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監東海航空支隊的主要職責任務:根據中國海監總隊和東海總隊海洋執法監察的規劃、計畫,組織制定並實施東海區航空執法監察規劃、計畫工作;依法對所轄海域的海洋傾費、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海底電纜管道鋪設、海域使用、涉外海洋科學研究等活動進行空中巡航監測監視;並對違法違規事件進行航空監視取證;負責對突發事件進行航空應急監視、調查取證、預測損害可能影響的範圍、方向、程度,並及時將信息通報和報告有關部門處理;負責東海區海洋航空監察信息處理系統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海洋航空監察信息資料的分析處理及影像資料的編輯製作。負責本支隊海洋監察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完成分局領導及東海總隊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海監東海航空支隊
- 類型:航空支隊
- 職責:依法對所轄海域的海洋傾費
- 地點:東海
中國海監東海航空支隊的主要職責任務:
(一)根據中國海監總隊和東海總隊海洋執法監察的規劃、計畫,組織制定並實施東海區航空執法監察規劃、計畫工作;
(二)負責擬定東海海洋航空執法監察技術規範,參與制定航空執法監察規章制度並貫徹實施;
(三)依法對所轄海域的海洋傾費、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海底電纜管道鋪設、海域使用、涉外海洋科學研究等活動進行空中巡航監測監視;並對違法違規事件進行航空監視取證;
(四)負責對突發事件進行航空應急監視、調查取證、預測損害可能影響的範圍、方向、程度,並及時將信息通報和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五)負責機載遙感設備的使用、維護、管理、參與設備的開發和技術改造。
(六)負責東海區海洋航空監察信息處理系統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海洋航空監察信息資料的分析處理及影像資料的編輯製作。
(七)負責監督落實中國海監飛機託管協定規定的飛機維護、保養、安全及保障協調等事項;
(八)負責編寫東海區海洋航空執法綜合評價報告及工作動態;
(九)負責本支隊海洋監察人員的培訓和管理;
(十)完成分局領導及東海總隊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