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融水苗族自治縣委員會組織部是中共融水苗族自治縣委員會主管組織工作、幹部工作、人才工作、老幹部工作以及公務員工作的職能部門,為正科級,加掛中共融水苗族自治縣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中共融水苗族自治縣委員會老幹部局、融水苗族自治縣公務員局牌子。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縣委組織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綜合研究指導全縣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擬訂全縣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綜合規劃以及組織、幹部、人才、老幹部、公務員重要政策和制度。
(二)負責全縣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和管理。負責縣委管理領導班子和幹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調整配備建議,審核辦理任免、工資、檔案、退休、兼職、待遇等有關事項。負責協助管理列入縣委雙重管理幹部範圍的區、市直駐融有關單位領導班子及成員。負責全縣年輕幹部隊伍和選調生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縣培養選拔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黨外幹部工作。
(三)負責全縣組織部門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業務指導,研究擬訂幹部監督制度、規定,對領導幹部和選人用人工作以及組織人事紀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防止“帶病提拔”,受理和辦理有關問題舉報,組織實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及抽查核實工作,辦理縣委管理幹部的提醒、函詢、誡勉及約談工作,委託開展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調查審理幹部有關問題。
(四)負責全縣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整體規劃、制度建設、業務指導、協調服務和督促檢查,負責全縣重點培訓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指導全縣幹部培訓機構、師資隊伍、教材課程建設等工作。
(五)負責全縣黨的建設工作,落實各領域基層黨建工作以及黨員隊伍建設的政策研究、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推動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負責全縣黨員統計,組織開展黨組織和黨員“評優評先”活動,對全縣黨的組織制度建設、黨內生活制度的執行落實以及全縣各單位黨委(黨組、黨工委)和縣管企事業單位黨組織換屆選舉進行指導檢查,宣傳推廣基層黨建、組工工作新舉措、新亮點、新成效,協調有關部門實施黨內集中性學習教育。
(六)負責全縣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業務指導、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牽頭推進人才發展體制改革和政策創新,統籌實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獎勵,做好人才的引進、培養、使用、管理和服務工作,協調落實縣委領導聯繫服務專家制度,承擔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統一管理全縣公務員工作。負責全縣公務員隊伍建設,組織實施公務員管理政策法規,承擔公務員錄用、交流、考核、獎懲、培訓、監督、工資福利、信息更新採集和幹部統計等工作;指導人民團體、民眾團體機關和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檔案管理,並指導全縣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八)負責宣傳、貫徹、落實黨的老幹部政策,全面落實老幹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離退休老幹部的服務和政治思想工作,做好離退休老幹部的來信來訪工作;協助處理好離退休老幹部逝世後的喪事、遺屬生活待遇等方面的問題。
(九)統一管理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十)負責自治縣基層黨建服務中心日常工作,抓好具體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監督。做好基層黨建活動的聯絡、協調、服務等工作,跟蹤督辦有關工作進展和政策落實情況等。研究提出全縣基層黨組織建設計畫安排和重要事項方案,研究起草或組織起草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有關政策檔案。負責對全縣各領域基層組織建設的工作管理和指導。負責貫徹落實全國、全區、全市和全縣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的部署;負責提出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的意見和措施。負責組織實施全縣農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的培訓,指導鄉鎮抓好農村其他幹部的教育培訓;負責指導鄉鎮抓好後進黨組織的排查、整頓和轉化工作;協助指導鄉鎮抓好村級黨組織活動場所的建設、管理和使用工作;協助全縣“兩優一先”工作的評選和表彰及向市以上的推薦表彰工作;負責抓好鄉鎮黨委書記履行抓基層黨建職責述職工作,指導鄉鎮抓好村黨組織書記履行基層黨建職責述職工作;負責推進落實“四議兩公開”工作,不斷改革完善基層黨內民主的實現形式;負責農村幹部待遇的督導落實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民眾信訪工作,負責協調縣委基層黨組織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共同抓好基層黨建工作;對重點信訪案件實行直查直處;負責大學生村官的培訓、管理、續聘、解聘工作;負責大學生村官的考核獎懲、總結表彰,申請和安排使用專項經費工作;負責承辦自治縣基層組織建設協調領導小組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完成縣委和上級組織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縣委員會組織部共有直屬單位3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1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個,差額撥款事業單位0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0個。行政單位分別是中國共產黨執融水苗族自治縣委員會組織部。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分別是廣西融水黨員現代遠程教育辦公室。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分別是:融水苗族自治縣基層黨建服務中心。
機關本級內設科室分別為:辦公室、幹部股(幹部教育辦公室)、幹部監督股(舉報中心)、公務員股(人才工作辦公室)、老幹部股、縣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委黨代表大會代表聯絡辦公室)、組織股(縣基層組織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共融水苗族自治縣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兩新”黨工委辦公室)、政策研究和宣傳辦公室。
人員編制
縣委組織部機關行政編制21名。設部長1名,由縣委領導同志兼任;副部長4名〔其中1名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長(正科長級),1名副部長兼任縣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工委書記(正科長級),1名副部長兼任縣公務員局局長,1名副部長兼任縣委老幹部局局長〕;縣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委黨代表大會聯絡辦公室)主任(副科長級)1名;縣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工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長級),兼職副書記3名(由縣委統戰部、縣民政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員負;融水苗族自治縣基層黨建服務中心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單位人員編制總數為37人,其中:行政編制(含參公單位)26人,事業編制8人,工勤編制3人。編內在職31人,其中:行政在職22人,全額事業在職7人,工勤編制1人。離休人員4人,退休補助10人。
(一)機關本級
編制24人,其中:行政編制21人,工勤編制3人。編內在職22人,其中:行政在職21人,工勤編制1人。離休人員4人,退休補助9人。
(二)(所屬事業單位一)
參公編制5人,編內在職3人,退休人員1人,聘用人員0人。離休人員0人,退休補助1人。
(三)(所屬事業單位二)
全額事業編制8人,編內在職7人,退休人員0人,聘用人員0人。離休人員0人,退休補助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