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該書研究主要採用田野考察與文獻資料相結合、個案剖析與綜合論述相結合的方式,在對個案細密剖析的基礎上,結合廣泛的社會生活現實,以期對戲曲文化中的“禁忌”現象進行較為深入的論述。主要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為中國戲曲文化中的宗教性禁忌現象,包括第一、第二、第三章和第八章的第一、第二節內容;第二部分為中國戲曲文化中的世俗性禁忌現象,主要包括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章和第八章的第三節內容。
作品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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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節 個案剖析:從“楊月樓誘拐案”看女性觀劇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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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申報》刊載清末“楊月樓誘拐韋阿寶”一案全過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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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背景
2004年,張勇風在進行地方戲考察時,見到了一些禁忌現象和多通禁戲碑刻。在查閱文獻資料的過程中,又接觸到大量禁戲和禁忌現象的文獻資料。這些資料給她以很大啟發,因為學界一般注重對戲曲正面發展的研究,而對戲曲發展的阻力整體關注和研究不足。於是,張勇風就想嘗試對禁戲一題進行研究。構想初步包括戲曲禁忌和戲曲禁毀兩部分內容。後經博士導師
姚小鷗及
康保成教授勸導,她將論題主要集中在“戲曲禁忌”方面。在進一步查閱文獻資料的過程中,張勇風發現戲曲文化中的“禁忌”現象主要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戲曲藝人在崇拜戲神和其他神靈及在神廟演出中存在的種種禁忌;另一類是戲曲藝人由於身份、地位、從業特點等原因,本身成為被統治階級、士大夫文人甚而普通民眾“隔離”的“禁忌群體”。她遂主要從這兩方面著手來進行分析和探討。
作品鑑賞
一、當下與歷史接通
傳統的中國戲曲研究往往形成兩種思路和範式:一是重文獻的梳理和史的考證、敘述,一是重當下戲曲生態的田野調查和研究。前者如
王國維《
宋元戲曲史》、
吳梅《
中國戲曲概論》、
盧前《
中國戲劇概論》、
周貽白《中國戲曲史略》、
徐慕雲《
中國戲劇史》、
董每戡《
中國戲劇簡史》和
張庚、
郭漢城《
中國戲曲通史》等;後者如
田仲一成《
中國戲劇史》、《
中國祭祀戲劇研究》以及一系列戲劇田野調查報告等。當然這些研究均已取得相當高的成就。但隨著研究的深入、學術的精進,一些缺陷也逐漸暴露出來。由於不能接通,中國戲曲史上的一些問題無法作出合理的解釋。比如戲曲存在為什麼表現為如此樣態,而不是其他的形式或樣態?泛戲劇形態的各種樣式是如何綜合成為戲曲形式的?中國戲曲在流播和傳承的過程中受到哪些因素的影響和制約?發生了怎樣的遺傳和變異?為什麼一些戲曲樣式和歷史上的某些戲劇形態表現出如此多的一致性?諸如此類的問題,既往的學術研究往往看重現象的陳述,即通過戲劇發展演變歷程的文獻梳理對戲曲史上的一些現象進行描述和闡釋,而對“為什麼這樣”和“怎么樣這樣”則關注甚少。造成如此的局限有兩個原因:一是研究理念的缺乏;二是知識結構的不足。面對這樣的情況,研究者是在保持既有知識結構的情況下去調整自己的研究理念?還是應當在特定研究理念的支配下,去充實並完善自己的知識結構?張勇風的專著《中國戲曲文化中的“禁忌”現象研究》就是這樣一次嘗試的結晶。如在該書的第一章第一節中,她在對“戲神源流演變”進行梳理的基礎上,列舉出清代地方戲興起後全國各地戲曲藝人所祀神靈以及所存“禁忌”。這些資料大多來源於《中國戲曲志》各省卷以及對戲曲生態調查研究的一些博士和碩士學位論文,基本上都是對目前存在的戲曲活態以及戲神禁忌的一種反映。進而指出歷史上戲曲藝人由於地位地下、行業困難所形成的戲神崇祀心理——借神自重和戲神禁忌心理——借神凝眾。兩種心理相輔相成,共存於戲曲藝人的心靈深處。禁忌是目的和原因,崇祀是手段和方法。而戲曲藝人戲神崇祀、戲神禁忌的一個共同出發點和歸宿就是對實際利益的訴求。作者將歷史上的戲神來源、戲神崇祀與禁忌和當下戲曲藝人的生存狀態、生活習俗以及行業習慣進行接通,不僅對戲神與戲神禁忌的演變歷程給予梳理,而且有效地回答了當下戲神禁忌的活態“何以是這樣”的原因。
在第五章和第六章,作者對戲曲藝人在婚姻、科考、受教育、從業、社交等社會生活方面的禁忌進行分析,追根溯源,從歷史上戲曲藝人的重要來源之——樂戶談起。正是“一涉此業,永世不改”的行業傳承特點,和婚姻、科考等方面的種種禁忌,以及歷代法令的嚴格限制,才成就了戲曲這一藝術樣式的穩定傳承群體。這是前留聲機、電視時代戲曲藝術傳承、流播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方式。
歷史上,各個朝代在政策執行的過程中雖然有所區別,但自唐代以來沒有本質上的變化。清雍正朝禁除樂籍之後,國家禮儀用樂被民間禮俗所接衍,出現了國家禮儀與民間禮俗共同用樂的情況,但戲曲藝人的“賤伶”身份並沒有得到根本上的改變。傳統藝人的行業傳承特點顯示出極強的穩固性。如清同治、光緒年間仍然活躍在劇壇的所謂“同光十三絕”,在此,作者對活躍於清代同治、光緒年間的“同光十三絕”家族承傳戲業情況進行了詳細的梳理,可以看出他們中間的大多數人,其直系親屬仍以從事戲業為主。可見,雍正禁除樂籍制度的政策並沒有對他們的生活及演藝活動造成多大影響。在傳統中國社會,藝人低賤的社會地位決定了其生存的艱難;而對生存的強烈訴求直接導致了藝人對演藝生活的依賴,長期的這種依賴又使得戲曲演出本身已經內化為藝人生存和生活的一種必需。舍此,他們無以謀生。當然,出現這樣的情況也是戲曲藝人在社會生活中種種禁忌長期共同作用的結果。但這樣的情況卻促成了中國戲曲的繁榮並傳承到當下者,如山西上黨地區至今存在的“樂戶”,他們依賽社而存在,靠演戲而生存。某種意義上可以這樣說,“戲曲藝人生活禁忌是藝人之不幸,但確是藝術之大幸。”時至今日,雖然他們有的已經不再演戲,但這只是市場經濟和多元文化潮流驅使下,藝人不得已而作出的選擇,屬於另一個層面的問題。這就從根本上接通了歷史上藝人的社會生活禁忌和當下樂戶的生存現狀,闡釋了“怎么樣這樣”的歷史依據和現實因素。
二、官方與民間接通
一般而言,中國戲曲研究有兩大關注焦點——城市演劇與鄉村演劇。從文獻的梳理出發,認為中國戲曲形成於城市,演出傳播於宮廷、官方和城市,因此他們關注的中心在官方演劇(宮廷亦屬官方)和城市演劇(主要包括勾欄演劇、堂會演劇和茶園演劇等),形成“城市中心論”。這方面的代表人物有王國維、吳梅、青木正兒、孫楷第、馮沅君、周貽白、徐慕雲等。如周貽白的《中國戲劇史略》,全書大體是在文獻梳理的基礎上寫成,作者的著眼點在官方演劇和城市演劇,對鄉村演劇則關注很少甚至忽略。
21世紀以來,戲曲研究領域湧現出一批年輕學者。他們關注的重點在宮廷演劇,主要從宮廷戲劇的承載者——“樂人”以及宮廷用樂機構和樂籍制度的視角進行開掘,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如黎國韜《古代樂官與古代戲劇》、《古劇考源》、《古劇續考》,李舜華《禮樂與明前中期演劇》,張影《歷代教坊與演劇》等。但他們的研究主要集中於宮廷演劇,對與宮廷相關的王府演劇、官方演劇以及城市演劇關注不夠;鄉村演劇則基本上沒有涉及。
從田野調查和文物考古出發,認為中國戲曲起源於宗教祭祀,主要在鄉村與民間演出、傳播,因此他們關注的中心是鄉村演劇和民間演劇。持這種觀點的代表人物有廖奔、黃竹三、康保成、車文明等。
需要指出的是,從田野調查和文物考古出發,重點關注鄉村演劇和民間演劇者,他們並非不重視文獻,並非不關注官方演劇和城市演劇,而是以對鄉村演劇和民間演劇的觀照為重點和突破口,進一步向城市演劇和官方演劇的研究逼近,形成“農村包圍城市”的研究思路;逐步摸清並打通鄉村演劇與城市演劇、民間演劇與官方演劇,以此達到對其一致性的把握,最終實現彼此的“接通”。目前這一工作有待深入,需要的是研究者視野的開闊、知識結構的充實和研究理念的調整與更新。
張勇風就是這樣一位開拓者。她在碩士研究生階段受到了良好的學術訓練,充分掌握了田野調查的理念和方法。畢業以後,她到中國傳媒大學姚小鷗門下繼續攻讀博士學位。隨著學養的豐厚、理念的調整,逐漸有了“接通”的意識。她的《中國戲曲文化中的“禁忌”現象研究》就是這樣一種接通城市演劇與鄉村演劇、官方演劇與民間演劇的探索的產物。如第四章第三節“戲曲皇家禁忌”中,她在列舉了一系列戲曲皇家禁忌對戲曲藝人生活和演出影響的事例後,指出了皇家禁忌與民間禁忌的內在聯繫,說明了民間禁忌產生的動因,也在一定程度上接通了戲曲皇家禁忌、官方禁忌與民間禁忌。
在第七章第一、二節,作者從人類遠古時期的性別禁忌(即同圖騰的各成員間絕不可以有性關係,不可以通婚)談起,進而涉及到中國封建時代“男尊女卑,許多禁忌只針對女性”的社會現實,由此引出民間的等級婚禁忌和性誘惑禁忌。這些禁忌的結果就是讓“女性自願蜷縮在中門或閨閣之內”。
這種時候,官方站在統治者的立場和維護社會穩定的角度,就要對戲曲演出進行打壓。一方面禁止相關戲曲作品的演出,另一方面禁止女性觀看。民間禁忌與封建皇權相結合,上升為官方禁令。
三、個案與整體接通
微觀研究與巨觀研究是兩種不同的研究方法。微觀研究側重於資料梳理和個案分析,巨觀研究側重於框架構建和整體把握;微觀研究是巨觀研究的基礎和依據;巨觀研究為微觀研究提供指導和方向。巨觀研究與微觀研究是既對立又統一的研究方法。學術研究,必須堅持巨觀與微觀相結合的研究方法,堅持個案研究與整體研究相統一。
張勇風在《中國戲曲文化中的“禁忌”現象研究》中就成功地使用了這樣的研究方法。如第二章,作者先從“蒲縣東嶽廟土戲褻神”的個案剖析入手,進而指出這種現象發生的原因,乃當地民眾“推崇崑曲”“神靈崇拜和禁忌”的心理使然。他們認為崑曲是“陽春白雪”,當地土戲是“下里巴人”,作為獻給神靈的戲曲,當然應該用崑曲,用土戲即為“褻神”,要受到神靈的懲罰。這反映出當地民眾對自身文化的不信任。緊接著,作者探討了形成這種民眾心理的深層原因,即歷史上的傳統文化與文人的關係:
文化、藝術的主要管理和決定權長期控制在文人手中。長期的文化專制已經在民眾心裡根深蒂固,並已經形成一種共識:文化是文人的事情,與他們無涉。與此同時,在民眾心裡也形成一種文化差等:即他們自己的喜好是低等的,而有文化素養的文人喜好才是高等的。
至於土戲,在當地民眾的心裡,只是一種玩耍的東西,跟文化、藝術還扯不上關係。之後,作者分析了祀神演劇的種種禁忌,包括劇目禁忌、戲台台口朝向禁忌、觀眾落座位置禁忌等。通篇論述自然流暢,一氣呵成,渾然一體。在這裡,個案的分析服從、服務於整體的研究,個案與整體相統一。
又如在第四章,作者由“均州城忌演《鍘美案》”的地方文化現象,引出戲曲作品家族禁忌,闡述了家族禁忌的分類及其影響——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戲曲作品的流布和傳播,影響了某些戲曲作品的重新架構及劇作者的心理,影響了戲曲藝人對自身地位和處境的進一步認識和定位,繼而由家族禁忌再談到皇家禁忌。作為一種“超順勢禁忌”,皇家禁忌一旦形成,就對全體民眾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如有觸犯,即會受到皇權的懲罰,“小則挨打、受罵,大則丟財、喪命”,繼而導出對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裡藝人的悲苦命運以及由此引發的鬥爭的敘述。這就把對“均州城忌演《鍘美案》”的個案剖析納入家族演劇禁忌和皇家禁忌的整體研究之中,實現了個案與整體的接通。個案是引子,引出問題,然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
綜上所述,張勇風的專著主要從宗教性禁忌和世俗性禁忌兩大方面進行開掘,具體對戲神禁忌、祀神演出禁忌、戲曲作品家族禁忌、藝人社會生活禁忌和女性觀眾禁忌等幾方面展開詳細的分析述論。在具體論述的過程中,注意梳理當下與歷史、官方與民間、個案與一般的關係,做到了真正意義上的“接通”,較為成功地運用了“歷史的民族戲劇學”方法論。當然,作為一種嘗試,該書還存在不少缺點。比如書中的敘述往往側重文獻梳理,而對王朝的典章制度把握不足;敘多論少;資料堆積多,理論思考略顯薄弱等。但這並不損壞全書的意義和價值。
出版信息
作者簡介
張勇風,女,山西人。2005年畢業於山西師範大學戲曲文物研究所,獲文學碩士學位;2008年畢業於中國傳媒大學,獲文學博士學位,現為山西師範大學文學院講師,研究方向為戲曲史、戲曲文化傳播,主持山西省課題兩項。代表性論文有《 “花雅之爭”新論一一以禁戲為切入點》《樂戶“內群婚配”現象初探》中國戲曲祀神禁忌探略一一從蒲縣東嶽廟土戲褻神談起》《戲曲藝術戲神崇祀及禁忌文化析微》《析女性戲曲創作與批評中“劇場性”的缺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