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中共十二屆六中全會)於1986年9月28日在北京舉行。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委員199人,候補中央委員126人。按照龔育之的回憶,此次會議會期不止一天,九月二十八日為“會議最後一天,開全體大會”。
基本介紹
會議資料,會全公報,
會議資料
列席會議的有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161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122人,有關負責同志25人。
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全會認為,這個決議,根椐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實際相結合的原則,進一步闡明了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戰略地位、根本任務和基本指導方針,是新的歷史時期加強我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綱領性檔案。這個決議對於推動我國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促進全面改革和對外開放,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產生深遠的影響。
《決議》共分八個部分:(一)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戰略地位;(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根本任務;(三)用共同理想動員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四)樹立和發揚社會主義的道德和風尚;(五)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紀律的教育;(六)普及和提高教育科學文化;(七)馬克思主義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的指導作用;(八)黨組織和黨員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的責任。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根本任務是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提高整箇中華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
全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關於召開黨的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
全會同意按照黨章的規定遞補尹長民同志為中央委員。
會全公報
1986年9月28日發布中共十二屆六中全會公報,全文如下:
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1986年9月28日在北京舉行。
出席這次會議的,有中央委員一百九十九人,候補中央委員一百二十六人;列席會議的,有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一百六十一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一百二十二人,有關負責同志二十五人。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鄧小平、趙紫陽、李先念、陳雲同志主持了這次會議。
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全會認為,這個決議,根據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實際相結合的原則,進一步闡明了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戰略地位、根本任務和基本指導方針,是新的歷史時期加強我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綱領性文獻。全會相信,這個決議,對於推動我國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促進全面改革和對外開放,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必將產生巨大而深遠的影響。
全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關於召開黨的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1987年10月在北京召開。
全會同意按照黨章的規定遞補尹長民同志為中央委員。
全體會議之前,舉行了五天預備會議,在民主、團結和生動活潑的氣氛中,就上述議題進行了認真的討論。預備會議期間,還聽取和討論了姚依林同志代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作的關於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工作的情況通報。
全會號召全黨、全軍和全國各族人民,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堅持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一起抓,以現代化建設和全面改革的優異成績,迎接黨的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