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節能產品認證中心

中國節能產品認證機構由中國節能產品認證管理委員會(簡稱:管委會)和中國節能產品認證中心(簡稱:CECP)兩部分組成。管委會是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授權,國家經貿委牽頭組建,是國家對節能產品實施認證的唯一的、最高的權威機構,管委會由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國家科技部、國家環保總局等有關經濟綜合部門、節能產品生產、使用部門和相關科研院所的16位領導和專家組成,具有廣泛性的代表性和權威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節能產品認證中心
  • 管委會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 地位:唯一的、最高的權威機構
  • 特點:廣泛性的代表性和權威性
中心職能,法律保障,公開檔案,

中心職能

CECP是管委會領導下的負責組織、管理和實施節能產品認證第三方認證機構,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行政掛靠於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中國標準研究中心。CECP設主任、副主任以及辦公室、標準協調部、檢查部、檢驗機構協調部、申訴監理部五個職能部門。
CECP堅持嚴肅的工作態度,嚴明的工作紀律,嚴格的工作要求。以標準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公正、科學地實施節能產品認證,維護中國節能產品認證的權威和信譽。CECP不以贏利為目的,注重社會效益,以確保不受任何可能幹擾認證結果公正性的因素影響。
CECP奉行“公正科學、嚴謹求實、熱忱守信、優質高效”的質量方針,積極尋求合作,努力推進節能技術進步,促進節能產品健康發展。CECP積極倡導節約能源、保護環境,努力為中國經濟乃至全球經濟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

法律保障

《節能法》為節能產品認證的法律保障
節能產品是指符合該種產品有關的質量、安全等方面的標準要求,在社會使用中與同類產品或完成相同功能的產品相比,它的效率或能耗指標相當於國際先進水平或接近國際水平的國內先進水平。
節能產品認證是依據相關的標準和技術要求,經節能產品認證中心確認並通過頒發節能產品認證證書和節能標誌,證明某一產品為節能產品的活動。
《節能法》第十八條規定:企業可以根據自願的原則,按照國家有關產品質量認證的規定,向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系指“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或者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系指“CECP”)提出用能產品節能認證申請,經認證合格後,取得節能產品認證證書,在用能產品或其包裝上使用節能產品認證標誌;第二十七條規定:生產用能產品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偽造的節能產品認證標誌或者冒用節能產品認證標誌;第四十八條規定了使用偽造的節能產品認證標誌或者冒用節能產品認證標誌的法律責任。《節能法》為開展節能產品認證奠定了法律基礎。

公開檔案

凡有意申請節能產品認證的企業,可向CECP索取下列公開檔案(免費),有條件者可通過CECP網站進行下載。歡迎來人、來電諮詢,CECP將竭誠為您提供服務。
中國節能產品認證管理辦法;
認證證書和節能標 志使用管理辦法;
節能產品認證技術要求;
節能產品認證質量體系要求;
委託產品檢驗機構名 錄;
節能產品認證申請書;
認證收費標準;
其它。
機構名稱:中國節能產品認證中心
機構英文名稱:China Certification Center for Energy Conservation Product (CECP)
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育慧南路3號 郵編: 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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