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成立於1986年08月15日,註冊地位於朝陽區同志街136號,法定代表人為景兆星。

2023年11月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林監管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因信用卡汽車分期業務不審慎、對其分支機構信用卡汽車分期業務管控不力承擔管理責任,被罰款80萬元。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
  • 所屬行業:貨幣金融服務
  • 成立時間:1986年8月15日
  • 法定代表人:景兆星
  • 總部地點:朝陽區同志街136號
  • 經營範圍:發放貸款,辦理結算
  • 公司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發展歷程,公司業務,公司事件,

發展歷程

1986年08月15日,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成立。

公司業務

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代理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外匯存款、貸款;外匯匯款、外幣貸款、兌換,國際結算;結匯,售匯,資信調查,諮詢,見證業務、總行授權的代客外匯買賣、外匯擔保;保險兼業代理;零售黃金業務;白銀交易業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其他金融業務*。

公司事件

2023年11月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林監管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因信用卡汽車分期業務不審慎、對其分支機構信用卡汽車分期業務管控不力承擔管理責任,被罰款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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