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石家莊學習中心
- 機構地址:石家莊
中國政法大學是一所以法學為特色,兼有哲學、經濟學、文學、理學、管理學等學科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學,直屬於國家教育部。學校現有海淀區學院路和昌平區府學路兩個校區。 學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燕京大學、輔仁大學四校的法學、政治學、社會學等學科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學院,辦學地址為當時的北大紅樓。1954年,學校遷址至學院路。文革中,學校被停辦。文革結束後,學校復辦。1983年,北京政法學院與中央政法幹校合併,組建為中國政法大學。1985年,學校開闢昌平校區新校址。學校形成一校及本科生院、進修生院、研究生院三院辦學格局。進修生院後更名為中央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單獨辦學。2000年,該院復又合併於中國政法大學。
一、課程特色
1、 正規系統的碩士教育,體系完整的課程安排,政法大學名師親臨授課。
2、 本地教學,無需舟車勞頓;證書權威,可作為職稱評定、崗位晉升、出國留學的依據。
3、 成功經驗嫁接,先進理念完整共享;真實案例現場教學,專項問題實地整治。
4、 搭建人生新的平台,創造成功新的機遇。
二、開設專業及課程
1、 法學碩士
分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和商法學、國際經濟法、訴訟法學6個專業
2、學位論文:
基本要求是,以所學公管理論結合實際進行撰寫,選題必須緊密聯繫當代公共管理的實踐,形式可以是專題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調研報告或案例分析報告。論文應充分運用公共管理的理論、知識和方法,體現學員分析和解決實際公共管理問題的能力與技巧。
3、學習內容:
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證據法學、司法鑑定學等
民商法學:民法學總論、商法-公司與證券法、民法債法(包括契約法)等
經濟法學與金融學:經濟法理論、企業與公司法、競爭法、金融法等
刑法學:刑法法學總論、刑法學分論、外國刑法學、犯罪學等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中國憲法、比較憲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學等
國際經濟法:國際公法專題、國際私法專題、國際經濟法專題、WTO法律制度等
三、教學管理
教學安排: 採用集中面授、網路課堂和在職自學相結合的方式
學制:二年
授課地點:石家莊中山路與西里街交叉口光明賓館
證書授予:完成教學計畫規定的課程,頒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班證書(證書加蓋中國政法大學鋼印、紅印、校長印,出具中國政法大學教務部門蓋章的寫實性學習成績證明)。通過同等學位申請考試或聯考者,符合條件者可按國務院學位辦1998[54]號檔案規定和中國政法大學學位辦規定及程式,申請中國政法大學碩士學位。
四、具體事項
1、報名條件:
(一)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本科以上學歷有學士學位可以申請碩士學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報名方法:
填寫報名表,提交個人資料(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複印件及一寸、二寸照片各四張)。
由招生辦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頒發中國政法大學錄取通知書、入學須知並建立學籍檔案。(註:正式開課後,學生因個人原因不能堅持學習的,視為自動退學,不退學費)
3、報名報到地址:石家莊中山東路466號鑽石商務廣場(建華大街中山路交口東南角)B座10層1001室
在職研究生學習方式介紹
一、同等學力申碩
考試科目:外語:英、法、德、日、俄中任選一種,專業綜合
考試時間:每年3月報名,5月考試
成績查詢時間:一般是在七月底八月初
二、GCT--十月聯考
考試科目:語、數、外、邏輯
考試時間:每年7月初網上報名,中下旬現場確認,10月末考試
12月中旬:查成績
12月中旬-1月:關注院校錄取分數線,準備複試
1月-3月:如果未達到院校複試分數線,或達到卻沒有被通知複試,可聯繫相關專業的院校準備調劑。
3月底:報到入學,繳費等
三、一月MBA
考試時間是:1月
考試科目:MBA:英語和學科綜合
報名時間:一般是在10月中下旬,報名確認是在11月份。
成績查詢時間:2月底3月初
四、一月法碩
內容同上
五、單獨考試
與參加1月全國碩士研究生統考的報名手續、報名時間相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學科專業。
考試科目:單獨考試的初試科目均由招生單位自行命題,試題難易也與全國統考的水平大體相當。
複試:對單考生參加複試的要求由招生單位自定。
錄取:參加單考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培養碩士生或委託培養碩士生。
六、研修班
研究生課程進修班不屬於學歷教育,研究生課程進修班是在職人員進修、提高自身業務水平的一種非學歷、非脫產的教學形式,不能直接與授予碩士學位掛鈎,不允許發畢業證書。參加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的學員結業後,也不享受國家規定的研究生學歷教育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