範仲裁規則進行分析講解,為當事人、代理人、仲裁員在實際操作提供指引。
本書zui大亮點在陵狼遙於創設了臨時仲裁管理機構以行使機構仲裁的職能、管理臨時仲裁程式,從而使習慣於機構仲裁的拜她中國當事人能夠進行臨時仲裁程式。
作者簡介
高菲,武漢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高級訪問學者,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曾任南京大學法學院國際法教師、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副會長、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央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zui高人民法院第yi屆特邀監督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秘書長及其上海分會秘書長、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秘書局副秘書長、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秘書長、《中國仲裁與司法》主編。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經辦和作為仲裁員審理案件、管理仲裁程式案件愈千件。
出版《論美國反托拉斯法及其域外適用》、《中國海事仲裁的理論與實踐》、《仲裁理論及實務》(上、下)等著作,在《時代法學》等期刊發表論文100多篇。
榮獲中國法學會/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中國仲裁與司法”優秀論文一等獎、中國法學會法學文書研究會全國優秀法律文書評選一等獎。
徐國建,德國法學博士,一級律師。曾先後於西南政法大學、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瑞士比較法研究所、海牙國際法院夏季講習班、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外國和國際私法研究所以及德國漢堡大學攻讀和研習法律科學,精通英語和德語。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副會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等仲裁機構仲裁員。作為仲裁員和代理人處理過上百起國際和國內仲裁案件,涉及國際投資和貿易、企業兼併收購、股權投資中的對賭協定、金融衍生品服務、建築工程、智慧財產權等方面的糾紛和法律爭議。
曾在中國、英國、瑞士、荷蘭和德國出版和發表過50多部(篇)包括仲裁法律問題在內的法學專著和論文。
圖書目錄
第一章臨時仲裁概說
第一節臨時仲裁的概念及歷史淵源
一、臨時仲裁的概念和本設訂判質
二、臨時仲裁的淵源和演變
三、現代商應肯蜜事仲裁的定義或概念
第二節中國的機構仲裁制度
一、中國機構仲裁制度概說
二、中國機構仲裁的特點及優勢
第三節臨時仲裁在中國發展的法律問題
一、臨時仲裁協定的效力問題
二、臨時仲裁適用的仲裁規則
三、臨時仲裁的仲達獄整希裁地
四、臨時仲裁的仲裁員
五、臨時仲裁適用的程式法律
六、臨時仲裁裁決撤銷的管轄權法院
七、臨時仲裁的管理機構問題
八、臨時仲裁如何啟動及進行問題
第二章中國臨時仲裁的崛起
第一節《最高法院意見》第9條述評
一、《最高法院意見》第9條規定的綜合簡評
二、《最高法院意見》第9條第1段規定國內契約約定涉外仲裁有效
三、《最高法院意見》第9條第2段規定禁止反言及誠實信用
四、《最高法院意見》第9條第3段規定臨時仲裁的有限放開
第二節有限放開臨時仲裁是全面放開臨時仲裁的前奏
第三節臨時仲裁有限放開對中國仲裁發展的重要意義
第三章中國臨時仲裁示範仲裁規則及其起草說明
第一節中國臨時仲裁示範仲裁規則
第二節《中國臨時仲裁示範仲裁規則》起草說明
第四章臨時仲裁程式啟動概說
第一節如何制定臨時仲裁協定
一、制定中國臨時仲裁協定的基本要件
二、制定中國臨時仲裁協定的其他要件
第二節如何啟動臨時仲裁程式
一、臨時仲裁程式啟動概說
二、臨時仲裁程式啟動必備的檔案及步驟
三、發出臨時仲裁通知及或仲裁申請書
四、附具仲裁保全申請書
五、提交仲裁員的人數建議
六、提交選定的獨任仲裁員名單
七、三人仲裁庭時提交選定的仲裁員名單
八、仲裁地——特定的地點
九、仲裁通知甩謎請甩包括的其他各項程式事項內容
第三節如何計算臨時仲裁期間
第四節如何答覆臨時仲裁通知
一、被申請人應在規則規定期限內或申請人建議期限內作出答覆
二、未及時對程式事項作出答覆損害被申請人自己的仲裁權利
三、被申請人應及時提出不同意見或進行協商
第五節如何委託臨時仲裁案件代理人
一、委託辦理過很多機構仲裁案件的代理人
二、外籍律師可以聘請但不得辦理中國法律事務
三、外籍律師仲裁活動受限不得辦理中國法律事務
四、中外律所可在自貿區合作不意味著外籍律師可辦中國法律事務
五、律師授權委託書應儘可能寬泛授權
六、是否授權律師委託管理機構管理仲裁程式要明確
七、是否授權律師指派指定機構要明確
第六節如何規定臨時仲裁的送達方式
一、當事人可以在契約中約定送達方式
二、當事人契約中約定的送達地址最好包括當事人各自的註冊地址
三、約定送達方式可將現代電子通信手段——電子郵件、微信約定在內
四、仲裁協定中或仲裁通知中也可以約定送達方式
第七節如何授權臨時仲裁的管理機構
一、臨時仲裁管理機構概說
二、臨時仲裁管理機構與仲裁機構的異同
三、臨時仲裁管理機構與指定機構的異同
四、如何選定授權臨時仲裁管理機構
第八節如何指派臨時仲裁的指定機構
一、指定機構的標準及或條件
二、如何約定指定機構
三、指定機構不作為時如何再指派指定機構
第五章臨時仲裁的仲裁庭組成
第一節如何約定臨時仲裁的仲裁員人數
一、臨時仲裁的仲裁員人數由當事人自由約定
二、臨時仲裁當事人對約定仲裁員人數享有比機構仲裁更大的自由
三、約定仲裁員人數時應注意的事項
第二節如何選定臨時仲裁案件的仲裁員
一、將仲裁員的姓名明確約定在仲裁協定之中
二、概括地約定選定仲裁員本質上即已符合《最高法院意見》
三、直接將仲裁員姓名約定在仲裁協定中不宜普遍適用
四、未約定仲裁員的仲裁通知及或仲裁申請書中一定要作出明確建議
第三節臨時仲裁案件中仲裁員的獨立性聲明及或披露和迴避
一、關於臨時仲裁員的獨立性聲明及或披露
二、臨時仲裁員的迴避
第四節如何替換臨時仲裁案件的仲裁員
一、臨時仲裁替換仲裁員概說
二、臨時仲裁替換仲裁員要件
三、更換仲裁員的程式
四、替換仲裁員之後的臨時仲裁程式
第五節臨時仲裁程式中仲裁員等主體的免責
一、臨時仲裁程式中仲裁員等主體免責的原因
二、臨時仲裁程式中仲裁員等主體免責的法律基礎
三、臨時仲裁程式中仲裁員等主體免責的民事範圍
四、臨時仲裁程式中仲裁員等主體免責的例外情況
第六節獨任臨時仲裁庭組成應注意的事項
一、建議仲裁庭組成人數
二、考慮仲裁庭獨任或三人
三、無爭議標的額建議獨任仲裁庭
四、其他數額仲裁庭的選任方式
五、臨時仲裁被申請人相對積極參加程式的原因
六、約定了獨任仲裁庭的直接在仲裁通知中重申
七、未約定的在仲裁通知中提出仲裁員姓名建議及確定期限
八、約定管理機構的由管理機構指定獨任仲裁員
九、沒有機構的由指定機構代為指定獨任仲裁員
第七節三人或多人臨時仲裁庭組成應注意的事項
一、首席仲裁員由雙方當事人選定或指定的仲裁員共同選定
二、當事人或管理機構或指定機構指定仲裁員的期間均為15天
三、任何一方當事人未選定仲裁員應由管理機構或指定機構代為指定
四、首席仲裁員由兩名仲裁員選定,即便第二名仲裁員是由管理機構或指定機構代指
五、多方當事人應歸為申請人被申請人兩方各自選定或指定仲裁員
六、多方當事人任何一方未指定仲裁員仲裁庭全部由管理機構或指定機構代指
七、當事人另有約定條件下多方當事人仲裁庭的組成依據當事人約定進行
第六章臨時仲裁程式
第一節臨時仲裁程式通則
一、提交書面陳述應編寫段落序號
二、證據材料應編寫、序號、頁碼
三、提交法律檔案另行援引選錄編制
第二節臨時仲裁的仲裁申請書
一、單獨寫仲裁通知或仲裁申請書
二、所有程式事項重複或建議一遍
三、多份契約的程式審查和請求審查
四、實體問題一定要說清
第三節臨時仲裁協定/管轄權異議
一、臨時仲裁協定/管轄權異議概說
二、提起臨時仲裁協定/管轄權異議的時間
三、提起臨時仲裁協定/管轄權協定的理由
四、作出臨時仲裁協定/管轄權異議決定的主體為仲裁庭
第四節臨時仲裁的仲裁地
一、仲裁地的物理屬性及法律屬性概念
二、仲裁地在臨時仲裁中的重要法律作用
三、如何確定臨時仲裁的仲裁地
第五節臨時仲裁的答辯書
一、當事人簽署及或蓋章和代理人簽署或蓋章問題
二、對方當事人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一定要寫清
三、單純地反對或不承認某項事實或觀點不予支持必須附具理由及或舉證證明
四、答辯應儘量在期限內提交輕易不要延期
第六節臨時仲裁的反請求
一、臨時仲裁反請求概說
二、臨時仲裁反請求的主體構成和客觀要件構成
三、提起反請求的其他具體要求
四、變更請求或反請求及進一步書面陳述
第七節臨時仲裁程式中的追加當事人
一、臨時仲裁程式中追加當事人的重要意義
二、臨時仲裁程式如何追加當事人
第八節臨時仲裁程式中的合併仲裁及一併審理
一、合併仲裁與一併審理概述
二、合併仲裁的條件
三、一併審理的程式
四、一併審理的發展預測
第九節臨時仲裁程式中的臨時措施和緊急仲裁員程式
一、臨時仲裁程式中的法院保全
二、臨時仲裁程式前及程式中的保全實務
三、臨時仲裁庭採取的臨時保全措施
四、仲裁庭組庭之前的緊急仲裁員程式及仲裁前保全
第七章臨時仲裁程式中的開庭審理
第一節臨時仲裁案件的審理及審理方式
一、何為臨時仲裁案件的審理
二、臨時仲裁案件的審理方式
三、臨時仲裁案件的審理時間表
四、臨時仲裁案件的開庭通知
第二節臨時仲裁的透明度原則
一、《透明度公約》
二、《透明度規則》
第三節臨時仲裁程式中的開庭及質證
一、出席開庭人員
二、開庭程式
三、開庭質證
四、書面質證
第四節臨時仲裁程式中的專家證人
一、國際臨時仲裁案件中的專家證人概說
二、當事人指定的專家及專家報告
三、仲裁庭指定的專家及專家報告
第五節臨時仲裁程式中的缺席審理
一、有效送達問題
二、缺席審理視為撤回仲裁請求或反請求
第六節臨時仲裁當事人放棄行權及異議
一、放棄行權及異議條款的基本含義
二、放棄行權及異議條款的各項要件
三、放棄行權及異議條款的法律依據
四、放棄行權及異議條款的具體情況
第七節臨時仲裁案件的書面審理
第八章臨時仲裁裁決
第一節臨時仲裁的裁決原則及法律適用
一、製作臨時仲裁裁決的基本原則
二、製作臨時仲裁裁決的期限
三、製作臨時仲裁裁決的形式要件
四、臨時仲裁裁決的法律適用
第二節臨時仲裁裁決書的形式
第三節臨時仲裁裁決效力
一、自動履行或強制執行裁決的效力
二、一裁終局、已決裁決的效力
三、終止原仲裁協定及管轄權的效力
四、終止仲裁員權力的效力
第四節臨時仲裁裁決書更正
第五節臨時仲裁的補充裁決
第六節臨時仲裁裁決書的解釋
第九章臨時仲裁的仲裁費用
第一節臨時仲裁的仲裁費用和其他開支
第二節如何收取臨時仲裁費用和其他開支
第十章臨時仲裁案例述評匯集
第一節商事臨時仲裁案例簡評
案例一德國旭普林國際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承認仲裁協定效力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案
一、案情簡介
二、本案是一起臨時仲裁案件
三、本案裁決國籍為中國國籍
四、1號裁定書認定本案裁決為非內國裁決定性錯誤
五、本案為內國裁決應依據中國法律裁定不予執行
第二節海事臨時仲裁案例述評
案例二中鐵四局與克萊門特海運海上貨運契約仲裁條款併入提單效力確認案
一、案情簡介
二、簡短述評
附屬檔案仲裁法律檔案匯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為自由貿易實驗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
《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
《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新增2013年通過的第1條第4款)與《貿易法委員會投資人與國家間基於條約仲裁透明度規則》
後記
三、臨時仲裁的仲裁地
四、臨時仲裁的仲裁員
五、臨時仲裁適用的程式法律
六、臨時仲裁裁決撤銷的管轄權法院
七、臨時仲裁的管理機構問題
八、臨時仲裁如何啟動及進行問題
第二章中國臨時仲裁的崛起
第一節《最高法院意見》第9條述評
一、《最高法院意見》第9條規定的綜合簡評
二、《最高法院意見》第9條第1段規定國內契約約定涉外仲裁有效
三、《最高法院意見》第9條第2段規定禁止反言及誠實信用
四、《最高法院意見》第9條第3段規定臨時仲裁的有限放開
第二節有限放開臨時仲裁是全面放開臨時仲裁的前奏
第三節臨時仲裁有限放開對中國仲裁發展的重要意義
第三章中國臨時仲裁示範仲裁規則及其起草說明
第一節中國臨時仲裁示範仲裁規則
第二節《中國臨時仲裁示範仲裁規則》起草說明
第四章臨時仲裁程式啟動概說
第一節如何制定臨時仲裁協定
一、制定中國臨時仲裁協定的基本要件
二、制定中國臨時仲裁協定的其他要件
第二節如何啟動臨時仲裁程式
一、臨時仲裁程式啟動概說
二、臨時仲裁程式啟動必備的檔案及步驟
三、發出臨時仲裁通知及或仲裁申請書
四、附具仲裁保全申請書
五、提交仲裁員的人數建議
六、提交選定的獨任仲裁員名單
七、三人仲裁庭時提交選定的仲裁員名單
八、仲裁地——特定的地點
九、仲裁通知包括的其他各項程式事項內容
第三節如何計算臨時仲裁期間
第四節如何答覆臨時仲裁通知
一、被申請人應在規則規定期限內或申請人建議期限內作出答覆
二、未及時對程式事項作出答覆損害被申請人自己的仲裁權利
三、被申請人應及時提出不同意見或進行協商
第五節如何委託臨時仲裁案件代理人
一、委託辦理過很多機構仲裁案件的代理人
二、外籍律師可以聘請但不得辦理中國法律事務
三、外籍律師仲裁活動受限不得辦理中國法律事務
四、中外律所可在自貿區合作不意味著外籍律師可辦中國法律事務
五、律師授權委託書應儘可能寬泛授權
六、是否授權律師委託管理機構管理仲裁程式要明確
七、是否授權律師指派指定機構要明確
第六節如何規定臨時仲裁的送達方式
一、當事人可以在契約中約定送達方式
二、當事人契約中約定的送達地址最好包括當事人各自的註冊地址
三、約定送達方式可將現代電子通信手段——電子郵件、微信約定在內
四、仲裁協定中或仲裁通知中也可以約定送達方式
第七節如何授權臨時仲裁的管理機構
一、臨時仲裁管理機構概說
二、臨時仲裁管理機構與仲裁機構的異同
三、臨時仲裁管理機構與指定機構的異同
四、如何選定授權臨時仲裁管理機構
第八節如何指派臨時仲裁的指定機構
一、指定機構的標準及或條件
二、如何約定指定機構
三、指定機構不作為時如何再指派指定機構
第五章臨時仲裁的仲裁庭組成
第一節如何約定臨時仲裁的仲裁員人數
一、臨時仲裁的仲裁員人數由當事人自由約定
二、臨時仲裁當事人對約定仲裁員人數享有比機構仲裁更大的自由
三、約定仲裁員人數時應注意的事項
第二節如何選定臨時仲裁案件的仲裁員
一、將仲裁員的姓名明確約定在仲裁協定之中
二、概括地約定選定仲裁員本質上即已符合《最高法院意見》
三、直接將仲裁員姓名約定在仲裁協定中不宜普遍適用
四、未約定仲裁員的仲裁通知及或仲裁申請書中一定要作出明確建議
第三節臨時仲裁案件中仲裁員的獨立性聲明及或披露和迴避
一、關於臨時仲裁員的獨立性聲明及或披露
二、臨時仲裁員的迴避
第四節如何替換臨時仲裁案件的仲裁員
一、臨時仲裁替換仲裁員概說
二、臨時仲裁替換仲裁員要件
三、更換仲裁員的程式
四、替換仲裁員之後的臨時仲裁程式
第五節臨時仲裁程式中仲裁員等主體的免責
一、臨時仲裁程式中仲裁員等主體免責的原因
二、臨時仲裁程式中仲裁員等主體免責的法律基礎
三、臨時仲裁程式中仲裁員等主體免責的民事範圍
四、臨時仲裁程式中仲裁員等主體免責的例外情況
第六節獨任臨時仲裁庭組成應注意的事項
一、建議仲裁庭組成人數
二、考慮仲裁庭獨任或三人
三、無爭議標的額建議獨任仲裁庭
四、其他數額仲裁庭的選任方式
五、臨時仲裁被申請人相對積極參加程式的原因
六、約定了獨任仲裁庭的直接在仲裁通知中重申
七、未約定的在仲裁通知中提出仲裁員姓名建議及確定期限
八、約定管理機構的由管理機構指定獨任仲裁員
九、沒有機構的由指定機構代為指定獨任仲裁員
第七節三人或多人臨時仲裁庭組成應注意的事項
一、首席仲裁員由雙方當事人選定或指定的仲裁員共同選定
二、當事人或管理機構或指定機構指定仲裁員的期間均為15天
三、任何一方當事人未選定仲裁員應由管理機構或指定機構代為指定
四、首席仲裁員由兩名仲裁員選定,即便第二名仲裁員是由管理機構或指定機構代指
五、多方當事人應歸為申請人被申請人兩方各自選定或指定仲裁員
六、多方當事人任何一方未指定仲裁員仲裁庭全部由管理機構或指定機構代指
七、當事人另有約定條件下多方當事人仲裁庭的組成依據當事人約定進行
第六章臨時仲裁程式
第一節臨時仲裁程式通則
一、提交書面陳述應編寫段落序號
二、證據材料應編寫、序號、頁碼
三、提交法律檔案另行援引選錄編制
第二節臨時仲裁的仲裁申請書
一、單獨寫仲裁通知或仲裁申請書
二、所有程式事項重複或建議一遍
三、多份契約的程式審查和請求審查
四、實體問題一定要說清
第三節臨時仲裁協定/管轄權異議
一、臨時仲裁協定/管轄權異議概說
二、提起臨時仲裁協定/管轄權異議的時間
三、提起臨時仲裁協定/管轄權協定的理由
四、作出臨時仲裁協定/管轄權異議決定的主體為仲裁庭
第四節臨時仲裁的仲裁地
一、仲裁地的物理屬性及法律屬性概念
二、仲裁地在臨時仲裁中的重要法律作用
三、如何確定臨時仲裁的仲裁地
第五節臨時仲裁的答辯書
一、當事人簽署及或蓋章和代理人簽署或蓋章問題
二、對方當事人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一定要寫清
三、單純地反對或不承認某項事實或觀點不予支持必須附具理由及或舉證證明
四、答辯應儘量在期限內提交輕易不要延期
第六節臨時仲裁的反請求
一、臨時仲裁反請求概說
二、臨時仲裁反請求的主體構成和客觀要件構成
三、提起反請求的其他具體要求
四、變更請求或反請求及進一步書面陳述
第七節臨時仲裁程式中的追加當事人
一、臨時仲裁程式中追加當事人的重要意義
二、臨時仲裁程式如何追加當事人
第八節臨時仲裁程式中的合併仲裁及一併審理
一、合併仲裁與一併審理概述
二、合併仲裁的條件
三、一併審理的程式
四、一併審理的發展預測
第九節臨時仲裁程式中的臨時措施和緊急仲裁員程式
一、臨時仲裁程式中的法院保全
二、臨時仲裁程式前及程式中的保全實務
三、臨時仲裁庭採取的臨時保全措施
四、仲裁庭組庭之前的緊急仲裁員程式及仲裁前保全
第七章臨時仲裁程式中的開庭審理
第一節臨時仲裁案件的審理及審理方式
一、何為臨時仲裁案件的審理
二、臨時仲裁案件的審理方式
三、臨時仲裁案件的審理時間表
四、臨時仲裁案件的開庭通知
第二節臨時仲裁的透明度原則
一、《透明度公約》
二、《透明度規則》
第三節臨時仲裁程式中的開庭及質證
一、出席開庭人員
二、開庭程式
三、開庭質證
四、書面質證
第四節臨時仲裁程式中的專家證人
一、國際臨時仲裁案件中的專家證人概說
二、當事人指定的專家及專家報告
三、仲裁庭指定的專家及專家報告
第五節臨時仲裁程式中的缺席審理
一、有效送達問題
二、缺席審理視為撤回仲裁請求或反請求
第六節臨時仲裁當事人放棄行權及異議
一、放棄行權及異議條款的基本含義
二、放棄行權及異議條款的各項要件
三、放棄行權及異議條款的法律依據
四、放棄行權及異議條款的具體情況
第七節臨時仲裁案件的書面審理
第八章臨時仲裁裁決
第一節臨時仲裁的裁決原則及法律適用
一、製作臨時仲裁裁決的基本原則
二、製作臨時仲裁裁決的期限
三、製作臨時仲裁裁決的形式要件
四、臨時仲裁裁決的法律適用
第二節臨時仲裁裁決書的形式
第三節臨時仲裁裁決效力
一、自動履行或強制執行裁決的效力
二、一裁終局、已決裁決的效力
三、終止原仲裁協定及管轄權的效力
四、終止仲裁員權力的效力
第四節臨時仲裁裁決書更正
第五節臨時仲裁的補充裁決
第六節臨時仲裁裁決書的解釋
第九章臨時仲裁的仲裁費用
第一節臨時仲裁的仲裁費用和其他開支
第二節如何收取臨時仲裁費用和其他開支
第十章臨時仲裁案例述評匯集
第一節商事臨時仲裁案例簡評
案例一德國旭普林國際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承認仲裁協定效力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案
一、案情簡介
二、本案是一起臨時仲裁案件
三、本案裁決國籍為中國國籍
四、1號裁定書認定本案裁決為非內國裁決定性錯誤
五、本案為內國裁決應依據中國法律裁定不予執行
第二節海事臨時仲裁案例述評
案例二中鐵四局與克萊門特海運海上貨運契約仲裁條款併入提單效力確認案
一、案情簡介
二、簡短述評
附屬檔案仲裁法律檔案匯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為自由貿易實驗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
《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
《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新增2013年通過的第1條第4款)與《貿易法委員會投資人與國家間基於條約仲裁透明度規則》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