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刑法論(第五版)》是2011年8月15日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春洗、楊敦先和郭自力。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國刑法論(第五版)
- 作者:楊春洗、楊敦先、郭自力
- ISBN:9787301192870
- 頁數:592頁
- 定價:59.00元
-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1年8月15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16開、8開
- 叢書名: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
- 版次:5
- 千字數:695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由北京大學法律系刑法教研室的教授、副教授及青年教師等集體編寫而成。它結合我國刑法的特點,闡述了我國刑法的基本原理和具體的犯罪構成形式,並對刑法理論和司法實踐中存在的若干問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本書理論聯繫實際,既注重基本理論問題的研究,又注重探討實際中存在的問題。本書既研究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又研究了刑法頒布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若干補充規定和決定。通過這些研究,使本書在內容上和結構上更加完善,有助於讀者更好地學習和掌握。
本書全面、系統地論述我國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以及罪刑情況,有助於系統學習刑法的相關知識,新版將結合新的刑法修正案對全書進行修訂。
圖書目錄
上編刑法總論編
第一章刑法學和刑法概述
第一節刑法學的研究對象和方法
第二節刑法的概念
第三節刑法的目的和任務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刑法基本原則概述
第二節刑法基本原則分述
第三章刑法的適用範圍
第一節刑法適用範圍的概念
第二節我國刑法的空間適用範圍
第三節我國刑法的時間適用範圍
第四章犯罪的概念和特徵
第一節犯罪的概念
第二節犯罪的基本特徵
第三節犯罪的分類
第四節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
第五章犯罪構成
第一節犯罪構成概述
第二節犯罪客體
第三節犯罪客觀方面
第四節犯罪主體
第五節犯罪主觀方面
第六章犯罪的預備、未遂和中止
第一節故意犯罪過程中犯罪形態概述
第二節犯罪的預備
第三節犯罪的未遂
第四節犯罪的中止
第七章排除社會危害性的行為
第一節排除社會危害性的行為概述
第二節正當防衛
第三節緊急避險
第八章共同犯罪
第一節共同犯罪的構成要件
第二節共同犯罪的形式
第三節共同犯罪人種類及其刑事責任
第九章罪數形態
第一節罪數的概念和研究意義
第二節罪數不典型的種類
第十章刑事責任
第一節刑事責任概念
第二節刑事責任的歸責基礎和歸責要素
第三節刑事責任的發展過程
第四節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第十一章刑罰的概念與目的
第一節刑罰權與刑罰概述
第二節刑罰功能
第三節刑罰目的
第十二章刑罰的體系和種類
第一節刑罰體系和種類概述
第二節主刑
第三節附加刑
第四節非刑罰處理方法
第十三章量刑
第一節量刑的概念和一般原則
第二節量刑的情節
第三節累犯與自首和立功
第十四章數罪併罰
第一節數罪併罰概說
第二節數罪併罰的原則
第三節適用數罪併罰原則的方法及其相應的情形
第十五章緩刑、減刑和假釋
第一節緩刑
第二節減刑
第三節假釋
第十六章時效和赦免
第一節時效
第二節赦免 下編罪刑各論編
第十七章罪刑各論概述
第一節罪刑各論的研究對象和體系
第二節罪狀和罪名
第三節法定刑
第十八章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一節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概念與特徵
第二節分裂國家罪和煽動分裂國家罪
第三節顛覆國家政權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第四節投敵叛變罪和叛逃罪
第五節間諜罪
第六節本章其他犯罪
第十九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與特徵
第二節放火罪和失火罪
第三節爆炸罪
第四節投放危險物質罪
第五節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六節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設施罪
第七節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
第八節劫持航空器罪
第九節盜竊、搶奪槍枝、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和搶劫槍枝、彈藥、爆炸物、 危險物質罪
第十節交通肇事罪
第十一節危險駕駛罪
第十二節重大責任事故罪
第十三節本章其他犯罪
第二十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一節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概述
第二節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第三節走私罪
第四節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第五節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六節金融詐欺罪
第七節危害稅收征管罪
第八節侵犯智慧財產權罪
第九節擾亂市場秩序罪
第十節本章其他犯罪
第二十一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一節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的概念和特徵
第二節侵犯他人生命權、健康權的犯罪
第三節侵犯婦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和身心健康的犯罪
第四節侵犯他人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的犯罪
第五節借國家機關權力侵犯他人權利的犯罪
第六節妨害婚姻家庭罪
第七節本章其他犯罪
第二十二章侵犯財產罪
第一節侵犯財產罪的概念和特徵
第二節搶劫罪和搶奪罪
第三節盜竊罪和詐欺罪
第四節侵占罪和職務侵占罪
第五節本章其他犯罪
第二十三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一節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特徵
第二節擾亂公共秩序罪
第三節妨害司法罪
第四節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第五節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六節危害公共衛生罪
第七節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第八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第九節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