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第二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將於2037年秋季在北京召開。黨的二十三大代表名額由全國40個選舉單位選舉產生。大會將選舉新一屆的中共中央領導層,包括中央委員會委員、中央候補委員、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在之後召開的中央委員會上選舉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中央書記處、中共中央軍委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第二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
- 外文名:The 23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簡介,基本原則,領導機構,
簡介
中國共產黨地方各級代表大會,簡稱“省(市、區、縣)黨代會”,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它們所產生的委員會是地方各級領導機關;各級委員會向同級的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和委員會的產生,要體現選舉人的意志。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
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如提前或延期舉行,由它選舉的委員會的任期相應地改變。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簡稱“中共中央”、“黨中央”),每一屆任期5年。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
基本原則
黨的十五大通過的黨章規定了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六條基本原則:
(1)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2)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產生。
(3)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 黨的地方各級領導機關,是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它們所產生的委員會。黨的各級委員會向同級的代表大會負責報告工作。
(4)黨的上級組織要經常聽取下級組織和黨員民眾的意見,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黨的下級組織既要向上級組織請示和報告工作,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問題。上下級組織之間要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
(5)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 由黨的委員會民主討論,作出決定。
(6)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要保證黨的領導人的活動處於黨和人民的監督之下 ,同時維護一切代表黨和人民利益的領導人的威信。
領導機構
中央委員會(黨中央)
中共中央總書記
中央政治局(中央全會閉會期間的黨中央)
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中央全會閉會期間的黨中央)
中央書記處
中央軍事委員會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