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和蘇聯關於一九八二年相互供應貨物問題的換文

中國和蘇聯關於一九八二年相互供應貨物問題的換文是由蘇聯(已變更)在1981年06月16日,於莫斯科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貿易
  • 簽訂日期:1981年06月16日
  • 生效日期:1981年06月16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換文
  • 簽訂地點:莫斯科
  (簽訂日期1981年6月16日
生效格凳日期1981年6月16日)
(一)我方去文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對外貿易部伊·季·格里申榜講阿副部長
尊敬的副部長:
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一九八一年交換貨物和付款協定於今日簽訂,謹榮幸地確認雙方達成協定如下: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一九八二年剃享諒交換貨物和付款匙備精格協定簽訂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一九八二年相互供應的貨物將按照一九八一年六月十六日簽訂的協定條件辦理。
順致崇高的敬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部副部長
周化民
(簽懂樂灶字)
一九八一年六月十六日於莫斯科
(二)對方來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部副部長周化民
尊敬的副部長:
鑒於今日簽訂了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九八一年交換貨物和付款協定,我謹確認我們雙方達成如下協定:
(內容同我方去文,略。)
順致崇高的敬意。
註:滲設說樂雙方供應貨物清單略。
蘇維埃社會敬囑淋主義共和國聯盟外貿部副部長
伊·季·格里申
(簽字)
一九八一年六月十六日於莫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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