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委員會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上提交的提案中表示,校外教育培訓是青少年社會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學校教育的有機補充和拓展,科學合理的校外教育培訓,有助於發展學生的興趣愛好,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由於家長們“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理,再加上現今社會就業壓力增大,校外教育培訓擁有巨大的市場需求。然而,目前青少年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普遍存在發展良莠不齊,建議從以下幾方面對其加強監管,規範辦學:
防範風險,政府部門加強對校外教育培訓的監管。認真做好培訓機構師資和辦學質量的督導評估與年檢工作,加強抽查,監管到位,引導家長正確選擇辦學單位,避免上當受騙事情發生;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發布的招生簡章和廣告,需報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對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廣告騙取錢財的應堅決取締;強制推行保證金制度。在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的市場準入之初,以一定的保證金額度作為抵押,防範風險。
權責一致,建議明確教育行政部門的首要監督職責。對於青少年校外培訓,要健全相關法規加以規範,建議授予教育行政部門相關監管許可權,同時明確其承擔首要監督職責。建議各級政府組織聯合檢查組,嚴格審查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的辦學資質,對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予以登記註冊並規範收費,對既沒有辦學許可證又不符合條件的應堅決取締。
強化自律,依託協會促進校外教育培訓市場紮實有序。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門牽頭、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共同參與的“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協會”。協會要科學設計校外教育培訓標準,彌補學校教育的不足;研究制訂培訓機構行業規則,加強行業管理,著力打造教育服務品牌;定期開展社會培訓論壇,加強區域內各教育培訓機構之間的聯繫,妥善協調校際之間的關係,不斷提升整個行業的凝聚力和公信度。
整合資源,凝聚合力提升校外教育培訓的能力與水平。提高審批門檻。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辦學,讓有實力、有能力、有資質的培訓主體承辦培訓機構;積極依託社區。發揮社區教育體系的作用,建立健全青少年教育社會化的組織體系和運行機制,依託社區辦好青少年的校外管理;整合多方資源。發揮圖書館、書店、紀念館、文化館、體育場館及青少年宮等在校外教育培訓市場中公益性、主導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