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龍勝各族自治縣委員會宣傳部

中國共產黨龍勝各族自治縣委員會宣傳部(龍勝縣委宣傳部),是中國共產黨龍勝各族自治縣委員會的宣傳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省、縣、縣委關於宣傳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的指導方針。
(二)按照縣委宣傳部和縣委的部署要求,制定全縣宣傳工作的任務和措施;指導縣直宣傳文化系統各單位和各基層黨委的宣傳工作。
(三)負責組織指導全縣的理論研究、理論教育和理論宣傳工作;負責全縣哲學、社會科學工作的規劃、協調和管理;負責對全縣各類文學藝術工作實施的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的指導。
(四)負責引導社會輿論,主管縣委新聞中心。
(五)從巨觀上指導全縣精神產品的生產管理。指導、協調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工作;在方針政策上指導“掃黃打非”、文化縣場監管工作。
(六)負責規劃、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務和民眾性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與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民眾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典型的發現、培養、推廣工作;領導縣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和縣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
(七)根據授權,配合做好有關部門幹部管理工作。
(八)負責指導企業文化建設工作。
(九)負責全縣對外宣傳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
(十)負責做好全縣網路文化發展管理的服務、指導、監督工作。
(十一)指導宣傳文化系統有關政策、規劃性檔案的擬定和實施;協調宣傳文化系統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配合縣政府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宣傳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
(十二)組織文藝工作者創作更多更好的精神產品,開展文藝活動,發現和培養文藝人才,表彰、獎勵文學藝術創作、研究和表演等領域的優秀工作者和優秀作品,開展文學藝術領域的學術研究與交流,參與全縣有關文化建設規劃、重大文化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和論證評估;組織有關文藝成果的鑑定、評獎工作。增進與區內外文藝界的友好交往,開展文化交流與合作。反映文藝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文學藝術界知識分子工作。對全縣性文藝家協會、學會、研究會進行指導、協調、聯絡、服務工作。維護文藝家和藝術團體的智慧財產權等合法權益。
(十三)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一)、行政單位1個,即:中共龍勝縣委宣傳部,設2個內設機構:辦公室、綜合業務股。
(二)、屬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2個:龍勝縣社會科學聯合會,設3個內設機構:辦公室、學會部、科研科普部;龍勝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三)、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2個:龍勝各族自治縣輿情信息和新聞出版管理服務中心;龍勝各族自治縣紅軍長征湘江戰役文化保護傳承中心,設5個內設機構:辦公室、宣傳教育股、管理股、研究股、褒揚紀念股。
(四)、單位人員情況:2022年初人數在職16人,年末在職人數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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