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前期準備,正式成立,組織體系,機構設定,組織成員,業務資產,建設成就,活動交流,競技比賽,報紙期刊,人才培養,獎項設定,教育培訓,文化傳統,形象標識,精神文化,領導機構,現任領導,歷任會長,社會評價,
歷史沿革
前期準備
1984年,民政部應國際社會工作者聯合會的邀請,派兩名同志以觀察員的身份參加了在加拿大蒙特婁舉行的國際社會工作者聯合會第八次國際討論會。各國代表對中國社會問題的狀況和解決辦法非常感興趣。他們希望中國儘快成立社會工作者的全國性團體,並成為國際組織的正式成員。此後1986年、1988年,民政部又相繼派出兩批觀察組參加了國際社會工作者聯合會第九、第十次國際討論會。幾批觀察組均提出了成立一個相應的全國性團體的建議。建議得到了民政部領導的重視,指示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和論證,經過較長時間的醞釀和討論,大家認為成立中國社會工作者協會的條件已基本成熟。
1989年3月20日,民政部下發了《轉發〈關於部屬各類協會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文中提到,3月10日部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了人事教育司提出的《關於部屬各類協會有關問題的意見》。決定為適應對外交往的需要,成立“中國民政社會工作者協會”。
1990年6月21日,中國社會工作者協會籌建委員會主任連尹簽署並向民政部社團管理司遞交了《成立中國社會工作者協會登記申請書》。
1990年8月13日,民政部向中國社會工作者協會籌建委員會做出《關於成立中國社會工作者協會的批覆》。
1991年6月30日,民政部做出《關於同意中國社會工作者協會複查登記的批覆》。
1992年5月14日,民政部準予“中國社會工作者協會”註冊登記(社證字第1037號),並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團體登記證”。
正式成立
1991年7月5日,中國社會工作者協會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暨成立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當時中國社會工作者協會有團體會員10個,還有一批個人會員。推選理事30人、常務理事10人。
1998年6月10日,民政部黨組決定,原中國社會工作者協會、中國社團研究會、中國婚姻家庭建設協會、中國城區發展促進會、中國鄉鎮發展協會合併更名為中國社會工作協會。
1998年10月6日,民政部準予中國社會工作者協會變更為中國社會工作協會,並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團體登記證”。
1998年12月3日,中國社會工作協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以通訊方式召開。會議通過了新一屆領導機構成員。
2000年4月29日,民政部黨組會議提出,中國社會工作協會和中國社會福利協會合併組建成新的中國社會工作協會。
2000年12月7日,民政部下發《關於民政部主管部分社團合併、註銷工作的通知》,決定:中國婚姻家庭建設協會,中國社會福利協會,中國民政康復醫學會,中國城區發展促進會,中國鄉鎮發展協會併入中國社會工作協會。
2001年2月27日,中國社會工作協會在北京召開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社會工作協會章程》,選舉通過了新的領導機構,討論並通過了徐瑞新的工作報告《繼往開來,團結奮鬥,全面開創中國社會工作的新局面》。會議選舉產生了新一屆領導機構。
2007年3月23日,中國社會工作協會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大會審議通過了協會徐瑞新會長所作的第三屆理事會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協會章程修改草案;會議確定了中國社工協會今後五年的發展方向和工作目標。根據新形勢下對社會工作理論研究工作的總體要求,會議還宣布成立了由來自全國各地從事社會工作及相關領域教學、科研的專家學者32人組成的專家委員會。會議選舉了新一屆領導機構組成19人。
2009年4月—12月,中國社會工作協會根據社會工作專業化要求,對機構設定進行調整。12月28日,福利企業工作委員會移交給中國社會福利協會。
2011年4月26日,志願者工作委員會升格為獨立的“中華志願者協會”。
2012年12月20日,中國社會工作協會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及中國社會工作協會第五屆理事會第一次擴大會議在京召開。
2015年3月,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揭牌,中國社會工作協會更名升級為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5月,經國家民政部批准,中國社會工作協會正式更名為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
2023年2月,民政部發布公告,準予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進行法定代表人變更,由宮蒲光變更為康鵬。
2023年6月17日,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司法社會工作委員會成立。司法社會工作包含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未成年人幫教等眾多領域和特殊群體,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2023年7月24日,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在北京召開應急與災害社會工作委員會成立大會,宣布正式成立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應急與災害社會工作委員會。
組織體系
機構設定
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選舉和罷免理事;(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四)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五)決定終止事宜;(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聯合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的職權是:(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六)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八)決定名譽職務的設立和人選;(九)領導聯合會各機構開展工作;(十)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十一)決定聯合會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九條第一、三、五、六、七、九、十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組織成員
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申請加入聯合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擁護聯合會的章程;(二)有加入聯合會的意願;(三)在社會工作及相關領域內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響力。(四)全國各地各級從事社會工作、社會服務、社會公益工作的社會組織,全國各地各級有影響力、有代表性,熱心公益,支持社會工作及聯合會發展的企事業單位、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等,可申請成為聯合會單位會員;在社會工作領域從事相關工作,對社工事業發展有突出貢獻,支持社會工作事業和聯合會發展的個人,可申請成為聯合會個人會員。
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會員的權利:(一)聯合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二)優先參加聯合會組織的各種活動;(三)優先享受聯合會提供的各項服務;(四)向聯合會反映意見、要求和建議,對聯合會的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批評;(五)請求聯合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會員的義務:(一)遵守聯合會章程,執行聯合會決議;(二)維護聯合會合法權益;(三)完成聯合會委託的有關事項;(四)按規定繳納會費;(五)參加會員大會;(六)接受聯合會監督。
業務資產
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的業務範圍包括:
(一)開展行業調研,為政府決策服務。對社會工作事業發展中面臨的熱點、難點和重點問題進行調研。經政府有關部門授權,進行行業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究,提出建設性意見,為政府制定和完善政策、法規提供依據,促進社會工作專業化、職業化發展。
(二)推進行業合作,促進行業交流。發揮聯合會跨部門、跨領域的綜合協調作用,積極開拓和推動社會工作各領域的發展、合作與交流,為社會工作事業可持續性發展動員相關社會資源,促進社會工作行業整體、健康、有序發展。
(三)抓好理論研究,總結先進經驗。積極開展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研究,發展社會工作文化,拓展社會工作領域,推動中國特色社會工作理論體系和實務體系的建設。
(四)促進人才培養,樹立行業榜樣。協助政府推動專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做好社會工作人才的專業培訓、註冊登記、管理服務、繼續教育、就業指導等相關工作。
(五)加強行業自律,規範行業行為。開展行業誠信建設,推進行業的公開透明、自律公正,規範項目運作,維護行業秩序。
(六)接受政府委託,承辦有關社會工作行業標準的起草工作,做好行業標準的執行和推廣,促進社會工作行業組織、機構社會服務開展的制度化、規範化運作。
(七)維護會員權益,反映會員訴求。加強社工界和相關領域的溝通,及時反映會員的合理訴求,爭取政府有關方面的支持,提倡正確引導,促進公平競爭,維持隊伍穩定,加強社會工作服務的持久性。
(八)加強行業宣傳,擴大行業影響。根據行業發展需要,積極組織相關宣傳及展覽、展示活動,充分發揮自辦媒體和大眾媒體的作用與影響,讓社會認識社工,支持社工,不斷提升社會工作的影響力。
(九)加強國際合作,促進對外交流。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促進中國內地社會工作組織與港澳台及國際社工界的交流與合作,及時研究吸收和推廣世界先進社會工作理論和實務方法,推動中國社工事業走向世界。
(十)承辦政府部門委託辦理的與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宗旨相關的其它事項。
業務範圍中屬於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准的事項,依法經批准後開展。
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經費來源:(一)會費;(二)捐贈;(三)政府資助;(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和提供服務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
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聯合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聯合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聯合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聯合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建設成就
活動交流
2024年1月20日,由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主辦、《公益時報》社承辦的第十三屆中國社工年會在京成功舉辦。本次會議旨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推動社會工作事業高質量發展,助力提升我國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構建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國式現代化。
2023年8月23日,全國第二屆社會工作助力鄉村振興大會在寧夏靈武市舉行。大會以“凝聚社工力量 助力產業融合 推進鄉村振興”為主題,由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人民政府、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寧夏回族自治區鄉村振興局聯合主辦,靈武市人民政府和鄉村振興與美麗鄉村高峰論壇組委會承辦。旨在發揮社工專業優勢,凝聚社會各方力量,持續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加快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五大振興”,大力推動鄉村全面振興樣板區建設,實現“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美好願景。
10月23日,2023全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創新發展大會在江蘇蘇州舉行。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主任顧秀蓮向大會發來賀信,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副主席、農工黨中央原常務副主席陳宗興出席會議致辭並宣布會議開幕。此次大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發展社會工作,助力社會治理”為主題,回應新時代對社會治理創新和社會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連結社會資源,搭建交流平台,團結引領全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支持社會工作發展的愛心企業、公益基金會等各方力量,分享創新經驗,共謀發展大計,共同助力中國式現代化建設。
2019年7月6日,第九屆中國社會治理論壇在北京師範大學舉行,論壇由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教育與社會發展研究院主辦,北京師範大學中國社會管理研究院承辦,中共北京市委社會工作委員會、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協辦。論壇以“中國社會治理現代化:70年回顧與前瞻”為主題,回顧中華人民共和國70年社會治理不平凡歷程和光輝成就。
2017年12月12日,首屆全國社區創新與發展大會暨全國智慧社區建設博覽會在京開幕,大會由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主辦,《公益時報》社、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社區工作委員會、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社區服務業工作委員會、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農村社區工作委員會協辦。大會以“共享、融合、創新”為核心理念,旨在探究在新技術融入社區大背景下,社會工作與社區服務需求如何充分整合,深入探討我國社區營造、社會管理、社工服務、社區養老、智慧社區等跨界、融合話題,搭建一個兼具權威性、公益性、專業性的交流展示平台。
2012年1月16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支持,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主辦,中國社會福利協會等單位協辦的“同在藍天下——愛心·希望”大型公益電視文藝晚會在京舉辦。晚會以展示協會近年來開展的以救助貧困家庭病殘兒童“愛心希望”大型公益活動為主題。
競技比賽
全國社會工作微課大賽自2015年啟動,以展示社工風采、分享創新案例、交流專業經驗為目的,大賽是行業各方展示自我、形象宣傳、資源對接的平台。參賽對象為各地社會工作協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的管理人員、督導或一線社工;社會工作相關院系師生;城鄉社區工作者;其他社會服務機構的專家和工作人員。
全國社工微電影大賽自2015年啟動,旨為社會工作從業者提供更大的舞台,通過影視講述生動的真情故事,宏揚“助人自助”的專業宗旨,展示社會工作專業方法,宣傳和諧社會正能量,更好地助力社會工作行業發展邁上新台階;用積極健康的微電影視頻作品,以社工視角,宣傳展示社會工作在協同社會治理、助力鄉村振興等領域取得的良好成效,激發社會工作從業人員熱情,開創新時代社工參與鄉村振興新局面。
全國社工知識網路競答賽由中國社會工作協會聯合中國青年政治學院舉辦,面向全國社會工作相關領域實際工作崗位人員和在校社工專業大學生。目的是為了在全國社會工作領域形成學習社會工作知識的新高潮,不斷提高社會工作人員開展專業服務的本領,全面提升社會工作從業人員業務水平,從而不斷壯大社會工作人才隊伍,推動社會工作事業的新發展。
報紙期刊
《
公益時報》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主管,中國社會工作協會主辦,是中國基金會管理信息披露指定媒體,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指定媒體。報紙以推進中國公益事業發展為己任,旗下擁有新聞周刊、《中華彩票》專刊、《中國殯葬》周刊。
《
中國民康醫學》雜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主管,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主辦的綜合性學術期刊,辟有論著、綜述、基礎研究、臨床研究、精神衛生、臨床康復、社區康復、中西醫結合、中醫藥研究、檢驗與影像、調查研究、病例報告、醫院管理、醫學教育、經驗交流、護理等欄目。
《
社會與公益》雜誌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主管,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主辦,面向全國及港澳地區公開發行的月刊,品牌欄目有政府與社會管理、社會工作、福彩中國、企業與產業、NGO等欄目。
人才培養
獎項設定
為進一步促進社會工作人才高質量發展,以榜樣的力量吸引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投身專業社會服務,擴大社會工作行業的影響力,《公益時報》社舉辦了“尋找中國最美社工活動”。經組委會初審、專家評審和終審,活動最終將確定“年度中國十大社工人物”及“年度中國百名社工人物”。同時,為鼓勵更多的社工同仁講述自己的從業故事和心路歷程,讓更多的人認識社會工作,提升社會工作影響力,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從2019年起發起“講好社工故事”項目。
教育培訓
國家開放大學社會工作學院是由國家開放大學與中國社會工作協會合作組建,中國社會工作協會具體負責的國家開放大學行業學院。學院秉承“開放、責任、質量、實務、多樣、聯合、國際”的核心理念,致力於運用現代化教育手段,以學分銀行互換為基礎,以社會工作實務教育為特色,面向從業人員,開展社會工作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
“美好社區計畫”由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於2017年12月發起,聚焦城鄉社區治理和社區服務創新,發揮社工專業優勢,以社區、社會組織和社工的“三社聯動”為基礎,整合多方跨界資源,通過“社會治理-社區營造-社區服務-社區公益”四個維度,共同重建城鄉社區居民的生計、社會文化生活和生態,助力城鄉美好社區建設和人民美好生活實現。
文化傳統
形象標識
“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是聯合會的中文名稱,“ChinaAssociationofSocialWorkers”是聯合會在國際社工聯註冊的英文名稱,“CASW”是英文縮寫;“中國版圖”是中國的象徵,也體現了聯合會的地域特徵;“相牽的手”展示了社會工作“助人自助”專業理念和社會大愛的內涵;“綠色”代表著生命和活力,象徵著和諧、真實、自然、和平。以上元素融為一體,既體現了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的專業化、本土化、時代化和國際化特徵,又表達了中國社工人緊密團結、服務社會、共建和諧美好家園的願景。
精神文化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改革創新、求真務實,大力弘揚社會工作的價值理念,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理論建設和實務建設,實現社會工作專業化、職業化和行業化,努力推動各相關領域社會工作的發展,以助人自助的社會工作理念為根本,發揮調解社會矛盾、解決社會問題、維護社會穩定的功能,為社會服務、為基層服務、為民眾服務,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2001年,聯合會打造並確定了聯合會的團隊精神,即“和、合、誠、信、學、創、實、樂”,重點體現了和諧、合作、守信、學習、創新、實效、快樂的核心理念。“和”和諧團結、和衷共濟;“合”合作共事、顧全大局;“誠”以誠待人、忠誠事業;“信”信譽為本,取信社會;“學”不斷學習、與時俱進;“創”創新精神,不斷開拓;“實”說實話、辦實事、講實效;“樂”快樂工作,服務社會。
領導機構
現任領導
職務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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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鵬、戴愛姣、王謙、喬恆、周冰、李羚、馬鳳芝、晏翠耀、王濟武、尹建宏、程延、章定長、方小東、周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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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會長
社會評價
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在民政部領導下,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聯合樞紐作用,組織開展一系列有影響的社會活動,為推動我國社會工作發展作出應有貢獻。
(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何毅亭評)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積極回響黨中央號召,貫徹落實民政部黨組部署安排,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結合貧困地區實際,發動力量、整合資源,聚焦需求、多措並舉,對多地實施精準扶貧,取得良好效果。(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評)
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推動社會工作在參與脫貧攻堅、助力鄉村振興、服務困境人群、協同社會治理等方面積極擔當、主動作為,打出了一套搭建平台、連結資源、對接項目、建設美好社區、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組合拳。(《公益時報》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