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災害防禦協會會員管理辦法(試行)》是2018年6月13日起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災害防禦協會會員管理辦法(試行)
- 發布機構:中國災害防禦協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會員管理,保障會員合法權益,激發會員活力,更好地發揮會員作用,根據《中國災害防禦協會章程》(以下稱《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會員管理,保障會員合法權益,激發會員活力,更好地發揮會員作用,根據《中國災害防禦協會章程》(以下稱《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自願加入中國災害防禦協會(以下稱“協會”),擁護協會章程,願意參加協會活動,履行會員義務,從事或支持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個人、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均可以申請加入協會會員。
第三條協會會員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二章 會員組成
第四條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一)單位會員:
在協會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影響力,具有相當資質和社會信譽的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等。
(二)個人會員:
從事協會業務範圍或與之相關的工作,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並取得一定業績的人員,以及積極支持協會工作,具有豐富工作經驗的人員。
第三章 入會材料
第五條入會材料分為單位會員入會材料和個人會員入會材料。
(一)單位會員入會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入會申請表(一式兩份)。
2、單位簡介。
3、《營業執照》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複印件。
4、法人代表或單位會員代表人個人簡歷及身份證複印件。
5、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個人會員入會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入會申請表(一式兩份)。
2、所在單位證明及身份證複印件,外籍會員提供護照複印件。
3、申請人簡介。
4、本人近期兩寸免冠照片三張,照片背面寫清本人姓名。
5、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四章 入會程式
第六條入會程式分為單位會員入會程式和個人會員入會程式。
(一)申請成為協會單位會員的程式:
1、向協會秘書處索取或從協會網站下載“中國災害防禦協會單位會員申請表”。
2、填寫“中國災害防禦協會單位會員申請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向協會提交申請及相關材料(詳見第五條)。
3、協會收到本辦法第五條(一)所列有效材料後,作出準予或者不予入會的決定。準予入會的,發給入會通知書,不準予的說明理由。
4、被批准為會員的單位在接到入會通知書的15日內按規定交納本年度會費。
5、向被批准為會員的單位頒發協會統一編號的中國災害防禦協會單位會員證書。
(二)申請成為協會個人會員的程式:
1、由協會單位會員、分支機構或兩名會員向協會秘書處推薦。
2、向協會秘書處索取或從協會網站下載“中國災害防禦協會個人會員申請表”。
3、填寫“中國災害防禦協會個人會員申請表”,向協會提交申請及相關材料(詳見第五條)。
4、協會收到本辦法第五條(二)所列有效材料後,作出準予或者不予入會的決定。準予入會的,發給入會通知書,不準予的說明理由。
5、被批准為會員的個人在接到入會通知書的15日內按規定交納本年度會費。
6、向被批准為會員的個人頒發協會統一編號的中國災害防禦協會個人會員證書。
第五章 會籍管理
第七條會籍管理具體要求:
(一)協會會員會籍由協會秘書處統一管理。
(二)會員證書由協會按會員類別統一印製、統一編號、統一加蓋印章由協會秘書處統一頒發;會員證遺失,應向協會秘書處提出書面補辦申請,說明遺失原因,可按原證編號補發證書。
(三)協會會員實行年檢制度。
(四)單位會員的名稱、法人代表、通訊地址、電話、傳真、電子信箱、聯絡員、會員代表人發生變更,以及單位分立、合併、解散、撤銷等,應及時通知協會秘書處。
(五)個人會員的通訊地址、電話、傳真、電子信箱等發生變更時,應及時通知協會秘書處。
(六)會員要求退出協會的,應書面通知協會秘書處,並交回會員證。協會秘書處收到會員的退會申請和會員證後,辦理相關退會事宜,退會不退會費。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無故不參加協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七)會員嚴重違反協會章程,損害協會利益或聲譽,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警告或除名;會員被除名,收回其會員證,不退會費,會員被除名三年後方可重新申請入會。
(八)建立單位會員聯絡員制度,單位會員應指定專人擔任聯絡員,具體負責同協會的聯繫,確保工作快捷高效。
第六章 會員權利
第八條協會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有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優先參加協會活動的權利。
(三)優先獲得協會服務的權利。
(四)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七章 會員義務
第九條協會單位會員承擔以下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維護協會合法權益。
(二)遵守職業道德和行業規範。
(三)完成協會委託和交辦的工作,積極參加和支持協會開展的各類活動或工作。
(四)按期年檢、交納會費。
(五)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信息。
第八章 會費管理
第十條會費標準:
(一)單位會員每年交納會費為人民幣5000元。
(二)理事單位每年交納會費為人民幣8000元。
(三)常務理事單位每年交納會費為人民幣10000元。
(四)個人會員每年交納會費為人民幣50元。
如會員交納會費確有困難的,可以向協會提出申請,予以減免。
第十一條交費時間:
會員須在每年的3月31日前交納當年的會費;新會員須在收到入會通知書之日後15日內交納當年會費。會員交納會費以一年為標準,不足一年按一年交納。
第十二條會費用途:
主要用於支持會員、分支機構和協會開展的各種活動以及秘書處必要的開支等。
第十三條協會接受單位和個人會員的捐贈。
第九章 會員服務
第十四條協會會員享受以下服務:
(一)獲取協會提供的相關信息和政策法規指導。
(二)優先在協會主辦的刊物或網站上發表論文和有關文章,刊登會員介紹和相關信息等。
(三)優先取得協會有關資料、書報刊物。
(四)優先參加協會舉辦的各種國內外會議、會展、交流、培訓、考察等活動。
(五)為會員搭建交流、溝通、合作的平台,提供必要的指導、諮詢和資源整合與推介服務。
(六)建立和完善會員獎懲制度,充分調動和發揮會員的作用,激發活力,形成合力,推動協會快速健康發展。
第十章 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於2018年6月13日經中國災害防禦協會第四屆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自通過之日起試行。
第十六條本辦法的解釋權屬中國災害防禦協會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