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學院公安局是 1981年12月5日 ,經國務院批准,同全國民航公安一道組建的,起初為公安分處。 1982年3月9日報經民航總局批准改為公安處。根據形勢的發展和工作的需要 1992年9月報經民航總局批准定名為公安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民航飛行學院公安局
- 建立時間:1981年12月5日
- 批准:國務院
- 建立:原內部保衛機構基礎
單位介紹,領導介紹,基本職能,
單位介紹
學院公安是在原內部保衛機構基礎上建立起來的, 20多年來,在學院黨委、民航總局公安局、四川省公安廳的領導和關懷下,在各部門的熱情支持和幫助下,全局上下團結奮鬥,開拓進取,順利完成了由內部保衛向國家專業公安的過渡。目前局機關下設 6 個科、室、隊;下轄1個分局、5個派出所,具有較強的戰鬥力,成為學院教職工信賴的隊伍。
領導介紹
姓名:郝志軍
職務:民航飛行學院公安局局長
分工:主持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空防工作。
姓名:孫靜波
職務:民航飛行學院公安局政委
分工:主持公安局黨政工作,分管治安、刑偵工作。
姓名:張鳳田
職務:民航飛行學院公安局副局長
分工:分管工會、辦公室工作。
姓名:林興貴
職務:民航飛行學院公安局副局長
分工:分管刑偵、治安、安保工作。
基本職能
辦公室: 負責擬定公安局的工作計畫和各項規章制度,草擬全局性的工作文稿,審核以公安局名義下發的檔案; 負責檔案的收發、傳遞、催辦、立卷歸檔和保密工作,管理本局公章、介紹信;負責公安被裝、獎金及福利物品的領取發放工作;負責公安實力統計、情況報表和綜合月報工作。抓好公安信訪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負責本局衛生區域的衛生檢查,工作考勤、安排人員值班;負責全局幹警警銜管理工作;對全局幹警的警容風紀、執法工作和完成工作任務情況進行督察;負責勤務保障和業務經費計畫管理,合理調配經費使用;負責車輛、裝備及固定資產的登記和日常管理;負責信訪及宣傳工作;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召集,以及服務保障工作;負責110指揮中心接處警工作。
空防警衛科職責: 制定預防、處置劫機、炸機或其他突發事件預案,組織反劫機、炸機和其他空防突發事件演練;負責收集和上報轄區內空防安全信息,參與調查飛行事故;制定各類警衛工作方案並組織落實,負責轄區內專機現場的警衛和警衛對象在轄區內活動的警衛工作;負責對一級加強警衛現場、重大活動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協調警衛現場安檢工作。
治安消防科職責: 負責轄區內治安管理以及公共場所、重點要害部位、特種行業和各類危險物品的管理;負責制定和實施轄區重大民眾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方案,預防和處置突發性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監督檢查和指導轄區內各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負責火災事故的統計及其查處和責任認定;審核轄區各項建設項目在設計和施工中執行有關建築設計防火規定的情況,並參加竣工驗收。
刑偵大隊職責: 負責轄區內刑事案件和經濟案件的偵察工作,協助其他公安機關緝拿通緝在逃的犯罪分子;負責轄區內重點人口和刑事犯罪嫌疑分子的控制。
交通巡查大隊職責: 依法對機場道路、機坪的交通以及飛行區通行車輛和機場特種車輛實施管理;負責機場專機、要客保障任務的交通警衛工作;對機場工作區和飛行活動區進行治安巡邏,接受民眾報警,對執勤中抓獲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員進行審查,分交有關部門處理;負責緊急處理各類嚴重暴力、劫機、炸機等突發事件的前期處理工作。
航空安保支隊職責: 根據上級有關航空安保管理工作規定,實施對全院航空安保的管理;制定航空安保支隊執勤、訓練計畫,定期督促檢查各大隊落實執行情況,按時向上級匯報工作;指導全院航空安保的招收和辭退工作,參與航空安保直屬分隊管理,做好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準備;負責制定學院航空安保經費、被裝和裝備計畫;負責組織學院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的警衛工作;完成公安局交辦的其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