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法由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於1923年6月通過,2011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一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法
- 通過時間:1923年6月
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法由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於1923年6月通過,2011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一冊。
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法由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於1923年6月通過,2011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一冊。《組織法》對中共中央執行委員會的產生、人員組成作出具體規定,同時對中央局的產生、日後...
《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法》規定:“中央執行委員會由本黨常年大會選出。其一切行動對大會負責,在兩大會之間為本黨最高指導機關,管理各區各地方之行動,發行用本黨名義之出版物;並管理派遣做青年,婦女,勞工,農民等工作之...
”大會還通過了《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法》。這是黨內第一部關於中央委員會的專門法規。委員分工 中國共產黨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由陳獨秀、蔡和森、李大釗、譚平山、王荷波、毛澤東、朱少連、項英、羅章龍等9名中央執行委員和鄧培...
這一時期制定的黨內法規制度主要有: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法、中央巡視條例、關於中央委員會工作規則與紀律的決定、關於各級黨部工作規則與紀律的決定、關於各級黨委暫行組織機構的決定、關於增強黨性的決定、關於統一抗日根據地黨的...
中共中央三大預備會議召開 陳獨秀在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重要文獻 中共三大選出新的領導機構 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大會宣言 中國共產黨黨綱草案 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修正章程 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法 關於第三國際第...
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法(一九二三年六月)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修正章程(一九二三年六月)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大會宣言(一九二三年六月)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代表大會致日本共產黨的信 (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九日)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代表大會致印尼...
【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法】【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修正章程】(1923年6月)【中共中央局、青年團中央局對於國民黨全國大會的意見】(1924年1月)【同志們在國民黨工作及態度決議案】(1924年2月)【共產黨在國民黨內的工作問題議決...
這次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第二次修正章程》,基本延續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對於中央執行委員會的規定,如“中央執行委員會由全國代表大會選舉九人組織之,並選舉候補委員五人”,“中央執行委員會任期一年”,但去掉了“得連選...
中央執行委員會是許多政黨最高權力機構的執行機構。中國共產黨的最高權力機關“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的常務執行機構在歷史上曾叫中央執行委員會,後來改為“中央委員會”。黨章規定,黨的最高權力機關為全國代表大會,大會閉會期間為...
根據這部黨章規定,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了由五名正式委員和三名候補委員組成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陳獨秀被選為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長,蔡和森、張國燾分別負責黨的宣傳和組織工作。委員名單 中國...
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規定,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是黨的組織體系的大腦和中樞,在推進中國特色...
作者簡介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產生的中國共產黨核心權力機構,簡稱中共中央。該機構自1927年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起設定,取代了此前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
主要議程 中國共產黨第四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選舉陳獨秀為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總書記兼中央組織部主任,彭述之為中央宣傳部主任,張國燾為中央工農部主任,蔡和森、瞿秋白為中央宣傳部委員,以上5人組成中央局。
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告全黨黨員書由中共中央於1927年8月7日緊急會議(八七會議)通過,原載1927年8月《中央通訊》第一期,2011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四冊。《告全黨黨員書》共九部分,即:緒言;...
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長,是中國共產黨二大、三大選舉出的領導人的稱謂。這兩屆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長都是陳獨秀。設定依據 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長是中國共產黨二大、三大選出的領導人的稱謂。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
會議強調要堅持國民黨一大宣言中的革命政綱,以這個政綱作為標準來正確對待國民黨左右派之間的鬥爭,以經常地普遍地宣傳和實行這個政綱來擴大國民黨組織,加強左派,削弱右派,並批評前一段工作中對兩派採取調和政策的錯誤。會議提出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總書記是中國共產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設定的最高領導人的稱謂。這是中共歷史上首次稱最高領導人為中央執行委員會總書記。設定依據 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總書記是中共四大設定的最高領導人的稱謂。1925年,...
值得一提的是,中共“三大”在修改黨章,規定增加中央領導機關人員數量的同時,還通過了《中國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法》,規定:“中央局以中央執行委員會名義行使職權,由執行委員會選出委員長、秘書及會計三人。”“本黨一切函件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