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駐地,
主要職責
- 組織轄區內的巡航監視、執法監察工作;
- 負責對轄區內侵犯海洋權益、違法使用海域、損害海域環境與資源,破壞海上設施,擾亂海上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取證,並按管理許可權依法查處;
- 負責所屬海監船舶的安全工作;
- 管理海監船舶、岸基設備、監察設備和海監隊伍的武器裝備工作;
- 參與建設、管理海洋執法監察技術支持系統和浙江海洋監視網;
- 按規定負責對支隊海洋監察員進行年度考核;
- 根據國家海洋局東海分局委託許可權實施海洋傾廢管理工作;
- 承辦國家海洋局東海分局和中國海監東海總隊交辦的其他事項。
駐地
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風華路329號
中國海監第四支隊駐地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