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顯示,通過對多維指標的統計描述分析、模糊聚類分析以及地理空間特徵分析,可以將40個評估城市分為四大類:
以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和成都等為代表的第一類城市,分處我國四大城鎮群,在交通與用地的協同性、城市產業與創新的多樣性、創意與社交的多元化等方面均具有明顯優勢,屬於均衡型高活力城市。
以重慶、杭州等為代表的第二類城市,以南方城市、部分中西部省會或直轄市為主,這類城市在各維度總量與強度上普遍低於第一類城市,但自身各維度間以及與其他評估城市相較而言,沒有明顯短板因子,屬於中高活力城市。
以天津、青島等為代表的第三類城市,包括了部分沿海城市和部分欠發達地區省會城市,北方城市居多,這類城市整體上屬於中等活力城市,與第二類城市相比,明顯存在短板因子,但在優勢因子上也各有特色,具有一定的專項競爭力。人口規模不大的泉州中心城市,其在以“第三空間”為主的創意與社交指數方面優勢突出。
以哈爾濱、石家莊等為代表的第四類城市,以欠發達地區省會為主,北方城市居多,這類城市整體活力水平一般,人口活力、創新能力、TOD(以公共運輸為導向的發展模式)引導、文化社交等維度均有較大提升空間。相較而言,交通設施及產業活力基礎較好,優於本類型其他維度的指標表現。
《報告》顯示,通過指標關聯分析可以得出四個結論:
第一,城市人口密度與城市活力相關性不大,人口吸引力與各項活力因子具有強烈相關性。與人口密度弱相關指標僅有“小微企業密度”、“夜間經濟活力”、“第三空間密度“等,僅占到因子指標體系的20%。短期人口吸引力越大,伴隨著城市整體活力水平相對較高,短期人口流動往往帶動大量的資金流、信息流,伴隨著貿易往來、技術擴散與知識傳播等行為。
第二,三大維度指標之間的相互關聯性越強,人口總體吸引力越高。人口吸引力與產業、創新、道路交通設施、TOD、文化、社交等城市活力要素均呈現出一定的相關關係,尤其與小微企業數量、夜間經濟活力、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及密度、創意活動舉辦頻率、社交網路活躍度等指標的相關係數均較高。產業、交通、文化三個維度指標之間相互關聯性呈現出“扎堆”現象比較明顯——設施配套完善的功能混合地區,往往是活力表征和活力要素指標均高的地區。
第三,交通與空間連線方面指標發揮了引導作用。路網密度、公交站點覆蓋率等交通設施指標與產業、創新要素關係緊密;特別是路網密度7km/km以上的城市,如上海、廣州、成都、廈門等,均成為小微企業高度集中的典型城市。與此同時,TOD綜合指數對於活力的影響呈現出弱相關性,還未向西方已開發國家大城市那樣呈現出強相關性,有待進一步培育;特別是TOD與城市其他設施匹配方面、最後一公里銜接方面做得還不夠。
第四,廣泛分布在城市各個角落,以茶館、咖啡館、博物館、街角圖書館和其它各類文化設施為主的“第三空間”是活力的觸媒,是吸引人口的催化劑。第三空間從城市角度談,是一座城市文化品質的直接體現,也是創新活動的重要觸媒。從個體講,是建立並維繫“熟人社會”的關鍵紐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