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梧州市長洲區委員會組織部

中國共產黨梧州市長洲區委員會組織部是主管長洲區和組織工作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區委在組織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參謀。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綜合研究和巨觀指導全市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擬訂全區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綜合規劃以及組織、幹部、人才、公務員重要政策和制度。
(二)負責全區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巨觀管理。負責區委管理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調整配備建議,審核辦理任免、工資、檔案、退休、兼職、待遇等有關事項。負責協助管理列入區委雙重管理幹部範圍的市直駐長洲區有關單位領導班子及成員。負責全區年輕幹部隊伍和選調生隊伍建設工作,巨觀指導全區培養選拔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黨外幹部工作。
(三)負責全區幹部(行政編制人員及相當於科級的事業編制人員,下同)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巨觀指導,研究擬訂幹部監督制度、規定。按照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和選人用人工作制度,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受理和辦理有關問題舉報。協助市委組織部,對市管幹部實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及抽查核實工作,調查審理幹部有關問題。
(四)負責全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整體規劃、制度建設、巨觀指導、協調服務和督促檢查,負責區重點培訓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
(五)負責全區黨的建設工作特別是各領域基層黨建工作以及黨員隊伍建設的政策研究、巨觀指導和監督檢查,推動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對全區黨的組織制度建設、黨內生活制度的執行落實基層黨組織的換屆選舉進行指導督查,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黨內集中性學習教育。
(六)負責全區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巨觀指導、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牽頭推進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創新,統籌實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獎勵,協調落實區黨政領導聯繫關護優秀專家制度,承擔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七)統一管理全區公務員工作。負責全區公務員隊伍建設,牽頭組織實施公務員管理政策法規,承擔公務員錄用、交流、考核、獎懲、培訓、監督、工資福利等工作,指導人民團體、民眾團體機關和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
(八)統一管理全區老幹部工作。宣傳、貫徹、落實上級關於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我區的實施辦法,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協調各部門(單位)加強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落實退休幹部黨建工作責任,落實老幹部政治、生活待遇,加強和創新退休幹部文化建設,組織指導老幹部開展各類文體活動。
(九)負責區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牽頭組織涉及基層黨建各領域的述職評議考核、督導調研、評先評優工作。開展黨旗黨徽的規範管理。收集和分析黨建工作重要信息。按許可權組織指導選舉黨代表、召開黨代會、實施黨代表任期制、遞補黨委委員工作,負責承辦長洲區出席全國、全區和全市黨代表大會代表選舉的有關組織工作。負責區級以上黨代會代表聯絡服務工作。負責長洲區黨建研究會的日常工作,承擔上級下達的重點課題研究任務。
(十)負責區兩新黨工委日常工作。研究指導全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抓好黨組織建設、發展黨員和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服務工作,指導全區兩新組織黨建帶群建工作。負責兩新黨工委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牽頭起草綜合文稿等工作,落實評優評先推薦、信息和宣傳工作。
(十一)統一管理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十二)完成區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長洲區委組織部為黨政機關,無內設機構,下屬事業單位2個,為長洲區老幹部服務中心和長洲區黨員教育中心。
掛牌單位:
(1)中共梧州市長洲區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
(2)中共梧州市長洲區委員會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中共梧州市長洲區委員會老幹部局
(4)梧州市長洲區公務員局

人員編制

長洲區委組織部核定編制人數4名,其中行政編制4名,目前在職在編行政人員(含參公人員)3人,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6人,編外人員8名,在崗人員合計17人。區委組織部的掛靠和下屬事業單位統一核算經費,不實行獨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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