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開展對全校團員青年的思想政治引領工作,深入實施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
二、指導基層團組織開展規範化建設,強化團員教育管理和團幹部隊伍建設,做好團員發展、基礎團務和推優入黨等工作。
三、負責共青團網路新媒體和信息化建設;做好共青團宣傳陣地的管理和運營;抓好重大主題宣傳、學生骨幹培養、先進榜樣選樹等工作。
四、負責組織開展校園文化活動;負責開展藝術教育實踐工作。
五、負責指導學生開展創新創業實踐活動;做好創業團隊指導、學生專利申報和創客空間服務、運營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組織開展學生社會實踐和志願服務活動;做好西部計畫、研究生支教團遴選、培訓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規範學生社團建設管理,引導學生社團健康有序發展。
八、負責實施“第二課堂成績單”制度,做好本科生課外實踐學分認定工作。
九、指導學生會、研究生會和學生專業服務委員會開展工作,引導其發揮橋樑紐帶作用,服務同學成長成才,助力學校建設發展。
十、開展共青團工作調查、理論研究等工作;負責共青團對外聯絡和交流工作。
十一、負責長安文化藝術中心等團屬活動場地的管理、服務工作。
十二、完成學校黨委、上級黨團組織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積極配合相關單位或部門開展工作。
人員分工
內設機構
長安大學團委設辦公室、社團與文體部、社會實踐與科技服務中心等工作機構,並在公路學院、汽車學院、工程機械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電子與控制工程學院、信息工程學院、地質工程與測繪工程學院、地球科學與資源學院、建築工程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建築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理學院、外國語學院、體育系、套用技術學院、繼續教育學院、興華學院、附屬學校設立了分團委或團總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