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資源產權交易法律保障機制研究

中國文化資源產權交易法律保障機制研究

《中國文化資源產權交易法律保障機制研究》是胡衛萍創作的法學著作,首次出版於2021年8月。

該書在援引相關案例和數據的基礎上,採用多種分析方法,多角度多維度研究論證文化資源產權交易法律保障機制的基本架構,思考文化資源產權交易的各項法律制度、具體法律保障措施,強調基礎理論研究與套用對策的結合,注重研究的客觀依據和研究策略的可行性,保護文化資源的法權空間。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中國文化資源產權交易法律保障機制研究
  • 作者:胡衛萍
  • 首版時間:2021年8月
  • 字數:326千字
  • 類別:法學著作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創作背景,作品思想,出版信息,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該書從交易類型的法律確認、交易監管的法律約束、交易融資的法律運營、交易成果轉化的法律推動、交易責任的法律預防與追究等多個層面,思考中國文化資源產權交易的法律保障機制的建構,探討產權保護思路下的中國文化產業發展的現實路徑與相關制度的效能發揮。

作品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文化資源概述
第三章 文化資源產權交易基本原理
第四章 文化資源產權交易類型的法律確認
第五章 文化資源產權交易監管的法律約束
第六章 文化資源產權交易融資運營的法律跟進
第七章 文化資源產權交易成果轉化的法律推動
第八章 文化資源產權交易責任的法律預防與追究
第九章 結論
參考文獻

創作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以堅定的文化自信和高度的文化自覺進行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著力推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有關文創產品開發的一系列政策陸續出台,推動了中國文化資源創意產業發展,實現了文化資源向文化符號、文化資本的轉化。這種轉化,也使市場用益中的文化資源產權交易主旨、交易範疇、交易類型、交易原理等日益受到關注。畢竟不同類型產權交易的交易規則、責權利關係都不同,有必要依循文化資源產權的特殊屬性,依據文化資源產權交易基本原理,建構中國文化資源產權交易法律保障機制。基於此,《中國文化資源產權交易法律保障機制研究》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該書指出,文化資源作為承載著一個民族共同智慧、民族精神與發展歷程的資源,本是一種精神財富,卻可藉助某種物化形態表現出來,展示財富價值。文化資源蘊含的文化能力,使其在產品、地域、人群、發展等方面表現出強於同類資源的競爭優勢,形成文化資源的市場競爭力,並通過文化產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把有限的資源轉變成有價值、有市場的產品,實現文化資源向文化產權效益的轉變,文化資源潛力轉化為文化產業實力。國外文化產業集團對中國文化資源掠奪、占有,不僅直接減少了中國文化企業對文化資源的用益,更因其生產技術手段、產品質量和商品價格優勢而占據市場競爭優勢。西方國家在占有、利用中國文化資源的同時,還在文化產品開發上帶上自己國家文化標準的烙印,對中國文化資源本身構成傷害。應從財產權利、精神利益維護角度保護文化資源,固厚開發中國家文化資源轉化為文化產品的利益保護屏障,避免在“合法”智慧財產權外衣下,大肆掠奪和盜用文化資源所屬國的文化資源。文化資源的財富價值使文化資源的權利保護要求提升,文化資源的精神傳承要求、他國烙印附加避免,更提升了產權保護的必要性、緊迫性。
文化資源產權交易,應遵循產權交易基本原理。在明晰產權權利內涵的基礎上,確認產權歸屬主體、產權交易類型與交易原則。文化資源產權歸屬的確認,不僅能激發文化資源所屬國對文化資源的身份認同和自覺保護意識,更能合理利用、有效詮釋文化資源。文化資源的產權歸屬主體多樣,不僅可歸屬於不同的國家、民族和群體甚至個體,還會因物質文化資源和非物質文化資源的差異,存在產權歸屬、權利用益上的差別,顯示出一定程度的複雜性。其產權交易,一般也依賴文化產權交易所等文化產權交易平台進行,產權交易應需遵循公開、公正、公平、誠實信用、自願與強制相結合、效率與安全、合法交易等交易原則、交易要求,保障產權交易程式公開透明。產權交易時,需明確文化資源產權交易可交易範疇,以文化物權、文化債權、文化股權、文化智慧財產權等文化資源產權權利束的形式進行權益流轉,側重“文化相關物”的用益、流轉與支配,並施以具體的法律規制,使文化資源產權交易的每一環節均有相應的法律制度保障,建構文化資源產權交易法律保障機制。

出版信息

書名
出版時間
出版社
ISBN
《中國文化資源產權交易法律保障機制研究》
2021年8月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978-7-5203-8094-2

作者簡介

胡衛萍,女,江西臨川人,華東交通大學法學教授,入選江西省“百千萬人才工程”。先後主持並完成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項、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1項,省級社會科學研究項目10餘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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