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園區國際合作聯盟農業聯合委員會(下稱中企國際農委),在中國企業報倡導下發起的專門服務是由中國企業聯合會指導於中、外農業產業鏈上下游企業以及農業科研機構的聯合組織。
中文名:中國企業園區國際合作聯盟農業聯合委員會(下稱中企國際農委)[1-3]
英文名:Chinese Enterprises Parks International Cooperative Confederation — Agriculture Joint Committee
英文簡稱:CEIAC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企業園區國際合作聯盟農業聯合委員會
- 國籍:中國
宗旨,總則,職責,成員,組織機構,
宗旨
“中企國際農委”以推進中國農業現代化進程為宗旨,拓展中國農業“走出去”與“引進來”的雙向通道;促進農產品安全、農業生態資源可持續發展;為引進國外品牌農機牽線搭橋,為農業大數據套用提供支持,以擴大農業高科技推廣、普及為目標,通過參與公益性事業及組織國際合作交流、技術創新、產業協作活動,實現農業企業合作,及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提供有效的服務。
總則
名稱:中國企業園區國際合作聯盟農業聯合委員會(下稱中企國際農委)。
英文:Chinese Enterprises Parks International Cooperative Confederation — Agriculture Joint Committee(CEIAC)
一、中企國際農委是由中國企業聯合會指導,在中國企業報倡導下發起的專門服務於中、外農業產業鏈上下游企業以及農業科研機構的聯合組織。
“中企國際農委”以推進中國農業現代化進程為宗旨,拓展中國農業“走出去”與“引進來”的雙向通道;促進農產品安全、農業生態資源可持續發展;為引進國外品牌農機牽線搭橋,為農業大數據套用提供支持,以擴大農業高科技推廣、普及為目標,通過參與公益性事業及組織國際合作交流、技術創新、產業協作活動,實現農業企業合作,及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提供有效的服務。
中企國際農委的工作方向是圍繞理論與研究體系、標準與示範體系、技術與服務體系、基地與市場體系、培訓與教育體系、組織與管理體系等六個體系的建設和完善,達成先進農業模式的形成與推廣,促進農業大數據的發展進程。
中企國際農委主要任務是開展農業的實踐與示範活動,不斷研究和推廣農業的發展模式;開展與農業相關聯的有益活動,不斷提升委員會的社會效益;開展和組織成員間的國際與國內信息交流和產業協作,不斷提高成員的綜合經濟效益。
二、“中企國際農委”是以自願方式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各成員自主經營,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中企國際農委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方針政策,促進產業交流,推動農業產業化發展和農業現代化建設進程,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和全面小康社會做出貢獻。
三、依託中企國際農委成員,整合官、產、學、研、資、介、譽、貿、信等資源,建立共享機制、探索發展模式,促進企業成長,提升市場競爭能力,創造農業品牌。
四、圍繞傳播服務、智庫諮詢、委員會承載、農業大數據研究、海外資源對接、資本對接和園區建設共七個核心層面的服務,系統的形成合力,輔助政府及企業最大限度的發揮農業特色產業的“明星節點”作用。
職責
一、發揮中企國際農委各成員單位的技術、人才、服務優勢,建立起產學研供求信息集散機制。運用網路技術,促進信息交流和項目對接,積極推進科技成果與市場信息的對接,形成技術成果持續再生、開放流動和有效轉化的技術轉移新機制。為成員單位提供市場宣傳、政策提示、資金爭取等諮詢服務。
二、構建研究交流、宣傳推廣、管理培訓平台。通過組辦農業聯盟年會、園區創業發展論壇,以及中企國際農委各成員單位全國性或地域性的學術會議、研討活動,積極開展現代農業發展模式理論研究、經營管理和業務經驗交流。通過與政府有關部門、高等院校、專業機構合作,組織對成員單位人員的服務、管理業務培訓,利用現代化的教學設施和手段、廣泛的國際交流網路,培養企業具有現代管理能力的複合型、國際化人才。
三、完善年會與理事會制度。定期召開中企國際農委理事會議,充分發揮常務理事會議和秘書長會議作用,對中企國際農委具體工作作出規劃和動態調整部署。設立中企國際農委年會,總結年度工作,提出工作計畫,表彰先進團隊、優秀企業,通報最新政策動態,發布年度事件。
四、制定中企國際農委管理規則、中企國際農委專項工作實施細則,規範和指引中企國際農委各專項工作的開展,並監督執行。
成員
一、中企國際農委加入條件
(一)農業上下游企業或其他法人機構;
(二)有加入中企國際農委的意願和書面申請;
(三)認同中企國際農委的章程。
二、中企國際農委成員類別
(一)農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單位
(二)農業投入品的銷售單位
(三)農業裝備的生產銷售單位
(四)農業科技項目的開發與研究單位。
(五)農業產品的展覽與宣傳的企業單位。
三、加入中企國際農委程式
(一)提交加入中企國際農委申請書;
(二)理事會討論通過,辦理登記手續。
四、中企國際農委成員享有的權利
(一)獲得中企國際農委服務的優先權;
(二)參與中企國際農委組織的各類活動;
(三)獲得中企國際農委提供的各項共享資源;
(四)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五、中企國際農委成員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中企國際農委的章程、工作條例,執行中企國際農委的決議;
(二)維護中企國際農委的聲譽和合法權益;
(三)中企國際農委各成員間相互平等,成員互相尊重;
(四)向中企國際農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中企國際農委成員違反章程及其它相關制度、具有不利於中企國際農委的行為、不履行成員應盡的義務,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七、中企國際農委成員因為退出,而遺留的法律責任由其自行承擔;涉及到侵害中企國際農委成員的利益,由協會或被侵權方保留對其的追責權。
組織機構
一、中企國際農委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成員組成。其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審議中企國際農委理事會工作報告;
(三)任免中企國際農委理事長、秘書長;
(四)決定中企國際農委合併、分立和終止事宜;
(五)決定中企國際農委其他有關重大事宜。
二、中企國際農委秘書處是理事會的常設機構,由秘書處全體成員、專職秘書組成。秘書長一名。
三、中企國際農委大會每年召開一次,由理事會組織。理事會每年召開二次,由理事長召集。秘書長會議,由秘書長、副秘書長提議不定期召開。理事會成員可自願參加。會議決議由秘書長最終確認。
四、各種會議和專業機構的業務會議,需形成書面紀要,以備同級或上級成員查看。