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綠髮會低碳工坊管理規定》是為進一步規範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低碳工坊審核管理流程,探索建立中國綠髮會低碳工坊工作組與各低碳工坊間服務新模式,持續發揮中國綠髮會低碳工坊建設體系的引領帶動作用,持續傳播以綠色、低碳、環保、可持續為基調的生產生活方式和發展理念,促進社會各界對於低碳生產生活方式的認識提升並廣泛參與制定的管理規定。
2022年11月,綠會低碳工坊工作組審議通過,自2022年11月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綠髮會低碳工坊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2022年11月
- 實施時間:2022年11月
- 發布單位:中國綠髮會低碳工坊
規定全文
一、低碳工坊申報
1. 申報主體
低碳工坊申報主體不設限制。凡是符合“低碳工坊”指導思想、建設目的和建設領域的個人、機構、企業等,均可申報該項目。
2. 申報方式
申報主體在中國綠髮會官網下載申報表。如實填寫後,根據申報表要求傳送至指定信箱。
二、低碳工坊審核
1. 審核主體
中國綠髮會低碳工坊工作組專家團隊為中國綠髮會“低碳工坊”唯一審核主體。“低碳工坊”申報表提交後,將由中國綠髮會低碳工坊工作組專家團隊統一審核,審核周期為一個月。
2. 審核流程
(一)申報材料審核。中國綠髮會低碳工坊工作組收到申報主體提交的申報表後,將於一周內就申報材料展開詢問和調查,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並要求提供相關補充材料。
(二)組織專家團隊評審。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要求的,由中國綠髮會低碳工坊工作組提交專家團隊,並組織開展評審工作,提出審核意見。低碳工坊設立評審依據包括但不限於對申報主體資質、過往工作、活動策劃、組織能力、公益踐行、行業賦能等綜合能力的考量,以及未來規劃方案對低碳工坊建設體系發展壯大的貢獻價值等。
(三)網站公示。審核通過的低碳工坊信息將在中國綠髮會官網等平台進行公示,公示期3天。
(四)出具設立檔案。公示期滿後,將由中國綠髮會低碳工坊工作組向申報主體授予“低碳工坊”牌匾,共建“低碳工坊”項目。
三、低碳工坊管理
1. 中國綠髮會低碳工坊工作組為“低碳工坊”體系的常設管理機構。獲審核通過的低碳工坊,將由工作組配發唯一編號,並納入低碳工坊管理體系。
2. 中國綠髮會“低碳工坊”設立後實行年審制度。自審核結果通知下發之日起,每滿一年,各低碳工坊須向工作組提交年度工作報告,由工作組對低碳工坊進行年度審核。連續兩年未按規定提交年審材料的視為自動退出“低碳工坊”建設體系;連續兩年審核不合格的,工作組將撤銷其“低碳工坊”項目。
3.各“低碳工坊”可組織開展公益活動,但不代表中國綠髮會低碳工坊工作組的任何授權。各“低碳工坊”有責任與義務確保所開展活動的公益屬性,並就所組織開展的活動做好安全防護,對參與活動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負責。
4.各“低碳工坊”如有涉及使用中國綠髮會低碳工坊工作組名義開展的活動,需報工作組備案同意後方可開展。
5.中國綠髮會低碳工坊工作組對存在違背“低碳工坊”建設綱要、公益屬性、業務範圍、工作宗旨,違規開展活動的低碳工坊將要求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將進行通報批評並撤銷其“低碳工坊”項目。
6.變更與撤銷。低碳工坊名稱、負責人如發生變動或調整,需及時向工作組報備,如無報備則視為無效;申報人可自主提出低碳工坊撤銷申請,收到撤銷申請後工作組啟動撤銷程式,並發布撤銷公告,收回編號,低碳工坊名稱及相關牌匾等亦不得繼續使用。
四、服務內容
1. 中國綠髮會低碳工坊工作組提供以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①推動各低碳工坊工作與國家政策積極銜接;
②不定期開展低碳工坊建設培訓和交流活動;
③推薦優秀低碳工坊負責人申報中國綠髮會“生態文明、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科技獎勵,對獲獎人給予表彰獎勵;
④低碳工坊建設過程中需要工作組協調解決和服務的其他事項。
2.各低碳工坊為中國綠髮會“低碳工坊”體系提供如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①支持推動低碳工坊的運營;
②推薦意向主體加入低碳工坊,匯集多方力量,共同推動“低碳工坊”建設體系發展壯大;
③低碳工坊體系建設過程中需要各低碳工坊服務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