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同獨立國協國家相繼建交(1991年12月—1992年6月)

蘇聯解體後,除中國和俄羅斯商定兩國不需要重新建交外,中國需要在最短的時間內與新獨立國家建立外交關係。1991年12月25日,中國政府聯合代表團赴莫斯科籌備與有關各國建交事宜。12月27日,中國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錢其琛致電各國外長,宣布中國政府承認11國獨立,並準備與之進行建交談判。在錢其琛致電俄外長科濟列夫承認俄羅斯獨立後的第二天,中俄雙方簽署《會談紀要》,中國承認俄羅斯繼承蘇聯在聯合國安理會的地位,兩國繼續履行中蘇相關條約和協定,解決了由中蘇轉向中俄的兩國關係繼承問題。在確定與俄羅斯關係地位後,代表團分兩路開始了與各國的建交工作。1992年1月2日至7日,中國政府代表團先後與烏茲別克斯坦、哈薩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土庫曼斯坦及烏克蘭建立了外交關係。1月20日,中國與白俄羅斯簽署建交公報。1月30日,中國與摩爾多瓦建交。4月2日,中國與亞塞拜然簽署建交公報;4月6日,中國同亞美尼亞簽署建交公報。1992年6月9日,中國與喬治亞簽署建交公報。至此,中國與獨立國協各國相繼建立外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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