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棉花協會

中國棉花協會

中國棉花協會是由棉農及棉農合作組織,棉花生產、收購、加工、經營、倉儲企業,棉紡織企業和棉花研究機構等涉棉企業和組織自願組成的、具備全國性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行業組織,接受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中國棉花協會的宗旨是,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在棉花行業內發揮服務、協調、自律、維權的作用,成為棉農、企業和政府之間的橋樑和紐帶,促進我國棉花產業健康、持續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棉花協會
  • 外文名:CHINA COTTON ASSOCIATION
  • 類別:非營利性行業組織
  • 監督管理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民政部
  • 發起:河間市國欣農村技術服務總會
建設宗旨,主要職能,機構設定,成立意義,協會標識,發展歷史,業務範圍,理事成員,團體成員,分支機構,棉農合作分會,棉花加工分會,棉花倉儲分會,組織公約,組織章程,

建設宗旨

中國棉花協會
協會的根本宗旨是服務、自律,這是協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
首先是服務,協會不是會員的"管家",而是"服務員",一切工作的開展都要從會員的切身利益、行業的總體利益出發。服務內容大體有幾個方面,即信息服務、諮詢服務、培訓服務、聯絡服務、理論服務等。協會的工作,一是為廣大會員做好服務,時刻注意傾聽會員的意見和建議,為行業爭取一個寬鬆的、有序的、規範的生產經營環境和發展條件;二是為政府部門當好參謀,加強調查研究,為有關部門提供準確客觀的信息,為國家巨觀決策提供依據。
第二是自律,業內的真正自律,是市場能否規範發展的重要條件。協會的工作就是根據全行業整體利益,制訂會員認可的行為規則並監督執行,比如制訂會員公約,建立"黑名單"預警制度,形成業內自我約束、規範發展的機制,努力建立起棉花行業的信用體系,協助政府部門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

主要職能

中國棉花協會的主要職能是,為會員和行業提供信息、聯絡、諮詢、推廣、研究等方面的服務,包括收集、分析、發布行業信息,為棉農生產服務,為企業發展服務,為政府巨觀調控提供決策依據;為會員提供政策和法律諮詢,組織職業培訓、經驗交流、商品展示和國際合作。協調會員之間以及行業內各環節利益主體之間的關係,發揮行業的群體優勢,提高棉花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的綜合經濟效益。搞好行業自律,制定並監督執行行規行約,規範企業在市場運行中的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營造有序的市場環境。開展行業調查研究,代表會員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行業發展、產購銷政策和立法等方面的建議,維護棉花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代表會員和行業整體利益,組織參與國際訴訟,維護國內棉業利益;完成政府委託或授權的相關任務。

機構設定

中國棉花協會的最高權力機關為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的常設機構是秘書處。
中國棉花協會

成立意義

中國棉花協會將致力於維護會員和棉花行業的根本利益,為促進我國棉花產業的健康發展做出貢獻。

協會標識

標誌 含義
中國棉花協會的標誌以棉花為主體,與協會的行業性質相符;其中棉花的造型運用了中國畫傳統水墨技巧,充分體現出中國的歷史文化內涵與特色;整體顏色採用綠色,代表著農業與環保,預示著棉花產業生機盎然的前景;棉鈴殼運用褐色,寓意為成熟和豐收;整體造型為圓形,象徵著團結合作的協會精神。

發展歷史

中國棉花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是由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棉麻局、中華棉花集團有限公司、天津紡織工業供銷公司、中紡棉花進出口公司共同發起,於2001年8月向民政部申請籌備。協會籌備期間,原國家計委、原國家經貿委、財政部、農業部、原國家紡織工業局、國家工商管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農發總行等部門以及中國農科院棉花研究所等涉棉組織、企業,都對協會組建給予了大力支持,並派員參加協會的籌備工作。國務院領導對籌建中國棉花協會十分重視,2002年10月,櫧基、家寶同志對協會籌備作了親筆批示,時任國務院副秘書長的馬凱同志親自協調,使協會籌備工作得以順利進行。2003年2月,民政部批准中國棉花協會籌備成立。擬定於8月前召開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暨成立大會,在新棉上市前全面開展工作。

業務範圍

一般來說,企業個體對社會組織的需要、依賴程度取決於市場的開放程度。在棉花市場放開、中國入世後,置身於完全市場競爭中的涉棉企業,需要有自己的行業組織,這是毫無疑問的,關鍵是這個協會是什麼,能幹什麼。中國處於改革轉型期,行業協會的發展還不完善,社會對協會的認識還有一個過程。我國的行業協會在行使功能方面有四種模式,即政府管制功能的延伸,政府與社會的合作,有效的行業自治,組織化的多邊信譽約束。中國棉花協會產生於棉花放開和中國入世之後,其功能是後三者的結合。
中國棉花協會將為會員、為行業提供以下具體服務:
第一、信息服務。協會是一個新的平台,它蒐集和整理來自各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方面、企業方面、研究部門、國外棉業組織等,綜合分析,客觀發布。信息內容:(1)巨觀方面是本行業的產購銷動態、國內外棉花及紡織市場預測、價格變動趨勢、國家政策等。(2)微觀方面是優質棉種、農業生產資料介紹,先進生產管理模式推廣,會員企業經營管理經驗、先進企業文化的宣傳與倡導,會員企業品牌產品的宣傳與推薦,國外棉花企業的經營管理情況介紹等。信息平台:網站,側重於發布即時信息。中國棉花協會設立了自己的網站:中國棉花協會,在會員區,協會會員能實時了解最新信息。協會還將為會員網站提供連結或製作網頁,優惠為會員企業做廣告宣傳;會員通訊,側重於中長期市場預測、協會工作動態、會員企業經驗交流等。協會會刊,側重於深層次研究,市場運行規律、理論探討等。
第二,聯絡服務。一是上傳下達。走出去,請進來,了解、反映會員呼聲,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和要求,維護行業總體利益,同時將國家有關巨觀政策及時傳遞給會員;二是組織會員活動。每年組織棉花年會或論壇及棉花形勢分析研討會若干次,不定期組織經驗交流活動等;三是建立起與其他國家棉花協會、棉業組織的交流與合作,牽線搭橋,促成國際貿易與技術的合作,優先推薦優秀會員企業參加;協助解決會員在質量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第三,諮詢服務。包括為會員提供政策諮詢、法律諮詢等。探索建立棉花反傾銷預警機制,為會員提供法律援助,維護會員和國內棉業利益。
第四,培訓服務。與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合作,聘請專家學者,組織會員所需要的各類職業培訓,為行業發展培養、儲備人才;組織編纂棉花培訓教材(包括棉農植棉手冊,收購、檢驗、加工、儲存、運輸、貿易基本知識等),組織會員國外培訓與商務考察。
第五,推廣服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優質品牌的評比推薦、廣告宣傳活動,提升行業棉花質量整體水平;組織展示展銷會、貿易洽談會,通過各種形式,宣傳中國棉花、中國棉紡製品的質量優勢,推進中國棉花、中國棉紡製品走向世界;宣傳棉花的環保、天然優勢,拉動棉花及純棉製品消費,擴大內需,從而帶動棉花生產、流通、紡織的穩定發展。接受委託組織科技成果的鑑定和推廣套用,開展新技術、新產品的交流與推廣。
第六,理論服務。組織相關課題研究,探討中國棉業發展的現實問題和深層次問題。
第七,其他服務。隨著協會的發展不斷拓寬服務領域,增設會員需要、切實可行的服務,以及會員之間協商同意的附加服務。比如,有企業提出,各地會員企業所辦飯店、賓館可對全體會員(憑會員證)實行折扣優惠。

理事成員

會長
周聲濤 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常務副主任
名譽會長
林乃基 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監事會原副主任、高級工程師
常務副會長
高芳
副會長
(按姓氏筆畫排序) 丁榮祥
王正偉 王富君 盧懷玉 史建偉 葉貞琴 石金凱 呂廣彬
孫偉挺
朱蘭芬
齊虎生
張衛平
張士平
張林澤
姚明燁
原軍
郭明泉
章 彥
喻樹迅
秘書長
高芳 (兼)
高級顧問
王寶偉
劉小南
張顯斌
李槿一
方言
張莉
曹學軍
王保全
曾曉安
翟旭
秦斌
朱光宇
馬淑萍
龍熹
承春
張炳政
胡國強
宋秀順
趙建華
王明華
於新華
程國強
王建林
宋迎波
周建強
張建怡
陸 陽
王丹濤
盧鋒
張經
杜珉
姚穆
常務理事
上海市紡織原料公司
上海市棉麻公司
山東中棉棉業有限責任公司
山東省棉花協會 、山東省棉麻公司
山東德棉集團有限公司
山東魏橋創業集團有限公司
廣東開平平達棉紡企業有限公司
中華棉花集團有限公司
中紡棉花進出口公司
中國農業科學院棉花研究所
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
中國棉紡織行業協會
中國棉麻流通經濟研究會
中棉工業有限公司
天津市紡織工業供銷公司
天津宏棉股份有限公司
無錫第一棉紡織廠
四川省棉麻有限公司
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棉麻局
全國棉花交易市場
農業部種植業司
華潤輕紡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潤禾棉業有限責任公司
安徽省棉麻公司
江蘇無錫慶豐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省棉麻(集團)公司
江蘇科騰棉業有限公司
江蘇銀都集團公司
西北二棉集團有限公司
蕪湖裕中產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武漢市棉花行業協會 、武漢市銀鵬紡棉股份公司
河北石家莊常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國欣農研會
河北故城縣良種棉加工廠
河北省棉麻公司
河南省棉麻總公司
河南省豫棉棉業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河南尉氏紡織有限公司
鄭州商品交易所
浙江寧波維科集團總經理
浙江華孚集團有限公司
浙江特產集團有限公司
湖北省國營三湖農場
湖北省棉花協會 、湖北銀豐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湖北荊州奧達紡織有限公司
湖南省棉麻總公司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八師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棉麻公司
新疆自治區棉花協會會長、新疆自治區供銷社
新疆泰昌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新疆棉花產業集團

團體成員

上海市紡織原料公司
上海市棉麻公司
山東中棉棉業有限責任公司
山東天鵝棉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東亞光紡織集團
山東濟寧櫻花紡織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山東省廣饒縣大碼頭鄉棉花協會
山東省東營市棉花行業協會
山東省棉花協會 、山東棉麻公司
山東濰坊市中天棉麻有限公司
山東德州銀龍棉業有限公司
山東德棉集團有限公司
山東魏橋創業集團有限公司
山西省棉麻公司
廣東開平平達棉紡企業有限公司
廣東省紡織供銷公司
廣東省棉麻有限公司
廣東湛江紡織集團
廣西桂林銀海紡織集團公司
中華棉花集團有限公司
中紡棉花進出口公司
中國人民解放軍3542工廠
中國農業科學院棉花研究所
中國紡織物資(集團)總公司
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
中國棉紡織行業協會
中國棉麻流通經濟研究會
中棉工業有限公司
天成期貨經紀有限公司
天津市紡織工業供銷公司
天津宏棉股份有限公司
無錫第一棉紡織廠
蘭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棉機械成套設備有限公司
北京中棉紫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紡織工業供銷公司
四川省棉麻集團有限公司
寧波特產棉花集團公司
甘肅省棉麻公司
遼寧省大連市紡織工業局供銷公司
遼寧棉業有限責任公司
伊卡姆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鄭州棉麻工程技術設計研究所
全國供銷總社棉麻局
全國棉花交易市場
全國棉花交易市場棉花配送有限公司
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
華芳夏津棉業有限公司
華潤輕紡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財貿學院棉花工程研究所
安徽省東至縣棉花原種場
安徽省合肥棉麻中轉儲備庫
安徽省潤禾棉業有限責任公司
安徽省棉麻公司
江西省銀海棉麻有限公司
江西省彭澤縣棉麻公司
江蘇大生集團有限公司
江蘇雙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無錫慶豐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南通棉花機械有限公司
江蘇省南通市雲頂實業總公司
江蘇省射陽縣棉花協會
江蘇省高郵甘垛鎮棉花產銷合作社
江蘇省棉麻(集團)公司
江蘇科騰棉業有限公司
江蘇銀都集團公司
江蘇棉麻(集團)南通總公司
西北二棉集團有限公司
安徽裕中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國家棉花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杭州中匯棉紡織有限公司
武漢市棉花行業協會副會長、武漢市銀鵬紡棉股份公司
河北石家莊常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辛集市天苑良種棉有限公司
河北國欣農研會
河北故城縣良種棉加工廠
河北省邢台市棉花協會
河北省邯鄲棉機有限公司
河北省威縣棉麻公司
河北省景縣棉麻總公司
河北省棉麻公司
河南省扶溝中棉棉花產業化有限公司
河南省扶溝縣棉麻公司
河南省宛城區良種棉加工廠
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棉麻公司
河南省南陽紅棉棉業集團有限公司
河南省尉氏縣棉花良種加工廠
河南省棉麻總公司
河南省豫棉棉業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河南尉氏紡織有限公司
河南豫中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鄭州商品交易所
陝西長嶺紡織機電科技有限公司
陝西省棉麻公司
青島市紡織總公司
保定依棉集團有限公司
重慶市棉麻行業協會、
重慶市棉麻有限公司
浙江寧波維科集團
浙江華孚集團有限公司
浙江特產集團有限公司
湖北天門市棉花總公司
湖北省國營三湖農場
湖北荊州奧達紡織有限公司
湖北銀河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棉花協會 、湖北銀豐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湖南省華容縣良種棉加工廠
湖南省華容縣棉麻總公司
湖南省棉麻總公司
新疆方興科農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八師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棉麻公司
新疆伊犁州伊欣棉業有限責任公司
新疆托峰棉業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自治區棉花協會 、新疆自治區供銷社
新疆棉花產業集團
新疆西部銀力棉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新疆兵團農一師棉麻公司
新疆兵團農三師棉麻公司
新疆兵團農六師棉麻公司
新疆泰昌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新疆尉犁良種棉農場
新疆銀河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新疆錦棉棉業股份有限公司
路易達孚(上海)有限公司

分支機構

棉農合作分會

中國棉花協會棉農合作分會是由河北省河間市國欣農村技術服務總會發起,由植棉農戶、相關植棉企業及棉農合作組織自願組成,民政部批准設立的非營利性行業組織。在中國棉花協會領導下行使其職能。

棉花加工分會

中國棉花協會棉花加工分會是由中棉工業公司發起,由棉花加工企業、棉花加工機械製造企業及相關科研、教學機構自願組成。
中國棉花協會棉花加工分會的業務範圍是:棉花加工及棉機製造行業管理,業務培訓,技術諮詢及推廣,標準制修訂,展覽展示。
中國棉花協會棉花加工分會的主要職能是:開展全行業基本情況調查,分析研究加工行業國內外發展趨勢,組織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和編寫年度分析報告;組織開展各種管理和技術交流,促進行業的技術進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強與國外同行業的廣泛聯繫,促進會員單位與國外相關企業的廣泛合作;出版刊物,開辦網站,向會員提供國內外經濟技術信息服務。

棉花倉儲分會

中國棉花協會棉花倉儲分會是由全國棉花交易市場發起,由供銷、紡織、儲備、物資行業和民營等棉花倉儲、運輸企業、棉花儲運機械製造企業及相關科研機構自願組成,經民政部批准設立的非營利性行業組織。在中國棉花協會領導下行使其職能。宗旨是:反映棉花倉儲業的真實情況,在制訂棉花倉儲物流行業規劃、經濟發展政策、行業技術標準和經濟立法等方面向政府部門提出建議,同時協助政府業務主管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促進行業技術進步,提高行業管理水平,維護行業的整體利益和廣大會員單位的合法利益,為會員服務。
中國棉花協會棉花倉儲分會的業務範圍是:棉花倉儲、運輸、物流配送行業管理,業務培訓,技術諮詢及推廣,標準制修訂,信息發布,展覽展示。
中國棉花協會棉花倉儲分會的主要職能是:開展全行業基本情況調查,分析研究棉花倉儲、物流、配送行業國內外發展趨勢,組織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和編寫年度分析報告;組織開展安全、業務管理和裝卸技術交流,促進行業的技術進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強與國外同行業的廣泛聯繫,促進會員單位與國外相關企業的廣泛合作;開辦網站,向會員提供國內外經濟、業務、技術發展信息服務。

組織公約

(2003年9月27日中國棉花協會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會員行為,提升棉花行業整體形象,增強企業誠信守法、公平競爭、共同發展意識,維護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棉花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中國棉花協會章程》,經中國棉花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全體會員協商達成共識,制定本公約,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二條
會員應嚴格遵守:
(一)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
(二)本協會章程、會員管理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
第三條
會員應當做到:
(一) 按照合法、誠信、公平和等價有償的原則,嚴格自律,合法經營,開展公平競爭,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二) 積極發展棉花行業各領域之間互助互利的合作關係;
(三) 遵守行業道德規範,自覺維護本行業聲譽,建設符合市場經濟的企業文化,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
(四) 加強對員工的管理和培訓,提高執業水平和道德水準,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
(五) 主動制止並及時舉報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第四條
禁止會員從事下列行為:
(一)通過媒體或其他方式進行虛假宣傳,或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損害競爭對手的企業形象、商譽及其聲譽;
(二)通過行賄等非法手段,獲取市場銷售份額,以謀取通過正當競爭不能實現的利益或市場地位;
(三)因市場形勢發生變化,擅自變更或解除依法成立的購棉、售棉契約;
(四)以排擠競爭對手、搶占市場份額為目的,哄抬價格搶購或低於成本價格傾銷,干擾、破壞其他經營單位的合法市場活動,擾亂棉花市場秩序;
(五)不按契約約定的時間、金額支付貨款,甚至以逃避債務為目的,轉移財產、抽逃資金;
(六)棉花加工和經營單位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實際等級與檢驗證書等級差2個級及以上),等級摻混(同一批次棉花中含有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等級的棉花),有意虧重(棉包磅見重量與刷嘜重量差異在3公斤及以上),刷嘜不齊全(特別是不刷等級),包裝不完整;
(七)未經本協會批准,擅自以本協會的名義組織各種活動,如有關展覽、舉辦技術培訓和信息諮詢活動以及出版刊物,從事與經營、商務有關的活動等;
(八)違反或協助他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九)為本協會提供虛假信息;
(十)由會員向本協會申訴,並經本協會自律監察小組認定的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五條
對違反本公約的會員,本協會可採取書面或口頭的形式進行提醒或質詢,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下列處分:
(一)警告,勸阻停止違約行為,並責令消除影響;
(二)書面批評,在本協會內部通報批評;
(三)公開譴責,通過媒體和網站公布其違約行為;
(四)暫停會員資格,通過媒體和網站公布;
(五)取消會員資格,通過媒體和網站公布。
第六條
對違反本公約並觸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會員,提請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第七條
本協會組織自律監察小組,對違約會員進行調查取證,並根據調查結果提出處理意見。本協會依據章程和本公約規定的程式做出處罰決定。
第八條
各會員單位有義務嚴格遵守和執行本協會制定的公約、規章制度以及有關決議、決定,並接受本協會對其遵守和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九條
各會員單位發現其他會員單位有不遵守和不執行本公約、規章制度以及有關決議、決定的行為,有義務向本協會報告。
第十條
各會員單位可向本協會申訴,並有權要求本協會對違反本公約、規章制度以及有關決議、決定的會員單位,給予本公約規定的相關處罰。
第十一條
本協會有權監督檢查本公約、規章制度以及有關決議、決定的遵守和執行情況,並有權對違約者進行相應處罰。
第十二條
對於屢次違約、
第十三條
會員對處分有異議的,可以向本協會提出複議申請。
第十四條
對自覺遵守本公約的會員,始終如一或成績突出的,本協會將通過授予"中國棉花協會優秀會?quot;等形式給予公開表彰,在媒體和本協會網站公布,並在其他方面予以適當的獎勵。
第十五條
會員受第五條、第十四條規定處分或獎勵的,其結果記入會員檔案。
第十六條
本公約適用於全體會員。
第十七條
本公約由本協會秘書處制定、修改,經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施行。
第十八條
本公約由本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組織章程

(2009年6月10日中國棉花協會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國棉花協會,英文名稱為CHINA COTTON ASSOCIATION,縮寫 CCA。
第二條 中國棉花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是由棉農及棉農合作組織,棉花生產、收購、加工、經營、倉儲企業,棉機製造企業、棉紡織企業、地方棉花協會和棉花研究機構等涉棉企業和組織自願組成的、具備全國性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與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的住所在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是:
(一)宣傳貫徹國家棉花產業政策,及時傳遞巨觀調控政策措施)
(二)開展棉花行業發展調查研究,掌握本行業的現狀;研究棉花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的發展趨勢及國內外棉花市場動態;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行業發展規劃、產購銷政策和立法等方面的建議,為政府巨觀決策提供依據。
(三)制定並監督執行行規行約,通過制訂並實施棉花貿易規則、棉花行業警示制度,搞好行業自律,規範涉棉企業貿易行為,制止、糾正行業違規違約行為,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處理和協調行業內部、會員單位之間的經濟利益關係,建立和維護公平競爭和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
(四)建立並完善中國棉花預警系統,形成公正、中立、準確的棉花產需數據統計體系;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建立新型的調查統計系統,收集、分析、發布棉花市場信息,為棉農安排生產、企業經營管理提供服務,為政府巨觀調控提供決策依據;組織本行業的信息交流,通過創辦刊物、設立網站等形式,為本行業和有關部門提供市場信息和諮詢服務;
(五)接受委託組織科技成果鑑定和推廣套用,開展技術交流與合作。
(六)以擴大需求、拉動棉花及棉製品消費為目標,宣傳推廣中國棉花及棉製品的質量優勢,促進我國棉花產業的可持續發展。組織指導全國棉花行業的商品展銷會、展示會和廣告宣傳,為會員單位優質原棉及棉製品提供推廣服務,組織企業經營管理經驗的總結交流活動,發展與行業相關的社會公益事業。
(七)採取多種形式組織行業培訓和業務考察。舉辦各類不同主題的交流活動,為會員和行業提供交流、合作的平台。
(八)積極參加國際棉業組織活動,與世界各國棉業組織建立良好合作機制,為會員單位開展多渠道的國際間交流,組織會員單位出國考察,參加國際性會議和活動,學習國外相關領域先進經驗,促進貿易、技術等方面的合作。
(九)接受本協會會員委託,代表國內棉花行業提起反傾銷訴訟和應對被訴傾銷,維護國內棉業利益。
(十)接受會員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其他事務。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協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擁護本協會章程,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從事棉花生產、加工、經營、紡織、棉機製造,及科研、教育、行業服務並在本行業、本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影響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
(一) 單位會員
1.有一定生產、經營規模和良好業績,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有一定代表性的區域性棉花協會、棉農合作組織、科研院校及其他涉棉組織。
(二) 個人會員
1.從事棉花生產、且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棉農。
2.在棉花行業、學科領域內有一定成就和影響力的專家、學者。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式:
(一) 提交入會申請及相關資料;
(二) 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 頒發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活動;
(三)優先享有協會提供的行業資訊、信息諮詢、產品推廣、維護權益和組織交流等方面服務;
(四) 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以下義務:
(一) 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 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三) 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 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 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信息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連續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五) 決定終止事宜;
(六)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
(三)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 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 決定高級顧問的聘任;
(九) 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一)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理事、常務理事及副會長人選的產生、變更實行“單位原則”,即依據單位的實力、影響力,原則上由所在單位法人代表或其他主要負責人擔任理事、常務理事及副會長;如以上人員脫離原單位(如辭職、調離)或退休、職務變動,可由原單位提出變更人選;新增或變更理事、常務理事及副會長人選應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副會長須按有關程式報批。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棉花行業內有較大影響;
(三)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 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常務副會長為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三十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五)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社會捐贈;
(三) 政府部門資助;
(四)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民政部和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審查同意,並報民政部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務處理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審查同意。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及有關機關領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經民政部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六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和民政部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經2009年6月10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協會理事會。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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